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刚入职第一天就签订劳动合同吗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刚入职第一天就签订劳动合同吗入职第一天一般情况下公司相关手续还没有办理完,还来不及签合同,按照法律规定是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劳动合同的都是合法的。所以,并不是在入职的第一天,尚处于试用期就必须要马上签合同。只要是用工之日起的一个月内,双方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就行。如果劳动合同明确约定试用期的开始时间,按劳动合同的约定计算;如果劳动合同没有明确约定试用期的开始时间,应当从实际用工之日起开始计算。《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二、在试用期多久可以提出辞职?试用期内的员工只需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辞职即可,正式员工需要提前30日以书面方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记住,这里是通知,而不是征求用人单位的同意,普遍存在的是很多劳动者担心用人单位不完全支付劳动报酬,认为需要经过用人单位的同意才能解除劳动合同才能辞职,其实这是一个误解。①劳动者在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②最低工资标准的话可以在网上查询,第一不能够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根据《劳动合同法》中的规定,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用工关系之日起的1个月内,任何时候签订劳动合同都行。但要注意的是,即使双方有约定试用期,此时签订的也应当属于劳动合同,而不是试用期合同。若是双方仅仅约定试用期的,那么试用期不成立,试用期期限就是劳动合同期限。
  
  
  


·即时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生活中我们会遇到很多的不确定因素,比如说有时候我们刚与一家公司签订劳动合同。随后可能出现一些意外的情况让你解除合同。那么即时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适用于那些方面呢?下面就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具体的情况,再做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六...


·一、劳动合同签1年辞退后有什么赔偿?
      一、劳动合同签1年辞退后有什么赔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按照上述第36条、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


·工地宿舍意外死亡项目部责任赔偿哪些?
      工地宿舍意外死亡项目部责任赔偿哪些? 一、工地宿舍意外死亡项目部责任赔偿哪些? 工人与职员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时,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付给丧葬补助费,其数额为该企业全部工人与职员平均工资两个月;另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按其供养直系亲属人数,付给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其数额为死者本人...


·劳务派遣合同解除情形有哪些?
      劳务派遣合同解除情形有哪些 一、劳务派遣合同解除的情形有哪些 被派遣劳动者在以下情形下可以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1)被派遣劳动者与劳务派遣单位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务派遣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3)劳务派遣单位未及...


·疫情期间上班加工资嘛?
      疫情期间上班加工资嘛?员工疫情期间上班并未提高工资标准,但在延迟复工这几天属于休息日,对于休息的职工,企业应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对于承担保障等任务上班的企业职工,应作为休息日加班给予补休或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通俗地讲,就是两倍工资。职工按照企业要求在家上班的,应作为休息...


·一、工伤保险待遇核定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工伤保险待遇核定法律依据是什么? 工伤保险待遇核定法律依据是工伤保险条例。 1、工伤认定结论书; 2、工伤医疗费用凭证: (1)门、急诊治疗工伤的须携带医疗费原始收据、门急诊病历原件及复印件; (2)急诊住院治疗工伤的须携带医疗费原始收据、住院医疗费用明细...


·试用期可以不签劳动合同吗
      试用期可以不签劳动合同吗试用期需要签订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 【劳动关系的建立】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第十九条 【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


·在劳动关系中,有的情况下劳动者可以向单位主张违约金,而有的情
      在劳动关系中,有的情况下劳动者可以向单位主张违约金,而有的情况下则是主张赔偿金。虽然这二者都是关于赔偿方面的,但违约金与赔偿金还是有很大不同的。那究竟该如何区分违约金与赔偿金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违约金与赔偿金有什么不同 违约金与赔偿金是两个容易混淆的概念,两者既...


·培训期间脑出血算不算工伤?
      培训期间脑出血算不算工伤?在上班时间在单位工作突发脑出血不算工伤的,但是如果死亡的话,可以算工亡的。在工作时间,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1、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


·重大疫情不上班有工资吗?
      重大疫情不上班有工资吗?按照不低于最低工资80%发放,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待岗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稳岗补贴。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停工停产的,未超过一个工资支付...


·辞职后公司拖欠工资快一个月怎么办
      辞职后公司拖欠工资快一个月怎么办辞职拖欠的工资可以和用人单位协商,一次性支付,如果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通常是劳动管理监察大队)。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根据国家规定在仲裁或诉讼的时候,要求除在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