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老人的遗产儿子女儿一样分吗?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老人的遗产儿子女儿一样分吗?老人的遗产儿子女儿不一定一样分,若任何一方没有履行赡养义务,此时不得参与遗产分割。若老人的子女之中有人没有劳动能力的,此时在分割时,下需要照顾此类继承人。《民法典》(2021.01.01实行)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二、遗产继承的时效如何计算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3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继承权诉讼时效期限应当从继承人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这就是说,继承人一旦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犯,就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保护,并且在知道自己权利被侵犯之日起3年内必须行使,否则就将失去法律的保护。但在出现法定事由时,3年诉讼时效可能被中止、中断或延长。还有一种比较常见的情形便是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被其中一个继承人占着,其他继承人好几年都没有要求分割,这样是否算过时效呢?这时时效未过,因为继承开始后,在分割前,遗产为继承人共有,虽该遗产被其中某一个继承人独自管理和使用,且管理人并未表示要拒绝其他继承人对遗产的继承分割,故在其他继承人主张分割前,并未产生继承纠纷,也就不存在诉讼时效的起算问题。虽然《民法典》(.01.01实行)之中明确规定了在继承权方面男女双方是平等的,但是在实际生活之中,各方尽到的赡养义务不同,或者是劳动能力不一,故此哎分割老人的遗产时,可能儿子和女儿获得的份额不同。甚至对于那些没有履行赡养义务的,可能并不能分割得到遗产。
  
  
  


·一、老人遗产子女分割的比例是怎么样的?
      一、老人遗产子女分割的比例是怎么样的?1、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的各继承人均等分配遗产。根据《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所谓“一般情况”是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彼此在生活状况。劳动能力以及对被继承人所尽抚养...


·事实婚姻的配偶有继承权吗
      事实婚姻的配偶有继承权吗在认定男女双方属于事实婚姻的情况下,彼此享有遗产继承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若干意见》(1989年11月1日)第13条的规定,同居生活期间一方死亡,另一方要求继承死者遗产,如认定为事实婚姻关系的,可以配偶身...


·非婚生子女,是否享有继承权?
      享有继承权; 非婚生子女是没有合法婚姻关系的男女所生育的子女。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继承是指因人的死亡而由与其有一定亲属关系的生存人概括继承其财产的法律制度。父母和子女之间相互有继承权。故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


·一、应该如何立遗嘱继承遗产?
      一、应该如何立遗嘱继承遗产? 立遗嘱的方式有自书遗嘱、录音遗嘱、代书遗嘱、公证遗嘱和口头遗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实行) 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


·继承遗产提供的证据有哪些
       继承人们在继承遗产的时候,可能会因为遗产分配问题而产生纠纷,在这种情况下多数会选择向法院起诉,通过法律的力量来解决相关纠纷。而要想获得有利判决的话,就要求当事人提供证据。那么继承遗产提供的证据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1、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据 (1)当事人是...


·哪些情况下可以多分遗产
      在分割遗产的时候,原则上是各个继承人均等的进行分割。但在一些特殊的情况下,部分继承人也是会多份遗产或者少分遗产的。那究竟哪些情况下可以多分遗产,而在什么情况下又会少分遗产呢?本文将对这两个问题做详细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哪些情况下可以多分遗产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


·哪些财产属于被继承人的遗产
      哪些财产属于被继承人的遗产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


·根据法律规定被继承人什么意思?
      根据法律规定被继承人什么意思?被继承人是指,在公民死亡之后他的财产会有继承人来继承,这个死去的人就叫被继承人。在法定继承中,无论是谁都可能是被继承人,无论他是否是完全行为能力人,当然要成为被继承人是需要满足一列要求的:(一)、这个人死亡了,法律上由自然死亡和宣告死亡两种。自然死亡...


·一、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比例是什么?
      一、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比例是什么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


·父亲死后财产继承比例是多少?
      父亲死后财产继承比例是多少?原则上是均分,但是一般来说家庭生百活比较困难的可以适当度多分,尽到主要抚养义务的适当多份。在遗产继承纠纷中,首先要确定的便是继承权主体,也即哪些人具有遗产继承资格。而遗产继承资格的确定,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应依法定遗嘱的方式来分割遗产。而依法定继承相关...


·适用遗嘱继承有哪几种形式
      遗嘱继承有哪几种形式遗嘱的形式根据《继承法》第17条的规定,遗嘱有以下五种形式:(1)公证遗嘱。即立遗嘱人至公证机关对其遗嘱行为及遗嘱内容进行公证;(2)自书遗嘱。即立遗嘱人亲笔书写的遗嘱,该遗嘱必须由立遗嘱人亲笔签名,并注意年、月、日。(3)代书遗嘱。即立遗嘱人委托他人代笔书写...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