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跳槽后工龄、年假怎么算?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跳槽后工龄、年假怎么算?
  
  劳动者享有自由选择工作的权利,当劳动者对现在的工作不太满意的时候,可能就会选择跳槽到其他单位,谋求更好的发展。这时候劳动者就会比较关心,跳槽后工龄、年假怎么算?这将很大程度地关系到劳动者的福利和利益。
  
  1、跳槽后的工龄计算办法:
  
  有些人可能会认为,换了工作单位,工龄就要重新计算。但是其实,如果劳动者跳槽到新的工作单位,只要及时转移接续养老保险关系,工龄就能续上。
  
  需要注意的是,以下也该计入工龄:
  
  (1)企业转让、改组合并原有劳动者仍留企业工作的,其在转让、改组合并前的工龄计入本企业工龄。
  
  (2)劳动者因工负伤停止工作的医疗期间,全部计入本企业工龄。
  
  (3)劳动者因患疾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的医疗期间,在6个月内的,计入本企业连续工龄。
  
  (4)超过6个月病愈后仍未回原企业工作的,除超过6个月的期间不计入工龄外,其前后本企业的工龄仍应合并计算。
  
  (5)劳动者留职停薪期间、留用察看期间,计入本企业工龄。
  
  2、跳槽后年假的计算办法:
  
  根据法律的规定,只要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即可享受带薪年休假。劳动者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有些人担心跳槽之后,之前的累计的工作时间就会随之消失,得重新计算,但是,法律并没有规定劳动者在不同单位的工作时间不能累计。劳动者在同一或者不同企业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都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
  
  所以,劳动者跳槽进入新的企业且符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该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具体的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劳动者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最后,劳动者应该做全面的思考再做决定是否跳槽,毕竟换一份工作,就意味着换了一个环境。如果有更好的工作机会,劳动者也可以选择跳槽,可以事先了解关于跳槽后年假、工龄的计算方法。
  
  


·单位辞退员工的方式有哪些
      单位辞退员工的方式有哪些1、预告性辞退。预告性辞退是指企业在辞退职工时,按照法律的规定提前30天通知职工或支付代替通知金的方式辞退职工的行为。主要有以下情形:(1)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位另行安排的工作;(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


·多少岁不算童工
      对于童工的认定,我国法律有明确的规定。出于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我国法律是明确禁止用人单位招录童工的,对于用人单位违法招聘童工的,给予相应的处罚,严重时要承担刑事责任。那么,2017年多少岁不算童工?下面,的我们就和您分享一些关于童工的相关法律规定。 一、多少岁不算童工 依...


·单位辞退试用期员工提前多久
      单位辞退试用期员工提前多久试用期内用人单位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无需提前通知,但前提是用人单位必须提供有效的证明。如果用人单位没有证据证明劳动者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就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否则,需承担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所带来的一切法律后果。《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


·劳动法工厂倒闭赔偿标准是什么?
      劳动法工厂倒闭赔偿标准是什么? 随着国家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更多的企业和工厂因为经营不善而面临倒闭,作为普通职工的普通老百姓,法律在企业倒闭的时候又赋予我们怎样的权益呢?接下来,我们就为您介绍劳动法工厂倒闭赔偿相关的知识。 一,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


·上下班途中工伤认定后 可不可以做伤残鉴定呢?
      您都知道在上班的途中若是发生工伤做伤残鉴定是很简单的,只要有劳动关系,但是在上下班途中工伤认定后 可不可以做伤残鉴定呢?上下班途中工伤认定的情形又有哪几种呢?对于上下班时间的界点肯定有很多人也有疑问,我们整理了一些相关资料,您可以了解一下。 一、上下班的时间界点 上下班时...


·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况是什么
      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况是什么第一种情形:法律明确规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但用人单位强行解除的。主要指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


·有关的哥求取误工费法律是否支持?
      有关的哥求取误工费法律是否支持?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是否包括被损车辆停运损失问题的批复》:“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的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予以赔偿。” 出租车误工费...


·试用期三天辞退工资结算吗
      要结算。试用期与非试用期一样,用人单位除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外,其它情况根据解除的原因不同,赔偿的方式是不一样的。1、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


·十年以上工龄解除劳动怎样赔偿?
      十年以上工龄解除劳动怎样赔偿? 一、十年以上工龄解除劳动怎样赔偿 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的,要支付十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


·申请工伤伤残鉴定个人申请的流程是什么
      意外伤害所带来的后果是没有办法预知的,就好比工伤就是如此,工伤其实也是有轻有重的,有些情况比较严重的工伤可能会直接影响劳动者本人的劳动能力。如果情况较为严重的话,员工个人就必须要注意申请工伤伤残鉴定了。不过首先自己要提前的了解一下,申请工伤伤残鉴定个人申请的流程是什么? 一、申...


·办理营业执照需要什么条件 个体工商户可以不使用名称。个体工
      办理营业执照需要什么条件 个体工商户可以不使用名称。个体工商户决定使用名称的,应当向登记机关申请,经核准登记后方可使用。个体工商户申请名称登记,经营范围涉及登记前置许可的,应当在报送审批前申请名称预先核准,并以登记机关核准的名称报送有关部门办理前置审批手续。个体工商户申请名称登...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