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同事之间欠钱不还怎么办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同事之间欠钱不还怎么办?1、和债务人协商。2、调解。3、申请仲裁。如果借款合同中约定了仲裁条款或者达成了仲裁协议,就可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一裁终局,生效之后,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4、在诉讼时效内提起诉讼。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为三年。二、哪些债务关系不受法律保护?1、借贷进行非法活动。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如明知个人借款用于赌博、贩卖毒品等非法活动而借款给他人,其借贷合同不受法律保护,对行为人还要处以收缴、罚款、拘留,甚至追究刑事责任。2、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包括: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未经依法批准,以任何名义向社会不特定对象进行的非法集资;非法发放贷款、办理结算、票据贴现、资金拆借、信托投资、金融租赁、融资担保、外汇买卖;中国人民银行认定的其他非法金融业务活动。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参与者的损失自行承担,不受法律保护。3、非金融企业以合法借贷掩盖的非法金融活动:非金融企业以借贷名义向职工非法集资;非金融企业以借贷名义非法向社会集资;非金融企业以借贷名义向社会公众发放贷款;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4、企业之间的借贷合同。我国贷款通则规定,企业之间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办理借贷或者变相借贷融资业务。对于企业之间的借贷合同,法院除判决返还本金外,对出借方已经取得或约定取得的利息应当收缴,对借款方应处以相当于银行利息的罚款。5、明为联营实为借贷的合同。企业法人、事业法人作为联营一方向联营体投资,但不参加共同经营,也不承担联营的风险责任,不论盈亏均按期收回本息,或者按期收回固定利润的,是明为联营,实为借贷,违反了有关金融法规,应当确认合同无效。除本金可以返还外,对出资方已经取得或者约定取得的利息应予收缴,对另一方则应处以相当于银行利息的罚款。6、违背真实意图的借贷关系。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图的情况下所形成的借贷关系,应认定无效。借款关系无效由债权人的行为引起的,只返还本金;借贷关系无效由债务人的行为引起的,除返还本金外,还应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给付利息。7、高利贷利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年利率的36%,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其实,债权人自己不一定不知道讨债最有效的方法是起诉,很多的债权人都是因为跟对方是同事朋友这种特殊的关系,所以不好意思起诉,还有些认为起诉周期太长,如果有这种想法一直拖着不处理的话,超过诉讼时效债务人就可以不还钱了。
  
  
  


·个人委托收款授权书模板
      个人委托收款授权书模板 个人委托收款授权书模板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情况我们本人不能亲自到场,比如收款,需要授权别人代办的时候,就需要一份个人委托收款授权书。由于初次接触个人委托收款授权书,很多人不清楚其书写格式和书写内容,接下来我们为您提供了以下一些模板,以供您参考。 1、...


·合同债权债务不得转让的情形
      合同债权债务不得转让的情形 一、合同债权不得转让的情形 根据《民法典》规定,不得转让的债权包括以下三种: (1)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的合同债权。包括:一是基于个人特别信任关系发生的合同债权,这类合同债权因具有强烈的人身信任关系,故不得转让他人。二是“基于特定的债权人行为为内容的...


·欠款两万起诉怎么执行
      人民法院在受理申请强制执行后,会依法依法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如:直接划拨被执行人银行账户财产、扣押拍卖被执行人车辆、房屋等。若确无可执行财产的,人民法院会裁定中止执行,待对方有可执行财产时再恢复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


·分居期间个人负债谁来承担
      分居期间个人负债谁来承担 一、分居期间个人负债谁承担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因种种原因两人分居两地,可是产生的债务由谁承担,需要具体区分分居期间哪些是共同债务,哪些是个人债务。属于共同债务的就需要夫妻共同承担。 (一)分居期间的共同债务 根据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


·合同未生效款额退还纠纷怎么起诉
      合同未生效款额退还纠纷怎么起诉 一、合同未生效款额退还纠纷怎么起诉? 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 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 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 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


·长期借款融资的优缺点
      长期借款的优点:筹资速度快,资本成本较低、弹性较大、具有财务杠杆作用。长期借款利息可在税前支付,另外借款的手续费低于证券的发行费用。因而相对于其他长期筹资方式,长期借款的资本成本是最低的。长期借款的缺点:财务风险较大、限制条款较多、筹资数量有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八十八...


·债务纠纷应去哪里起诉
      债务纠纷应去哪里起诉 一、债务纠纷应去哪里起诉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4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25条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不打官司要如何催讨欠债 如果不打官司就能够催讨回债务债款自
      不打官司要如何催讨欠债 如果不打官司就能够催讨回债务债款自然最好,既能节省司法资源,还能不破坏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人情世故关系。但有的时候我们却发现如果不打官司的话,此时可能不好处理相关纠纷,无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那究竟在不打官司的情况下要如何催讨欠债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


·如何写公司转让债权债务确认书?
      如何写公司转让债权债务确认书? 在公司运营过程中,当您想要转让公司的债权或者债务的时候,您就不得不涉及一份合同—公司转让债权债务确认书。那么,当我们在拟订公司转让债权债务确认书的时候应该如何书写呢?注意事项又有哪些呢?的我们将在下文为您解答。 公司债权/债务转让确认书 编...


·债权转让协议能否解除?有哪些
      债权转让协议能否解除?有哪些注意事项?债权转让协议本身就是针对已经生效的合同主体来进行改变的法律行为,其有效性建立在合同生效基础之上的。那么依附于有效合同的债权转让协议能否解除呢?有哪些需要注意的问题呢?请看我们整理的法律知识。 一、债权转让协议能否解除 合法的债权转让协议只...


·书写借条要注意的细节都有哪些
      书写借条要注意的细节都有哪些借条是日常生活中时常会用到的字据之一,它是出借人在借钱给借款人时,由借款人向出借人所出的字据。而对于该字据的书写有一些细节问题是需要注意的。那在借款活动中,当事人书写借条要注意的细节都有哪些?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书写借条要注意的细节都有哪些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