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债务人如何参加代位权诉讼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在代位权诉讼中,债权人B作为原告,次债务人C作为被告是毫无疑问的,但关键是债务人A如果参加诉讼是居于原告地位,被告地位,还是第三人?这个在审判实践中有争议,对于债务人B的地位主张原告、被告、第三人的都有,笔者认为,债务人应处于第三人的地位。原因如下:(一)债权人B和债务人A诉讼标的不是共同的,也不是同类的,二者之间并不具有共同的权利,债务人A不应是共同原告;(二)债务人A与次债务人C之间存在债权债务关系,但他们对债权人B并没有共同的权利义务,债务人A不应是共同被告。(三)债权人B行使代位权时,起诉的是次债务人C,其实体权利直接指向次债务人C,而不是债务人A,债务人应处于第三人的地位。(四)《合同法司法解释(一)》第十六条明确规定“债权人以次债务人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代位权诉讼,未将债务人列为第三人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债务人为第三人。”因此,代位权诉讼中的债务人的诉讼地位是第三人,应当允许债务人提出抗辩的权利,以维护债务人的合法权益。
  
  
  


·拖欠货款如何计算利息
      拖欠货款如何计算利息一、拖欠货款如何计算利息:可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参照逾期罚息利率标准计算。二、拖欠货款怎么追讨?当协商不成的时候,就要考虑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有“仲裁”和“诉讼”两种方式。通过法律手段提起起诉,向对方追收欠款的时候,应该注意以下几个...


·伪造、变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既遂判刑标准是怎样
      伪造、变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既遂判刑标准是怎样《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八条【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伪造、变造国库券或者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


·别人找自己借钱算非法集资吗
      其实对于非法集资和诈骗,您没有必要说草木皆兵的。一般像非法集资的这种犯罪活动,在实际操作过程当中总是会存在一定的漏洞的。非法集资和借钱的目的本身就不一样,不过其中有一点共通的是,是否将钱投资给对方都出于本人的意愿。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是别人找自己借钱算非法集资吗? 一、别人找自己...


·债务人死后向谁讨债
      债务人死后向谁讨债 一、债务人死后向谁讨债 (一)向债务人的配偶讨债的情形 债务人的债务属于夫妻共有债务的,死亡债务人的配偶负有偿还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


·讨债时可以将欠债人关禁闭吗
      讨债时可以将欠债人关禁闭吗 一、讨债时可以将欠债人关禁闭吗 债权人讨债时是不能将欠债人关禁闭的,否则便是违法犯罪的行为。 尽管索要回自己的钱财属于合法目的,但由于手段的违法性,即实施了诸如关禁闭等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而导致了犯罪,且涉及的罪名是非法拘禁罪。 非法拘禁罪是指非法...


·购销合同欠款怎么办
      购销合同欠款怎么办 一、购销合同欠款怎么办 可以先跟对方协商,协商不成功的,到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至于承担何种违约责任,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决定,比如: 1、要求对方解除合同,返还相关财物,如果由于该合同被解除造成己方损失,可以要求对方赔偿。 2、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


·追讨债务的方法包括哪些
      追讨债务的方法包括哪些若债权人需要向债务人追讨债务的话,则此时一定不能采取暴力、非法的手段,否则不仅无法顺利追讨债务,还有可能让自己遭受更多的损失。那具体来说,追讨债务的方法包括哪些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可以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追讨债务的方法包括哪些第一、和解法。协...


·股权可以多次质押吗?特别提示质权人约定哪些条款?
      股权可以多次质押吗?特别提示质权人约定哪些条款? 说到股权质押,相信您都会想问”股权可以多次质押吗“这个问题,其实关于这个问题,是有相关的法律规定的。那么,您知道股股权可以多次质押吗?下面,我们将会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法律知识。 一、股权可以多次质押吗 不能。股权和任何...


·发生债务纠纷到哪里提起诉讼
      诉讼是解决当事人纠纷,救济当事人权利的方式之一,被广泛的适用。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当发生债务纠纷到哪里提起诉讼呢?此外,实践中,在债务纠纷起诉时我们又需要注意什么事项呢?而要是你不太清楚的话,可以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债务纠纷到哪里提起诉讼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4条...


·合同变更的条件是什么?变更合同主要条款是什么?
      合同变更的条件是什么?变更合同主要条款是什么?合同变更的条件 (一)原以存在的合同关系 合同的变更,是改变原合同关系,无原合同关系便无变更的对象,所以合同的变更离不开原已存在着合同关系这一条件。合同无效,自始即无合同关系;合同被撤销,合同自始失去法律约束力,亦无合同关系;追认权人...


·恋爱期间的转账如何认定是借款还是赠与
      情侣之间基于亲密关系一般不会过于计较金钱往来,一旦感情破裂,想主张曾经给对方的钱款是借款,往往又只有转账记录,缺少借条等书面凭证。如果被告一方抗辩收到的款项系恋爱赠与或者用于共同生活期间的消费支出,则原告需进一步举证证明双方存在借贷合意,否则法院将难以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因此,情...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