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醉驾提车应该在什么时候?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一、醉驾提车应该在什么时候?
  
  车辆可以在第一时间领取,不过,不是醉驾的驾驶员一个人去办理,而是需要其他有合法证件和合法理由的车辆拥有人或者权益人去办理领取。简单来说,让醉驾驾驶员带上家里人或者朋友去办理这个车辆领取手续就可以了,因为,警察需要处理的是违法的驾驶员,现在只是驾驶员违法,而不是车辆违法,所以,车辆可以办理领取手续的。
  
  二、醉驾案件的处理程序是怎样的?
  
  血液检测确定醉驾后,警方将启动刑事立案程序,先对醉驾司机刑拘,然后移送检察院,提请批捕并公诉。统一交给侦查大队的醉驾处置中心――验血、体检、做笔录――移送至侦查大队的预审中队――检察院――送至法院
  
  我国《刑法》与《交通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均对危险驾驶行为给予了处罚,其中《刑法》规定构成危险驾驶罪的判处拘役;交通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危险驾驶,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如果是驾驶营运机动车辆,10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由此可见,我国对危险驾驶这种行为是严厉打击的。
  
  三、公务员醉驾的影响是什么?
  
  醉驾是指因饮酒而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个人意志,在这种状态下驾驶机动车的行为。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大于20毫克就算酒后驾驶。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成为醉驾。按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有关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依法被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这就意味着,普通公务员甚至是各级官员,如果因醉驾被判拘役,就必须开除公职。而公务员招考规定中也有明确条文,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报考。不仅公务员,包括律师、公证员等职业,一旦受到刑事处罚,都会被吊销执业证书。对于个人来说,这几乎影响一生。
  
  综上所述,驾驶人被确定是醉驾的,公安机关会启动立案程序,确定证据属实的,移送检察院。醉驾提车在缴纳罚款后就可以,驾驶人可以委托家属到交警队办理。法院审理醉驾案件,会看是否有其它犯罪情节,比如交通肇事等,如果是简单醉驾,处罚是在一到六个月拘役。
  
  


·一、客车被撞后误工费是否可以要求赔偿?
      一、客车被撞后误工费是否可以要求赔偿? 交通事故中营运车的司机,可以要求对方赔偿误工费。 营运车辆每天都要负担一定的营运费用,若发生交通事故,营运车辆仍要支付等量的营运费用。所以若与营运车辆相撞,除了需要负担车辆的修理费用还必须承担对方的车辆停运费以及司机的误工费。 停运费...


·发生交通损伤赔偿哪些内容
      发生交通损伤赔偿哪些内容 (1)医疗费。 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护支付。 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 (2)误工费。 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的,...


·醉酒驾驶电动车违反了交规吗?
      醉酒驾驶电动车违反了交规吗?醉酒驾驶电动车违反了交规,不过电动车也分成非机动车和机动车两种。1、如果驾驶的电动车,其技术指标属于机动车,醉酒驾驶电动车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2、如果驾驶的电动车没有达到机动车标准,醉酒驾驶电动车的,不承担刑事责任。《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 行人...


·一、电动摩托车撞伤交通事故责任证明划分?
      一、电动摩托车撞伤交通事故责任证明划分?责任划分规则:(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二、责任划分规...


·诉前财产保全法院要提交的材料
      诉前财产保全法院要提交的材料1、经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的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两份;2、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如果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户口本、居住证等;如果申请人是法人(如公司、企业等)的,应提交法人的主体登记资料、组织机构代码证明、法定代表人...


·一、交通事故身亡赔偿流程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身亡赔偿流程是什么? 1、交通部门现场勘查。 2、交通部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3、交通部门组织赔偿调解。 4、向人民法院起诉。 5、申请强制执行。 二、交通事故赔偿纠纷的诉讼流程是什么? 1、递交诉讼状 2、法院经审查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


·特殊交通事故的赔偿主体是谁
      一般情况下,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通常是由车主承担赔偿责任。但实践中,可能出现一些比较特殊的情况,此时实际驾驶机动车的不一定就是车主,那么在特殊情况下,交通事故的赔偿主体是谁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盗窃驾驶情形下的损害赔偿诉讼主体 驾驶盗窃车辆的情形下,肇事人为民事赔...


·出车祸对方全责怎么办?
      出车祸对方全责怎么办?近几年,我国的汽车保有量越来越高,与此同时,由于车主开车时超速、闯红灯而导致车祸的事件也时常发生。出车祸之后,交警会对车祸现场进行勘查,查明在该车祸中双方各自承担的责任。其中包括了负全责、各负一半的责任等处理方式。那么,出车祸对方全责怎么办,要怎么处理?我们...


·驾驶拼装机动车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驾驶拼装机动车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很多人的购买机动车的时候,除了价位外,比较看重的就是车辆的安全性能。而要是在实践中驾驶拼装机动车上路行驶的话,可以说安全是无法得到保障的,并且这样的行为在我国也是被认定为交通违章的。那此时该如何对驾驶者做出处罚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


·一、交通事故报误工费要提供什么材料?
      一、交通事故报误工费要提供什么材料? 1、提供证明收入状况的证据 (一)《收入证明》 有固定收入的,由用人单位提供受害人最近一年的工资表和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内容包括受害人在单位的工作时间、职务和最近一年平均的月工资。 (二)《收入状况证明》 没有...


·有些人在醉酒后会孤注一掷的选择驾车
      有些人在醉酒后会孤注一掷的选择驾车,在喝醉的情况下,脑子的意志又不清醒,就会产生许多的危害,其中经常发生的就是交通事故。那么,醉驾者如果在一起交通事故前,将会如何处罚,交通部门又会如何处理?接下来由本站我们为您带来相关介绍。 首先,根据《刑法》第133条的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