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工程项目合同变更索赔产生的根本原因有哪些?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工程项目合同变更索赔产生的根本原因有哪些?合同变更索赔产生的根本原因有合同矛盾或存在缺陷、遗漏或错误,这些常反映为设计和施工规定相矛盾,技术规范和设计图纸不符合或相矛盾,以及一些商务和法律条款规定有缺陷等。这时,承包商应及时将这些矛盾和缺陷及时反映给监理工程师,由监理工程师作出解释。承包商执行监理工程师的介绍指令后,造成施工工期延长或工程成本增加,承包商可提出索赔要求,监理工程师予以证明后,发包人应给予相应的补偿。二、合同变更的效力有哪些?1.合同变更对权利义务关系的影响合同变更的效力在于使原合同的内容发生变化。原合同并未消灭,仅是被变更部分的效力发生变化,即原合同未变更的部分依然有效,被变更的部分不再有效,而是代由变更后的部分发生效力。换言之,合同效力的一般规定适用于原合同未变更的部分以及变更后的部分。任何一方对于原合同未变更部分以及变更后部分的违反均构成违约。2.合同变更的效力指向将来根据合同效力产生的一般法理,合同变更仅对未来产生效力,不溯及原合同生效后变更前的时间。如变更前一方已经做出履行,另一方无法要求返还,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3.合同变更与损害赔偿的关系合同变更后有可能使一方因变更而遭受损失,受损方可否要求赔偿损失,原《民法通则》第115条(现《民法总则》已经删除)规定,“合同的变更或解除,不影响当事人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但有学者认为,是否可要求赔偿应当依变更类型来定:在法定变更中,因情势变更不原则变更合同不能要求赔偿,而因重大误解变更合同,受损方可要求赔偿损失;在约定变更中,双方当事人协议变更的,如对损失的赔偿有约定,则可按照约定获得赔偿,如未约定,应视为当事人放弃请求赔偿的权利。综合上面所说的,工程项目如果涉及到合同的变更就应该要及时的与对方进行协商,如果因合同的变更而涉及到的索赔其根打开的原因就在与合同中出现的漏洞,或者是合同中所约定的其它事项,所以,在处理的时候就要结合实际情况来处理,这也是避免引起各种纠纷。
  
  
  


·确定劳动关系仲裁申请书怎么写
      我们知道,如果发生劳动纠纷后,劳动者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的申请。劳动关系仲裁申请书就是我们申请所需要的书面申请内容了。所以其书写规范就很重要了,那么,确定劳动关系仲裁申请书怎么写?下面,就让我们带领您来了解下吧。 劳动关系仲裁申请书 申请人:申请...


·解除劳动合同工龄计算是怎样的解除劳动关系后
      解除劳动合同工龄计算是怎样的解除劳动关系后,单位需要向你支付经济补偿金。之后,再签订新的劳动合同的,工龄不连续,从你签订新劳动合同开始计算。相关规定协议解除劳动合同,支付经济补偿金时,应按员工的实际工龄来计算的,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


·工程变更索赔管理办法中的索赔技巧有哪些
      工程变更而引起的索赔纠纷非常多,实际上归根结底,有赔偿义务的机构并不愿意面对对方提出来的索赔要求,而且单就针对工程变更索赔来说也是一件非常复杂的事情,想要索赔成功就必须要通过合理的办法和相应的技巧。如果在生活当中遇到了工程变更索赔的这种事情,那下面的这篇工程变更索赔管理办法中的索...


·员工发生工伤公司承担哪些费用
      员工发生工伤公司承担哪些费用《社会保险法》将原来由用人单位支付的工伤职工"住院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和"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改为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在进一步保障工伤职工权益的同时,减轻了参保单位的负担。参保单位职工发生工伤后...


·装饰装修工程承包范围什么,资质标准
      装饰装修工程承包范围什么,资质标准如何划分 购买房屋后房屋的装修是非常重要的内容,一般情况下为了节省资金,我们可以和其他一起购买房屋的住户商量把房屋装修工程承包出去,不过说到房屋装饰装修工程的成本,相信大多数人都不了解,不知道房屋装饰装修工程成本的范围资质是怎样的,那具体来说装...


·工伤六级解除劳动关系有赔偿吗?
      我们在生活中经常会发生一些一般事故,特别是在工作过程中如果是一些危险的职业就更可能会发生意外事故,一旦发生意外事故就会造成很多劳动者受到身体上的伤害,而在工作过程中如果受伤就属于工伤,那工伤六级解除劳动关系有赔偿吗?下面就对此问题进行详细的介绍。 一、工伤六级解除劳动关系有赔偿...


·加班的工资按什么标准计算
      加班的工资按什么标准计算加班工资不是以基本工资为基数来计算,而是以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来计算的。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 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一)用人单...


·公司永久性员工可以辞退吗?
      公司永久性员工可以辞退吗?永久性合同其实就是无固定期合同,永久性合同并不等于不能解除,只要用人单位对员工制定符合违法的辞退(解除)规定并经过一定的程序公布(如工会代表大会等),同样也是可以辞退的。1、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


·一、期限内的劳动合同离职赔钱吗?
      一、期限内的劳动合同离职赔钱吗? 劳动合同离职不一定要赔钱。劳动用工合同还没到期,提前30天辞职,一般不需要赔偿违约金,除非合同约定服务期: 1、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


·如何判断降薪是否属于变更劳动合同
      如何判断降薪是否属于变更劳动合同 一、?判断降薪是否属于变更劳动合同,可以从以下两个要素来判断: 第一,单位在招聘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时,已经在与劳动者事先说明了日后会有调薪的可能的。 第二,用人单位有完善并依法生效的薪酬制度体系作支持的。 如果用人单位能同时具备以上条件...


·建筑工地受伤如何认定劳动关系
      建筑工地受伤如何认定劳动关系 1、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