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根据法律规定怎么把遗产指定给一个人?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一、根据法律规定怎么把遗产指定给一个人?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通过遗嘱继承的方式把遗产指定给一个人,当然遗嘱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书写,需要注明日期并请签字确认。遗嘱执行人执行遗嘱时,应当按照遗嘱人的意愿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
  
  遗嘱执行人如为法定继承人,则该继承人不得拒绝;若指定的遗嘱执行人为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则只有该人同意承担遗嘱执行的义务时,才为遗嘱执行人。遗嘱人在遗嘱中没有指定遗嘱执行人时,遗嘱应由继承人执行。继承人为多人时,则共同为遗嘱执行人。继承人也可以共同推举一人或几人作为代表执行遗嘱。
  
  遗嘱执行人必须是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如果没有指定遗嘱执行人,又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没有资格作遗嘱执行人,则应由遗嘱人生前所在单位或者继承地点的基层组织作为遗嘱执行人。
  
  遗嘱执行人分为三种:
  
  遗嘱人在遗嘱中指定的遗嘱执行人;
  
  遗嘱中没有指定遗嘱执行人,或者遗嘱中所指定的人,患有重病、丧失行为能力,拒不接受指定等。而不能执行遗嘱的,应由全体法定继承人作为遗嘱执行人。
  
  遗嘱人未指定遗嘱执行人,也没有法定继承人,或者虽有法定继承人,但其不能招待遗嘱时,遗嘱应由遗嘱生前所在单位或继承开始地点的基层组织,如居委会、村委会等执行。
  
  二、遗嘱执行人的作用和权利有哪些?
  
  遗嘱执行人可使遗嘱人的遗嘱依法得以完全实现,同时可以使遗产的分割得以顺利进行,避免纷争。
  
  主要职责:将遗嘱人的遗产清理登记并造册;保管各类遗产;依遗嘱的指定对遗产进行分割;发生纠纷时可以诉讼当事人的身份参与诉讼;严格按法律规定和遗嘱的内容执行遗嘱。中国民法典规定,公民可以按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除遗嘱中另有特别规定外,遗嘱执行人可执行下列事务:
  
  (一)查明遗嘱是否合法真实;
  
  (二)清理遗产;
  
  (三)管理遗产;
  
  (四)诉讼代理;
  
  (五)召集全体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公开遗嘱内容;
  
  (六)按照遗嘱内容将遗产最终转移给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
  
  (七)排除各种执行遗嘱的妨碍;
  
  (八)请求继承人赔偿因执行遗嘱受到的意外损害。
  
  现实生活中确实有很多人只想将自己的遗产指定给其中一个人,但是由于不具有相关的法律知识,并不知道如何能够实现这样的一种愿望,实际上我们国家是可以通过遗嘱的方式来发生继承的,所以只要遗嘱合法有效即可指定其中一个人。
  
  


·一、国家规定遗产继承公证费用900元吗?
      一、国家规定遗产继承公证费用900元吗?国家规定的遗产继承公证费用不是九百元;遗产继承公证费用根据实际继承金额大小有不同的收费方式,具体收费如下:10万元(含)以下部分,收取比例为1.2%,不足300元的,按300元收取;10万元至20万元(含)部分,收取1%;20万元至50万元...


·一、遗赠继承和遗嘱继承区别有哪些?
      一、遗赠继承和遗嘱继承区别有哪些 1、接受权利的主体范围不同 在遗赠中,接受遗赠权的主体只能是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而在遗嘱继承中,接受遗嘱继承权的主体只能是法定继承人范围以内的人。 2、表示接受、放弃权利的法律规定不同 继承法规定,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


·一、还没继承遗产就被列被执行人可以吗?
      一、还没继承遗产就被列被执行人可以吗?不可以的,只要不继承遗产,就不需要偿还死者的债务。清偿死者的债务应以遗产价值为限:根据限定继承遗产原则的要求,继承人在清偿死者的债务时,仅以死者所遗留的遗产价值为限,对超出遗产价值的那部分债务,继承人可不必清偿,例如死者有遗产1万元,债务有1...


·可以放弃一部分继承权吗
      可以放弃一部分继承权吗我国现行继承法对此未做明确规定。一般认为,继承权具有不可分性,只能全部接受或者全部放弃,而不能附加任何条件,不允许部分接受或部分放弃继承。如果允许继承人部分放弃继承权,就会导致继承人只继承权利,而不承受义务。如果继承人只想得到部分遗产权利,而将应得的其他遗产...


·对于胎儿有没有继承权利?
      对于胎儿有没有继承权利?胎儿有继承的权利。我国《继承法》第28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法定继承办理。”为了妥善处理继承中有关胎儿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5条规定:“应当为胎...


·养子女继承权是否享有?
      养子女继承权是否享有?养子女与养父母之间一般是通过收养这个事实法律行为而建立收养关系,从而适用法律中规定的父母、子女之间的关系。虽然很多人都认为养子女对养父母的遗产是不享有继承权的,但我国对待养子女与亲生子女都是一样的,那究竟养子女继承权是否享有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


·一、遗产过户需要多久?
      一、遗产过户需要多久? 通常过户以后,一个月左右拿到房产证。关键是继承房产过户材料要备齐。房产继承公证程序先联系房产所在地公证处进行预约,所有的继承人均需到场,如果是国外或者外地的继承人无法到场的,公证委托当地亲友代为办理。 二、拿到遗产继承公证书后办理房产过户的流程: 1...


·一、遗产亲属关系证明是怎么样的?
      一、遗产亲属关系证明是怎么样的?拿户口本去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派出所查档确定关系后就可以开的,如果户口都在不同地方,去父母的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那里才可以查到最原始的户口资料,如果因为某些原因找不到,就要去医院做亲子鉴定,然后再到派出所开证明。法律依据:《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第...


·继承财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继承财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这个是要视情况而论的。 1、如果是法定继承得来的遗产,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如果是基于遗嘱继承得来的遗产,则属于个人财产; 3、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共有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


·遗产超过20年怎么分割
      遗产超过20年怎么分割?如果有遗嘱的,按遗嘱要求分割,如果法定继承的,由继承人协商分割。如果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没有表示放弃继承权且不存在应剥夺继承权的情形,遗产没有分割的话,在各继承人之间形成共同共有的关系,对于要求解除共同共有关系对遗产进行分割不受诉讼时效的制约,即使继承开始已...


·直系亲属为第一继承人都有哪些
      直系亲属为第一继承人都有哪些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实施)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