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天津劳动仲裁程序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天津劳动仲裁程序
  
  劳动者为国家创造了无限的财富,可是,主旨在于保护劳动者权益的劳动法的法律漏洞依然存在。给许多劳动者带来了不可估量的损失。那么在天津劳动仲裁程序是怎样的呢?为您服务。
  
  天津劳动仲裁申请程序
  
  一、申请:
  
  自2008年5月1日起,申请人提起劳动争议,应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仲裁委员会)书面提出申请。当事人按仲裁委员会提供的《申请书》填写一式二份,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二、受理: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委托:
  
  当事人可以委托不超过二名的律师或其他人代理参加仲裁活动;委托他人参加仲裁活动,必须向仲裁委员会提交有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书应明确委托事项和权限。
  
  四、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当事人在仲裁活动中享有的权利:当事人有委托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申请仲裁工作人员回避的权利;有申请、答辩、反诉和变更申请仲裁请求的权利;有不服裁决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权利。
  
  当事人在仲裁活动中应履行的义务:当事人有遵守仲裁活动程序的义务;有如实陈述案情,实事求是提供证据的义务;有按规定交纳仲裁费及自动履行仲裁决定的义务。
  
  回避:
  
  仲裁庭组成人员有以下情形的,当事人可以口头或书面申请组庭人员回避:
  
  (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代理人的近亲属的;
  
  (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与本案当事人、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裁决的;
  
  (四)私自会见当事人、代理人,或者接受当事人、代理人的请客送礼的。
  
  五、证人应履行的义务:
  
  证人有义务协助仲裁庭调查事实,提供与案件有关的证据,必须实事求是地反映案件的真实情况,所反映的事实不准扩大或缩小,对提供伪证的要承担法律责任。
  
  六、举证: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七、仲裁庭纪律:
  
  (1)、当事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保持肃静,不准喧哗、吵闹,不得有其它妨碍仲裁活动的行为;
  
  (2)、当事人和其它仲裁参与人员未经仲裁人员同意,不得发言、提问,发言时,应注意文明礼貌,不准攻击、辱骂他人;
  
  (3)、未经仲裁员许可,任何人不得在仲裁庭内录音、照像和摄像;
  
  (4)、当事人和其他仲裁参加人不得随意退出仲裁活动。
  
  对违反仲裁庭纪律的人,由仲裁员劝告制止,不听劝告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训诫,责令退出仲裁庭;对于违反仲裁庭纪律的当事人或代理人,情节严重的,申请人按撤诉处理;被诉人责令其退出仲裁庭,作缺席裁决。
  
  八、审理:
  
  双方当事人应按仲裁庭指定的时间到达指定的地点参加庭审活动。申请人无正当理由未到庭的,按撤诉处理;被诉人无正当理由未到庭的,仲裁庭可进行缺席审理并作出缺席裁决。
  
  仲裁员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应当先行调解,当事人双方达成协议的,仲裁庭根据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在送达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
  
  调解不成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九、结案: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十、案件的管辖分工:
  
  在全市有重大影响的和跨省市的劳动争议;投资额在500万美元以上的外商投资企业发生的劳动争议;坐落在市内六区的、投资额在500万美元以下的市属外商投资企业发生的劳动争议;境外企业驻津办事机构发生的劳动争议;外籍员工与企业发生的劳动争议;银行业和保险业发生的劳动争议由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在开发区、保税区、新技术产业园区注册的用人单位与企业发生劳动争议,由注册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邮电、电力、石油、铁路等中央驻津单位的分支机构发生的劳动争议,由分支机构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并应将其具有法人资格的上级单位列为被申请人。在塘沽区、汉沽区、大港区、东丽区、西青区、津南区、北辰区、武清区、宝坻区、静海县、宁河县、蓟县等区县属经济开发小区内注册的用人单位和职工发生的劳动争议,由坐落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其他各类劳动争议均由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从上面这么多的程序来说,劳动仲裁并不是人们认为的那样,只需要递交申请就可以进行,它还需要事先准备各种材料。劳动仲裁是一种具有司法性质的解决方式,它必须确保公平、公正。以上的内容就是天津劳动仲裁程序的详细信息,这就是为您进行的相关介绍,希望对您有帮助。
  
  


·法律援助劳务纠纷该如何申请?
      法律援助劳务纠纷该如何申请? 一、法律援助劳务纠纷如何申请? 法律援助劳动纠纷,你可以提交相关劳动争议案件的相关证据去当地的法律援助中心进行申请,如果符合条件的,法律援助中心一般会在5日之内做出是否给予法律援助,如果需要补充资料,工作人员会通知受援人的。 法律援助是政府部门为帮...


