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倒闭无力偿还员工怎么赔偿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公司倒闭无力偿还员工怎么赔偿
  
  一、公司倒闭无力偿还员工怎么赔偿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公司倒闭无力支付经济补偿的,公司可以申请破产,按照一定的优先顺序对债务进行清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二条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二、疫情期间公司可以裁员吗
  
  在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可以裁员的,但企业可以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
  
  


·苏州未成年工的保护制度有哪些?
      由于经济社会的发展,教育事业也逐渐出现漏洞,很多未成年人辍学早早的就步入了社会,这个是当今社会噬待解决的问题,国家对于未成年工也就是童工方面有明确的规定,在苏州,未成年工有许多,那么苏州未成年工的保护制度是什么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一、苏州未成年工保护制度 1、...


·吉林省建筑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
      吉林省建筑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 我国对建筑工程质量的要求普遍较高,因此,为了促进相关企业符合相关质量规定,吉林省实行了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制度。那么,吉林省建筑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有什么内容?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吉林省建设工...


·工伤赔偿有误工费吗?
      工伤赔偿有误工费吗?工伤赔偿标准是什么? 工伤赔偿:《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


·安防工程质量保证的体系是什么?
      安防工程质量保证的体系是什么 其实在我国工程的种类是可以分为很多种的,除了一般的建筑工程水利工程以外,还有一种工程是现在越来越被您能够运用到的是安防工程。安防工程主要包括视频监控,防盗报警,智能家居等。安防工程也有自己一套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安防工程质量保证...


·如何沟通会让员工主动离职?
      如何沟通会让员工主动离职?1、进行开诚布公的充分交流。要以朋友的交流方式,切忌产生对立面,那么沟通就没办法继续,一定要先了解对方的情况,然后一条一条指出对方不足的地方,让对方感觉到在本公司确实是不适合做下去。2、给予其分析目前他主动离职是最好选择。给予分析其在公司再混下去的害处,...


·辞退员工什么情况下不用赔偿
      辞退员工不用赔偿的情况有几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在劳动者有以下过失的情况下提出的辞退才可以不用支付赔偿金):(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


·单位能扣押员工档案吗?
      单位能扣押员工档案吗? 劳动者没有达到约定的服务年限,用人单位是否有权扣押档案? 按照法律规定,如果劳动者从用人单位离职,单位应当在其离职后的15日内办理档案转移手续,否则将会面临罚款。 现实生活中,经常发生用人单位为了限制劳动者跳槽,或者以与劳动者有其他未决纠纷为由拒不转...


·拖欠克扣工资需要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
      老板拖欠和克扣劳动者工资的问题会经常出现,而劳动者往往因为法律知识的欠缺不知道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有时遇到雇佣方稍微懂点法律知识,强词夺理的糊弄一下您,让人反而分不清自己的利益是否受到损失,下面,为你详细介绍相关知识。 克扣工资”是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扣减劳动者应得工资报酬(...


·员工合同到期有赔偿吗
      员工合同到期有赔偿吗?新员工入职后,会和企业人事部门签订一份劳动合同。在这份合同里面,会写清合同有效期。目前,大部分企业都按照一年一签的方式管理劳动合同。在合同到期之前,双方就得协商是否续签,员工的选择比较灵活,可以离职或者继续工作。那么,员工合同到期有赔偿吗?下面我们跟随我们做...


·劳动者在申请劳动仲裁时,不能同时主张赔偿金与代通知金。
      劳动者在申请劳动仲裁时,不能同时主张赔偿金与代通知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


·劳动合同法生效有何规定?
      员工和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内规定了双方协商所达成一致的内容。对于员工来说,有了劳动合同就有了一份保障。有的人表示不放心,因为不知道这个合同什么时候生效。我国劳动合同法生效也作出了相应的规定,下面随我们一起看看吧。 一、劳动合同法生效的相关规定 劳动合同生效,是指具备有效要...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