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农村土地确权完成后,意味着农村土地终身拥有?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农村土地确权完成后,意味着农村土地终身拥有?
  
  一、依据一:农业户口的全面取消
  
  大家都知道,今年农村改革主要就是两件大事,第一,土地确权;第二,农业户口的取消;虽说这两件事很早就被拿出来讲,但是要特别注意了,今年是土地确权的最后一年,而与此同时,取消农业户口将于明年开始,全面落实!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吗?为什么土地确权在前,取消农业户口在后?
  
  首先,此举意味着间接性地表明,农民现在所确权的土地将终身拥有;这也是为什么土地确权在先,取消农业户口在后的原因;因为,取消农业户口之后,再无农民之说,而是统称为居民,原先具备农业户口的居民将和城市居民一样具备同等的社会保障福利,而大家所担心的土地权益是否会受损,土地是否会被一并收回的问题,国家就通过土地确权的开展为大家打消了这样的念头!
  
  因为土地确权完成后,意味着你的土地将完整地、有依据地在你名下,即使往后农业户口取消,你的土地权益依旧不会改变,反而条件比城市居民更为优越,因为就此变成了拥有土地的居民!所以农业户口取消是大势所趋,因此,必须完成好土地确权,否则,很有可能今后你的土地就将不是你的;所以,这也很好地证明了为什么取消农业户口之后,完成好确权就意味着你的土地将一直属于你;
  
  二、依据二:土地承包关系的继续延长
  
  虽然,从法律层面上来讲,从政策角度上来看,农村土地所有权归集体,农民只是拥有承包经营权和使用权;但是,任何事情,我们要多角度去看;
  
  没错,所有权是归集体,农民只能是承包经营权和使用权,但是,此次国家最新提出,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在2027年到期后,继续延长三十年保持长期不变!明确了长期不变!农民能够一直拥有使用权和承包经营权,这实际意义上不就是农民能够长期占有土地?大家可以这么简单来理解,农民对于土地的使用权是有租期的,相当于是国家租给农民的,但是,这个租期是没有限期的!
  
  依据三:土地不得打乱重新分配的原则
  
  真正意义上来说,土地确权完成后,土地对于农民而言,不仅仅是保障了,更多的是一份财产;而且,随着土地承包新政策的出台,除了承包关系的延长之外,还有一个关键在于,土地不得打乱重新分配的原则;这其实对于无地农民而言,基本上就是没有了再次获得土地权益的机会,至少可能性微乎其微;
  
  


·异地起诉离婚法院受理吗?
      当婚姻发生变故,且夫妻二人居于不同地方时,就不能完全按照正常起诉离婚的程序进行了,那么异地起诉离婚法院受理吗?这个问题的解决以“原告就被告”的原则确定管辖,也就是原告应向被告的住所地的法院起诉。那么又怎样解决“异地起诉离婚法院受理吗”的问题呢? 一、诉讼法院的管辖 提起离婚诉...


·最新辽宁省营口市老边区征地补偿标准
      年最新辽宁省营口市老边区征地补偿标准  辽宁省营口市老边区土地共有三类:   一类区片区片范围:老边区路南镇欢心甸村。   补偿标准:区片价:63000元/亩;建设用地:63000元/亩;未利用地:50400元/亩。   二类区片区片范围:老边区路南镇(除欢心甸村之外的其他村)。...


·每个城市的容纳量都是有限的,本身北京、上海等这些地区越来越多
      每个城市的容纳量都是有限的,本身北京、上海等这些地区越来越多的外来人员,就给当地的住房、交通、就业带来了方方面面的压力。尤其是在买房的时候,就体现出了拥有本地户口是非常赞有优势的。不过像上海这些地区的户口问题也不是特别好解决,所以外地人如果在上海买房的话,就需要提前了解一下外地人...


·国有土地使用年限怎么计算
      国有土地使用年限怎么计算1、土地使用权年限一般是从取得该地的土地使用权之时算起,如果经过二次转让,其使用年限为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原使用人已经使用的年限,这个剩余年限就是转让之后的使用年限。2、有时候会出现个别新买的住房土地使用年限缩水的现象,这是因为房地产开发时间周期较长、土...


·最新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征地补偿标准最新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征地补偿标准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昆明市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昆明市征地补偿标准(修订)》的规定,如下。  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土地共有六类:  一类区片范围:斗南街道:昆玉路以西至跑王线以北范围;龙城街道:昆洛路以西...


·使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抵押贷款是否合法
      使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抵押贷款是否合法 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是指具有生产经营性质的农村建设用地,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兴办企业或者与其他单位、个人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共同举办企业、商业所使用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如过去的乡...


·农村宅基地确权结束后还能申请吗?
      一、农村宅基地确权结束后还能申请吗? 可以申请,但是要符合以下条件: 1、因国家或集体建设、移民、灾毁等需要迁建、重建的; 2、实施城市、村庄和集镇规划或旧村改造,需要调整拆迁的; 3、现有宅基地面积尚未达到本办法规定限额标准需重建、扩建的; 4、已具备分户条件且原有宅...


·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的依据是什么?
      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的依据是什么? 一、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的依据是什么? 《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于1992年2月24日经国家土地管理局第一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1992年3月8日国家土地管理局令〔1992〕第1号发布施行。为了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异地诉讼离婚程序的具体步骤有哪些?
      离婚是社会生活中常见的一种社会行为,其中包括了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诉讼离婚有包含异地诉讼离婚,那么这个异地诉讼离婚程序有哪些具体步骤?这种特殊离婚程序有许多值得我们注意的地方。下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一、诉讼法院的管辖 提起离婚诉讼首先要选择受理诉讼法院地及受理法院,根据我...


·2023年陕西省最新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陕西省最新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一) 土地补偿标准和安置补偿标准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


·南京市六合区征地补偿安置标准是怎样的?
      南京市六合区征地补偿安置标准是怎样的? 征收土地,通常情况下都是因为政府为了国家,或者是社会的公共利益所进行的,所以征收土地的话,公民必须要予以配合。当然,国家也并不是无偿征收土地,他会进行征收土地的补偿安置这个是有标准规定的,很多人想了解。南京市六合区征地补偿安置标准是怎样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