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知识产权诉讼时效是几年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知识产权诉讼时效是几年
  
  一、知识产权诉讼时效是几年
  
  根据《专利法》规定:侵犯专利权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自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得知或者应当得知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
  
  1、超过三年的起诉侵犯专利权的行为往往是连续的,有时甚至是断断续续的。权利超过三年起诉的,法院判决被告停止侵权,并支付起诉之日前推算三年内的侵权损害赔偿数额,这种判决应满足两个前提条件:起诉时侵权行为仍在继续;起诉时专利权仍在有效期内。
  
  2、授权前的发明技术使用费发明专利的特殊之处是,授权前的临时保护。由于发明专利实行“提前公布、实质审查”,一项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满18个月即行公布,这时其他单位或个人完全可以实施公开的发明技术,这种行为在授权之前不视为侵权。根据《专利法》规定,上述单位或个人应支付适当的费用,这就是对发明申请的临时保护措施。《专利法》规定,专利权人于授权之日前得知或者应当得知的,时效自专利授权之日起计算。这类诉讼的时效有两个起算点:一专利授权之日;二专利权人得知或应当得知行为之日,以其中的晚者为实际起算点。
  
  二、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包括哪些
  
  1、未经授权,在生产、经营、广告、宣传、表演和其他活动中使用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特殊标志、专利、作品和其他创作成果;
  
  2、伪造、擅自制造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标识、特殊标志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商标标识、特殊标志;
  
  3、变相利用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特殊标志、专利、作品和其他创作成果;
  
  4、未经授权,在企业、社会团体、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注册和网站、域名、地名、建筑物、构筑物、场所等名称中使用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特殊标志、专利、作品和其他创作成果;
  
  5、为侵权行为提供场所、仓储、运输、邮寄、隐匿等便利条件;
  
  6、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侵权行为。
  
  


·专利使用协议是否可以约定专利权的适用范围?
       一、专利使用协议是否可以约定专利权的适用范围? 专利使用权协议的注意事项 1、必须明确约定实施许可的形式,是普通、排他还是独占。 2、在订立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时应该明确约定专利实施许可的范围,包括专利实施方式的限制;制造专利产品数量或使用专利方法次数的限制;实施期限和...


·人死后著作权人身权还有吗?
      人死后著作权人身权还有吗? 一、人死后著作权人身权还有吗? 人死亡后还是有一定的人身权利的,比如名誉权,但一般来说名人出现的情况比较多。而这一保护也是出于对死亡人家属的抚慰。 人身权是与权利主体人身不可分离,没有直接财产内容的权利。人身权的主体可以是公民,也可以是法人。 ...


·合作作品及其著作权归属怎么确定?
      合作作品及其著作权归属怎么确定?(一)合作作品怎么确定?合作作品是两人或两人以上共同创作完成的作品。主要有两种:(1)数人共同创作成立的某一无法将每人所创作的部分予以分割而进行个别使用的单一合作作品。各国著作权法均规定,此种作品为合作人所共有。(2)数人为共同利用的目的,将每个单...


·著作权转让合同转让费用能否为零?
      著作权转让合同转让费用能否为零?著作权转让合同转让费用能为零,因为关于著作权在进行转让的时候,是可以通过无偿方式来进行的。著作权转让合同一般应采用书面形式,合同应包含下列主要条款:1、作品的名称。2、转让的权利种类、地域范围和期间。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包括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


·专利无效证据检索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一、专利无效证据检索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专利无效检索,有吋也被称为无效证据检索、授权专利检索、专利有效性检索、专利权稳定 性检索等;对企业知识产权专业人士来说,这是一类较为常见的专利检索活动,是指针对某一授权专利的权利要求,检索能够破坏其新颍性、创造性的专利或非专利类文献的...


·申请发明专利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申请发明专利需要的材料有哪些?1、权利要求书:说明要求保护的发明内容,该内容是指该发明的实质性技术特征。2、说明书摘要:概括说明该发明(300字以内)。3、说明书:说明本发明所属技术领域;说明与发明有关的背景技术;说明本发明的目的;详细说明本发明的技术方案;说明该技术方案的达到的...


·怎么判定国际专利在哪一国有效
      在社会实践中,专利权并不是通用的,有一定的地域性限制的,在本国国境内只保护在该国申请并获得专利权的发明创造,而其他国家的专利并不一定受到保护。同时也是因为专利申请存在着地域性的特征,所以导致在国内申请的专利,虽然受到国内法律的保护,但在国外却不受保护。比如说:甲有一在A国内申请获...


·国内专利侵权的维权途径有哪些?
      国内专利侵权的维权途径有哪些? 一、国内专利侵权的维权途径有哪些 1、收集证据 (1)专利权属证据。证明原告享有专利权或者专利许可使用权。 (2)侵权存在证据。证明被告已经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犯专利权的行为。原告应当提交被控侵权产品及其销售发票、专利与被控侵权产品技术特征对...


·商标重复等于侵权吗
      是否构成侵权要看产品的关联度,知名度,是否已注册过。如果只是普通的商标字样相同,所经营的产品或服务又不相同,那就不构成侵权。因为商标分类表把商标分为35个大类,每个类别都是相互独立的,商标在哪个类别中的哪些商品上注册成功,就只能在哪个类别中的具体商品上使用,并且在该类别拥有商标专...


·商标转让的方式是什么,商标转让有哪些限制
      商标转让的方式是什么,商标转让有哪些限制 一、商标转让的方式是什么 商标转让是指注册商标所有人在注册商标的有效期内,依法定程序,将其商标专用权转移给他人所有的行为。经过转让,转让人失去商标所有权,受让人获得商标专用权,成为商标所有权人。 根据我国商标法的有关规定,注册商标的转让...


·美术版权的有效期
      美术版权的有效期即著作权的发表权保护期,发表权的保护期与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利的保护期相同,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一条 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