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婚后买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一般在认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时候,往往是根据结婚的时间点来判定的,大部分夫妻婚后取得的财产都是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那么婚后买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我们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婚后买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么
  《婚姻法》第十七条、第十八、十九条规定的我国新型的夫妻财产制度,明确规定共同财产包括工资、奖金、经营活动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等。个人财产包括一方所有的婚前财产、一方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指明归一方的财产等。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界定更加明晰。其中,新的《婚姻法》的最大突破是:规定了“约定优先”的原则,鼓励夫妻进行财产约定,由此一来,夫妻关于财产上的划分也就一目了然了。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一方所得的财产,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夫妻另有约定外,均为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平等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二、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
  1、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尊重当事人意愿,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合情合理地予以解决。2、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3、一方当事人为达到离婚目的,长期在外不归已满一年的,离婚时应视其有居住条件。4、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5、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根据上文的介绍,我们知道一般夫妻在婚后购买的房产都是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此时夫妻两人对该房产都享有占有、收益、处分的权利。而在离婚的时候,也是要对这样的房产进行分割。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最近很多朋友都在为农村老房屋产权纠纷困扰,因为对法律知识欠缺
      最近很多朋友都在为农村老房屋产权纠纷困扰,因为对法律知识欠缺感到无从下手十分焦急。其实农村老房屋产权纠纷起因有很多种,对应解决方式也各有不同。我们我们今天就根据不同成因来整理了农村老房屋产权纠纷解决办法,希望可以解您目前燃眉之急。 一、土地管理部门违法审批引起的宅基地纠纷案件 因...


·房屋的抵押登记在哪里办理
      房屋的抵押登记在哪里办理 一、房屋的抵押登记在哪里办理 房产抵押登记在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在办理的时候需要携带好相关的资料,比如说抵押登记表、房屋所有权证、抵押合同、贷款合同、身份证、评估报告等,同时办理抵押登记还需要审核,因此并不是当天提交申请,当天就能出结果。 二、...


·购房合同不服仲裁裁决怎么办
      购房合同不服仲裁裁决怎么办 一、购房合同不服仲裁裁决怎么办 按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对仲裁裁决不服,符合法律规定情形的,可以申请撤销裁决。人民法院受理撤销裁决的申请后,认为可以由仲裁庭重新仲裁的,通知仲裁庭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仲裁,并裁定中止撤销程序。仲裁庭拒绝重新仲裁的,人民法院应...


·承租人在什么情况下应当退回公共租赁住房?
      承租人在什么情况下应当退回公共租赁住房? 一、承租人在什么情况下应当退回公共租赁住房? 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 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退回公共租赁住房: (一)转借、转租或者擅自调换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 (二)改变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用途的; (...


·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房的分割方式是怎样的?
      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房的分割方式是怎样的?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不一定可以分割,具体的分割情况如下:1、婚后父母一方全额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这种情况下,只能视为出资父母对自己子女的赠与,该房产应认定为出资方子女的个人财产,不能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这么分的原因...


·即使购房人明知所购房屋设有抵押权,只要符合消费者购房人排除执行的条件,就应优先保护其权利​
      预售许可证系行政机关履行管理职能而颁发,其目的就是准许开发商在开发尚未完成的情况下预售商品房,且预售许可证均在销售场所公示。对于购房人来说,其在开发商已经对商品房进行预售的情况下,能够相信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物,且相信其所交付的购房款已经按照物权法的规定用于提前清偿抵押权所担保的...


·哪些情况下业主可拒绝收房
      近年来,房屋在交付过程中出现问题的案例层出不穷,作为消费者,应该了解拒绝收房的条件,以保护自己的正当权益。那么具体而言,哪些情况下业主可拒绝收房呢?这对业主来讲是很重要的,下面就让我们为你介绍吧。 一、哪些情况下业主可拒绝收房 1、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7条第2款规定“...


·二手房中介居间合同欺诈有哪些情形?对策有哪些?
      生活中人们为了方便,常常会通过中介购买二手房。然而有时候会出现纠纷,这时候需要用法律来维护我们的权益。在本文中主要介绍如何应对中介的各种欺诈行为。以下总结出来的房产中介八种典型的二手房中介居间合同欺诈及对策: 一、签合同不给正本 对策:签合同时不给签字方留存正本,或者干脆只签...


·关于房产办了他项权证丢失应该怎么办?
      关于房产办了他项权证丢失应该怎么办? 我们都能听说过他项权证的一些相关规定以及含义,对于购买房产来说,也不例外,那么关于房产办了他项权证丢失应该怎么办?根据相关的说法,规定我们能够知道,就是他项权证的,应该持有效证件到相关部门进行补办,详情请看下文。 房屋他项权证是房屋产权登...


·一房多卖在刑法是否构成诈骗罪
      一房多卖在刑法是否构成诈骗罪一房二卖他是否构成诈骗,这个问题要分开来那个看。因为对诈骗这个定义,它存在一个刑法上的定义和民法上面定义的区别。在刑法上如果这个房主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他隐瞒一房二卖这种情形,然后收取了购房者交付的相应合同款项的,而且这个款项又达到刑法规定的2万元以上...


·不少人认识上有一个误区,以为租了别人的房子后不想租了,只要通
      不少人认识上有一个误区,以为租了别人的房子后不想租了,只要通知房东解除合同并按约定赔偿违约金就可以解除合同,果真如此吗?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到底租客是否可以随便解除租赁合同?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租客是否可以随便解除租赁合同 《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一条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