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疫情在家办公怎么支付工资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疫情在家办公怎么支付工资在家上班,按正常工作期间支付工资。对于企业要求职工通过网络、bai电话等灵活方式在家上班的,按照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支付工资。二、疫情工资发放新规目前已是2月中下旬,很多企业还没有开始复工,这次突如其来的疫情严重影响到人们的生活,世界仿佛被按了暂停键,无法向前行进。企业没有复工,也就意味着没有工作,那么在疫情期间会发工资吗?疫情期间不上班是有工资发放的,具体发放多少要看企业的状况以及当地的工资水平。受疫情影响,目前多数省份已经宣布延迟企业复工,在此期间,上海表示,延迟复工期间属于休息日,休息的职工应按劳动合同支付工资,上班的应补休或支付两倍工资。隔离治疗期间,人社部明确规定,企业应向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支付工作报酬,并不得随意解除合同。三、疫情薪资发放通知停工停产期间,企业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应按劳动合同标准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若职工未提供正常劳动,应按照当地标准发放生活费。对治疗或隔离人员,参加疫情防控人员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金融机构应调整住房按揭,信用卡等个人信贷还款安排,合理延后还款期限。因受疫情影响未能及时还款的,经接入机构认定后,相关逾期贷款可不作逾期记录报,已报送的予以调整。疫情期间,企业停工是有工资发放的。停工第一个月正常发放工资,第二个月开始发放生活费,生活费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1月份的工资应按约定的工资发放日发放工资,2月份及以后的工资,如发工资的时间在延迟复工期内,因为单位无法正常工作,推迟发放合理。由于疫情给全球带来的经济危机,大家为了更好的生存下去,也是要适当的体谅公司。并且国家也发放文书,为企业减轻负担。不过在疫情期间,用人单位不可以辞退任何一个员工,如果辞退是属于违法辞退需要支付双倍经济赔偿金。
  
  
  


·我国规定工伤认定诉讼期间工资怎么算
      员工在工伤治疗期间一定要注意,自己在此期间是享受停薪留职的待遇的,所以不管公司是否配合,员工个人都不可以在遇到工伤以后,自己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就必须要了解一下国家规定的工伤认定诉讼期间工资怎么算?不管公司是否配合,是否执行,将来都可以在法律的帮助之下得到合理的赔...


·买卖工程承包简易合同范本该如何书写?
      买卖工程承包简易合同范本该如何书写? 在当今社会中存在着很多种类的合同,合同是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之后形成的书面协议。双方达成的协议白纸黑字记录在案,之后如果产生问题纠纷就很容易解决。所以写好一份疏而不漏的合同很重要,接下来请随来了解一下买卖工程承包简易合同范本该如何书写? ...


·2018最新版工伤鉴定等级标准一共是多少级?
      2018最新版工伤鉴定等级标准一共是多少级? 一共分为十级; 一级伤残 1、 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全靠别人帮助或采用专门设施,否则生命无法维持; 2. 意识消失; 3. 各种活动均受到限制而卧床; 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二级伤残 1、 日常生活需要随时有人帮助...


·劳动合同期内公司辞退员工需要什么条件?
      在劳动者进入某个公司上班时,双方为了他们之间的劳动关系受法律保护就会签订劳动合同。可是有的时候公司在劳动合同期内却想辞退该员工,想与他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能随意辞退员工吗?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期内公司辞退员工需要什么条件。 一、单位辞退劳动者需要满足的条件...


·解除劳动合同后养老保险怎么办理?
      企业与劳动者需签订劳动合同是国家的法律规定,为劳动者缴纳基本的社会保险是企业的义务。企业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及建立事实劳动关系开始,企业为劳动者办理及缴纳社会保险,当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后,劳动者突然没了经济收入,社会保险会中断,包括基本的养老保险也中断了,该怎么办?解除劳动合同...


·最新劳动合同法司法解释
      关于劳动合同法,我国是出台了相关的司法解释,为劳动合同纠纷的案件的审理提供一定的支持和方向。那么,最新劳动合同法司法解释都包括些什么呢?我们都是需要注意些什么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介绍。 最新劳动合同法司法解释 (法释〔2006〕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


·分包工程发包人是指什么?
      分包工程发包人是指什么? 在我国的经济发展中,我们时常会面对这样的问题。就是有些经济知识不多的人或者是对某方面行业的专业知识不了解的人,就会在进行相应的商业活动时产生疑惑。然后导致一系列不必要的麻烦。在此,我们就为您收集了我国分包工程发包人是指什么的相关方面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到...


·工伤认定后何时上班呢?
      在公司从事工作时受伤我们通常可以定性为工伤,那么我们每个人或者大多数人都是购买了工伤保险的,只要受伤者去相关机构申请鉴定,都可以去报销。那么工伤认定之后我们肯定会担心什么时候去上班。那么,工伤认定后何时去上班呢? 一、工伤认定后何时上班。 关于这个问题,是需要医生开具相关的证明...


·一、政府合同工可以随时辞职吗?
      一、政府合同工可以随时辞职吗? 劳动者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是不可以随时辞职的,劳动者辞职的,只需要提前一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关系。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


·劳动合同法关于经济补偿金规定
      一、劳动合同法关于经济补偿金规定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经济补偿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在建筑工程领域,工人发生工伤的情况比较普遍。发生工伤后,应该
      在建筑工程领域,工人发生工伤的情况比较普遍。发生工伤后,应该申请工伤认定,这样才能通过工伤登记确定赔偿标准。目前,涉及到人身伤害的鉴定的还有司法鉴定机构,其可以就当事人伤残程度做出鉴定。那么职工受伤后可以去司法鉴定工伤吗?下面我们一起通过本文做个大致了解。 一、发生工伤后应...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