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结婚未满一年应该返回彩礼吗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一、结婚未满一年应该返回彩礼吗结婚未满一年可以退彩礼,但是必须是双方当事人结完婚之后,却没有在一起共同的生活可以返还。对于彩礼是否可以返还,以往的司法解释较为笼统,大概处理原则是礼金是附条件赠与。如果双方结婚时间尚短,可以“酌情”返还,如果结婚时间已较长,则返还的可能性不大了。具体来说: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2、要求返还的财产确属彩礼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对彩礼的含义有着严格的限制,而并非任何的赠与都可称之为彩礼。“彩礼”,具有严格的针对性,必须是基于当地的风俗习惯,为了最终缔结婚姻关系,不得已而为给付的,其具有明显的风俗性。二、离婚时返还彩礼要注意什么1、不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情形,一方请求返还彩礼的,不予支持。另外对该条中的“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的情形,应做限制性的解释。该情形是指给付彩礼的一方婚前举债给付、婚后无经济来源偿还债务的,或者是婚前用家庭财产给付、婚后无固定经济来源、依靠自己的力量无法维持最基本的生活水平。确定“生活困难” 需根据给付彩礼的数额、给付人的生活来源、当地生活水平等因素综合考虑,目前可参照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合理确定。2、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第一款(三)项所规定“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情形,但是已经共同生活两年以上、生育子女或者所送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一方请求对方返还彩礼的,一般不予支持。又分为三种情况:(1)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两年以上。(2)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虽不满两年,但生育子女的。(3)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办理时,案件的婚姻原告应该递交案件的证据,要求返还婚姻彩礼。但是对方如能够证明与对方共同生活的,或者彩礼用于婚姻生活的。我国的办案机关和人民法院在审理彩礼的退还时,可以不予返还,保护婚姻双方的合法权益。
  
  
  


·一、婚前财产死了怎么分配?
      一、婚前财产死了怎么分配? 婚前财产在财产所有者死了的情况下,可以按照继承的相关规定进行,有法定继承人继承。是婚前一方的房产,住房就是登记人个人合法拥有的婚前个人财产。婚后如果房产登记人配偶去世,这房子不能办理继承,因为住房产权和死者没有关系。如果死者为房产证登记人,先看死者...


·一、离婚协议可以约定以后的财产执行吗?
      一、离婚协议可以约定以后的财产执行吗? 可以约定,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二、离婚判决如何申请强制执行 (一)离婚案件在哪里申请强...


·离婚一方少分或不分财产情形包括什么?
      离婚一方少分或不分财产情形包括什么? 一、离婚一方少分或不分财产情形包括什么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变更抚养的程序怎么办理?
      变更抚养的程序怎么办理? 成长是一个长期的过程,离婚时双方协商或者是法院判决所依据的情况伴随着孩子的成长也会发生变化。为了孩子的健康以及成长环境的考虑,法律允许对孩子的抚养权进行变更,今天就整理了关于变更抚养的程序办理方式相关资料,供您阅读了解。 一、变更抚养的程序 (一)...


·离婚必须平均分共同财产吗?
      离婚必须平均分共同财产吗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所以,离婚时财产的分配应根据对夫妻双方履行的家庭义务而进行合理的分配。也就是说,虽然在夫妻离婚时,只要是属于夫...


·一、可以主张离婚财产离婚赔偿吗?
      一、可以主张离婚财产离婚赔偿吗? 可以主张离婚的赔偿。相关规定是:一般性精神损害赔偿标准为1000元—3000元;严重精神损害,赔偿标准为3000元—5000元;侵害人侵害行为特别恶劣、受害人的伤害程度特别严重或社会影响特别大的,可根据实际需要,可能会比上述赔偿要高一些。 ...


·离婚财产分割不同意能离婚吗,关于财产分割有哪些法律规定?
      当夫妻双方感情确实破裂是可以进行协议离婚或者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说到离婚很多人会想到对于婚姻期间财产的分割如何进行,以及孩子的抚养权的问题。那么离婚财产分割不同意能离婚吗,关于财产分割有哪些法律规定?下面给您简单介绍一下。 一、离婚认定标准 法律规定离婚的法定事由仅是夫妻双方...


·大家一起打麻将犯法么?
      您一起打麻将犯法么?不犯法,但是如果用麻将馆来赌博就是犯法,麻将馆的娱乐是有限制和界限的,现在国家规定在一定限额内的金额的娱乐或者和家人之间带金钱输赢的娱乐不算赌博。所以现在麻将馆多是一什么活动中心、娱乐中心之类的名义出现的。看是否“以营利为目的”,以区分是赌博行为还是娱乐行为-...


·配偶患有精神病该怎么离婚?
      有的人在结婚的时候,可能精神都还是正常的。但婚后由于各方面的压力,可能精神方面就出现了问题,甚至还有被鉴定患上精神病的。那么在这种情况下,配偶患有精神病的话,若想要离婚的话,应该怎么离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配偶患有精神病该怎么离婚 因婚前患过精神病或因家族有精神病...


·婚姻里夫妻可以共处一室
      婚姻里夫妻可以共处一室,离婚后总有一方必须搬离。对于没有居住场所的人来说,房屋产权争夺就显得尤为重要,而房子的可观价值也导致双方争执不肯退让。为此,我国婚姻法对离婚后房产的归属问题进行了规定,合理分割房产。那么,婚姻法离婚房产的分割有哪些规定呢? ? (一)新婚姻法年规定,一...


·起诉离婚需要的步骤是怎样的
      起诉离婚需要的步骤是怎样的 提起离婚诉讼至离婚判决生效,要经历三个必经阶段。 1、第一阶段:起诉阶段。 这一阶段包括以下三个程序: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 (3)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要...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