·一、劳动合同按手印在哪里?
      一、劳动合同按手印在哪里? 劳动合同按手印一般在签名上面,法律上没有规定公司在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必须需要员工按手印,签字和按手印是具有同等效力,合同中有签名就不必按手印。如果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的,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双方当事人是必须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当事人在劳动关系中的...


·工伤保险与商业保险有什么区别
      工伤保险与商业保险有什么区别 1、目的不同 工伤保险作为一种社会保险是国家强制实行的,企业必须参加。雇主责任险、人身意外伤害险是商业保险,用人单位可以自愿选择参加。 工伤保险作为一种社会保险的特点注定了它与商业保险具有完全不同的目的。工伤保险不以盈利为目的,它是政府实施的一...


·对于男职工陪护假扣工资吗?
      对于男职工陪护假扣工资吗?男员工休护理假是有可能会被扣工资的,护理假是男人为护理生产配偶的特定假期,国家未作专门规定,一些地方法规对此是有规定的。在享受以上规定假期间的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不影响考勤、考核和晋级、晋职、提薪。护理假,不是劳动法规的规定,发生争议劳动监察和劳动争...


·劳动合同没有续签应如何补偿
      劳动合同没有续签应如何补偿 1、按照我国《劳动合同法》第44条第1款的规定,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终止。按该法第46条第5项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44条第1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


·道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适用范围有哪些
      道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适用范围有哪些? 随着我国交通事业的发展,道路建设越来越密集广泛,道路工程共同构建成我国的交通运输网络。道路工程检验评定标准是检验道路施工质量,评定道路工程等级,保障道路工程质量的基础措施。那么,道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适用范围有哪些?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


·用人单位擅自变更合同劳动者离职可以要求赔偿吗?
      用人单位擅自变更合同劳动者离职可以要求赔偿吗? 人们在工作时,一般会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就是为了确认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也防止未来产生纠纷没有依据,那么劳动合同条款是否可以变更?在发生用人单位擅自变更合同劳动者离职的情况时,应该怎么做?在这里,我们将为您介绍相关法律规定。 ...


·我们都知道了遭遇工伤的职工是由用人单位和保险公司做出赔偿的
      我们都知道了遭遇工伤的职工是由用人单位和保险公司做出赔偿的,但是要得到工伤待遇还是需要职工自己向相关部门进行申领的,因为工伤待遇是不会自动生成的,必须要有一定的书面材料作为证明才可以,南宁工伤待遇申领需要哪些材料呢? 单位须填写《南宁市参保职工工伤保险待遇申领表》;如果是旧伤复发...


·水利水电工程质量检验的方法有哪些
      水利水电工程质量检验的方法有哪些?水利水电的工程质量关系到了人民的安危,任何阶段都需要认真对待。在实际工作中,质检提高了工程安全运行的保证率,最大限度的保证了人们的生命和财产安全,那么,水利水电工程质量检验的方法有哪些?让我们看一下资料: 量测包括:控制测量、施工测量、竣工测量。...


·一、劳动合同纠纷解决地方式?
      一、劳动合同纠纷解决地方式有哪些 1、协商 合同当事人在友好的基础上,通过相互协商解决纠纷,这是最佳的方式。 2、调解 合同当事人如果不能协商一致,可以要求有关机构调解如,一方或双方是国有企业的,可以要求上级机关进行调解。上级机关应在平等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


·八级工伤能赔20万吗
      各地的标准不一,具体细节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查询。《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