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家庭暴力及精神损害赔偿问题怎么处理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家庭暴力及精神损害赔偿问题怎么处理
  
    1、遭受家庭暴力应该如何取证?
  
    所谓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婚姻法》第43条规定,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委会、村委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制止。因此,若当事人正在被实施家庭暴力,应当及时报警求救,公安机关出警也是义务。
  
    家庭暴力的取证是多方面的,比如报警记录、接处警登记表、伤情照片、治疗单据、门诊病历、影像报告、出院记录等等,现在很多家庭都装有网络摄像头,摄像头拍摄下来的现场视频或者双方之间的聊天录音也可以极为有效的证明家庭暴力的存在。
  
    2、因家庭暴力离婚,财产应该如何分割?
  
    《婚姻法》第17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五)其他应当共同共有的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原则上均等分割。尽管如此,并不意味着分割共同财产时一律平均分割,要注意照顾女方和子女的合法权益,同时更要照顾无过错的一方。也就是说,一旦遭遇了家庭暴力而离婚的,遭遇家庭暴力的一方在分割共同财产的时候,会给与一定的照顾,可以适当多分得共同财产。
  
    3、离婚什么情况下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婚姻法》第46条规定了离婚诉讼中的无过错方提起损害赔偿的条件,该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1)重婚的;(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3)实施家庭暴力的;(4)遗弃、虐待家庭成员的。
  
    因此,根据法律的规定,基于以上的几种情形,无过错的配偶在离婚的时候,可以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的请求,必须是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
  
    4、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标准是什么?
  
    精神损害赔偿的标准,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规定第一条是: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精神损害赔偿的数额依据以下因素确定:(1)侵权人的过错程度;(2)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3)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4)侵权人的获利情况;(5)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6)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实践中,离婚案件中确定精神损害赔偿标准应当考虑以下几个因素:首先是结婚时间的长短和对家庭贡献的大小,时间长和贡献大的,赔偿数额相对要高。其次要看侵权的动机和过错程度。第三要看造成的后果,生理上、心理上受伤害较重,再婚比较困难,无生活来源的,赔偿数额要高。最后也要考虑经济因素,当地的生活水平和侵权人的经济状况等,以便于判决的执行。
  
    5、因家暴离婚,孩子的抚养权应该归谁?
  
    讨论子女的抚养权问题,首要的基本的原则就是子女利益最大化。在此前提之下,下面就要考虑父母双方的个人素质、对子女的责任感、家庭的环境、父母与子女的感情亲疏远近等等。另外,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这个主要考虑孩子是幼儿期,需要母亲的哺乳,作为母亲来说,更能给孩子体贴和照顾。
  
    一方如果有不良嗜好,比如赌博、酗酒等恶习,包括经常实施家庭暴力等影响个人品质的不端行为,显然是会影响孩子的成长,显然是不利于子女利益最大化,在这种情况下,这一方获得子女抚养权的可能性就很小了。
  
  


·什么理由可以要抚养费增加?
      随着社会生活水平的提高,现在孩子的抚养成本越来越高,特别是教育的长期投入是看不见的无底洞。对于离婚后由一方独自抚养的单亲家庭来说无疑更是压力巨大,这时我们会想到原来协商离婚时商定的抚养费支付标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根据社会生活成本的提高而进行适当调整的,那么什么理由可以要抚养费增加...


·起诉追加抚养费被驳回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孩子的抚养权是在离婚中首要的问题,在诉讼离婚中,如果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不能解决是不能判决离婚的。离婚后没有得到抚养权的一方不是完全没有抚养责任的,也要定期的支付抚养费,由此也牵扯出了一系列问题。接下来,我们来给您讲解一下起诉追加抚养费被驳回的问题。 一、起诉追加抚养费被驳回的法律依...


·1、固定易失证据对于婚姻一方与外遇对象来往的手机
      1、固定易失证据对于婚姻一方与外遇对象来往的手机短信内容、电子邮件内容、电脑博客日记、QQ聊天记录,如果可能应该应当委托公部证门对此类证据作固定处理。条件不允许也应该尽量自己固定保存起来,手机短信可以连着手机一起用数码相机拍下来,电脑和网络资料可以截取全屏保存。2、收集文字证据(...


·新婚姻法第17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
      新婚姻法第17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1、工资、奖金。这里的“工资、奖金”应作广义的理解,泛指工资性收入,目前我国职工的基本工资只是个人收入的一部分,在基本工资之外,还有各种形式的补贴、奖金、福利等,甚至还存在着一定范围的实物分配,这些共同...


·离婚协议书是否可以变更
      协议离婚时,夫妻会签订离婚协议书。但是离婚以后,可能会有一方觉得离婚协议书让自己吃了亏、对方占了便宜,于是就想变更离婚协议书。那么,离婚协议书是否可以变更呢?我们为您整理相关知识,请阅读下面的文章进行详细了解。 一、离婚协议书是否可以变更 离婚协议书,是夫妻选择协议离婚时,对子女...


·父母如何抢抚养权,争夺抚养权如何取证?
      抢未成年子女抚养权的,用法律术语来说,就是争夺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那么您知道,要是父母分开的,该如何来抢夺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父母如何抢抚养权? (一)两岁以下孩子的抚养权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


·在当今21世纪,最让国家以及人民牵挂在心头的事就是环境污染这
      在当今21世纪,最让国家以及人民牵挂在心头的事就是环境污染这个问题,这个问题不仅在现在困扰着我们,更关乎着我们的未来,我们的子子孙孙们。我们是否了解环境污染事故处置程序以及人员的急救方法呢?现在由的我们来带你认识一下吧。 一、环境污染事故处置程序 (一)达到现场后首先组织人员...


·起诉离婚需要多长时间开庭审理?
      如果夫妻双方确实已经没有感情,想要选择离婚,那么,双方可以通过协议的方式离婚,也可以由一方起诉至法院诉讼离婚。原告一方起诉对方时应提交一份起诉状给法院,法院如果受理该离婚案件,会通知当事人开庭。那么,起诉离婚需要多长时间开庭审理?我们在下文中为您提供相关的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破坏军婚罪的行为方式包括哪些
      破坏军婚罪的行为包括:1、重婚型,即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其办理结婚登记手续,骗取结婚的。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2、同居型,即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却较长时间公开地或秘密地在一起共同生活。这种关系不仅以不正当的两性关系为基础,往往...


·母亲未抚养费是否违反有关的规定
      母亲未抚养费是否违反有关的规定 按照法律规定是必须要给抚养费的。 《婚姻法》 第二十一条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


·一、监护与抚养的区别是什么?
      一、监护与抚养的区别是什么?监护与抚养的区别是:拥有抚养权意味着拥有可以和子女共同生活的权利,而有监护权并不代表有抚养权。监护权是一个广义的范畴,其中包括了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问题,还包括了一些人身权利及被监护人的财产处置等权利。严格来讲,抚养权与监护权是两种不同的民事权利,我们在...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