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盗墓刑事案件怎么处理?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盗墓刑事案件怎么处理?盗墓刑事案件的处理方式一般是对盗墓者判处有期徒刑,具体的处理办法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八条:【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盗掘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1)盗掘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2)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集团的首要分子;(3)多次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4)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并盗窃珍贵文物或者造成珍贵文物严重破坏的。二、盗墓判刑多少年?《刑法》条文中第三百零二条规定:偷盗死者的尸体或者侮辱死者尸体的行为,当事人就会被判处小于3年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盗墓的行为尸盗取有相当价值的文物的,譬如具有历史科学艺术的研究价值的坟墓和文化遗址,那么就会被判处3年到10年的有期徒刑;如果情节较轻的话就会被判刑小于3年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且会被处罚相应的罚款。还有一个处罚是最严重,就是被判处大于10年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是死刑,并会要求处罚相对的罚款或者没收盗墓者的所有财产。如果是属于以下的情况就会被判处这个相对严重的处罚:1、盗墓者所盗取的坟墓被确认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以及省级文物保护单位。2、盗墓者是这个盗墓集团的领导首要人物。3、盗墓者不止一次并且多次做出盗墓的这种违法犯罪行为。盗墓的行为已经违反了刑事法律的规定,故此盗墓者是会被判处刑事责任的。很多古墓之中由于有文物存在,这也是大多数人盗墓的原因,但是这些文物属于国家的财产,是不能随意被侵犯的,若是由于盗墓使得文物被破坏,那么有可能盗墓者胡被判处死刑。
  
  
  


·公安刑事拘留程序是什么
      公安刑事拘留程序是什么?1、根据法律规定,拘留由公安机关执行。公安机关办案人员认为需要拘留犯罪嫌疑人时,应填写《呈请拘留报告书》,注明有关犯罪嫌疑人的情况和拘留的理由,呈报公安机关负责人审查批准,签发拘留证;检察机关拘留犯罪嫌疑人,由办案人员提出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核,检察长决定,...


·刑法中入户盗窃成立盗窃罪吗
      一、刑法中入户盗窃成立盗窃罪吗? 对于入户盗窃的行为是构成了盗窃罪的,并且此时不计算盗窃的次数与盗窃财物的多少。 1、入户盗窃既遂的,即使未达到数额较大,应当负刑事责任。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


·刑事赔偿应采用何种方式
      刑事赔偿应采用何种方式 一、刑事赔偿应采用何种方式? 国家赔偿以金钱赔偿为主,以返还财产、恢复原状等其他方式为辅。 《国家赔偿法》规定,国家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能够返还财产或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金钱作为一般等价物,采用其作为赔偿方式便捷易行。而返还...


·有期徒刑缓刑考验期限是多久
      有期徒刑缓刑考验期限是多久根据我国法律中的规定,缓刑的适用对象仅仅是被判拘役和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犯,也就意味着并不是所有的罪犯都是被在判刑的时候同时宣告缓刑的。而即使被判缓刑也有一定的考验期,那其中有期徒刑缓刑考验期限是多久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有期徒刑缓刑的执行...


·犯罪既遂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犯罪既遂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一、犯罪既遂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1、行为人主观方面必须是直接故意。 不应将过失犯罪、间接故意犯罪的成立也称之为犯罪既遂。我们将犯罪既遂视为与犯罪未完成形态相对应的概念而使用。过失犯罪、间接故意犯罪不存在犯罪未完成形态,也就不应使用犯罪既遂这一概念,...


·诈骗罪和职务侵占罪是如何处罚的
      诈骗罪和职务侵占罪是如何处罚的 《刑法》中规定了四百多个罪名,其中针对每个罪名都是单独规定了量刑标准的,不过也不乏一些罪名不同,但量刑处罚一样的情况。对于诈骗罪和职务侵占罪,这是比较常见的犯罪,那您知道我国对诈骗罪和职务侵占罪分别是如何处罚的吗?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


·故意伤害孕妇判刑标准是怎样的?
      故意伤害孕妇判刑标准是怎样的?故意伤害妇女造成妇女轻微伤的,怎样判刑要依据对孕妇造成的伤害而定,如果对胎儿没有影响的,可以对当事人进行治安管理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


·犯协助组织卖淫罪怎么判刑
      犯协助组织卖淫罪怎么判刑协助组织他人卖淫罪,是指在组织他人卖淫的共同犯罪中起帮助作用的行为。如充当保镖、打手、管账人等。协助组织他人卖淫的行为,有具体的罪状和单独的法定刑,应当确定为独立的罪名,适用单独的法定刑处罚,不适用刑法总则第二十四条关于从犯的处罚原则。而协助组织他人卖淫的...


·不构成危险驾驶罪,宣告无罪情况有哪些?
      不构成危险驾驶罪,宣告无罪情况有哪些?危险驾驶未发生交通事故的,也构成危险驾驶罪,处拘役,并处罚金。只要存在危险驾驶行为,一般即可构成危险驾驶罪,而是否发生交通事故,只是影响犯罪的定罪及量刑。如醉驾,只要存在醉驾行为,就构成犯罪,是否发生交通事故,只是判断醉驾是构成危险驾驶罪还是...


·虐待被监管人罪法条及司法解释
      对于被关进监狱的罪犯来说,虽然其犯了罪,但是其自身也还有人权。同时,除了法律以外,任何私人、单位都无权对罪犯进行处罚。虐待被监管人罪法条按照我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八条的规定,在拘留所、监狱以及看守所等监管机构被监管的人员被这些机构的监管人员在其被监管期间对其实施殴打、体罚、虐待等...


·被害人不服刑事判决不抗诉申诉向谁提出?
      被害人不服刑事判决不抗诉申诉向谁提出?被害人不服刑事判决不抗诉申诉向检察院提出,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这就决定了当事人不服有效的刑事判决依法享有申诉权。这种申诉属于诉讼申诉,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也可以向...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