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房产继承走法院怎么收费?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房产继承走法院怎么收费?
  
  房产继承走法院收费,首先是需要关于继承公证进行收费,一般情况下是按照房地产评估价格的2%收取,最低也是不能够低于200元的,除此之外的话,关于房地产评估价格的收取费用是累计进行计算的。
  
  1、继承权公证费用;
  
  继承权公证费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的评估价的2%来收取,最低不低于200 元。
  
  2、房地产价值评估费用;
  
  根据沪价房(1996)第088号文评估费用根据房地产价值的高低不同采用差额定律累进方式来计算:
  
  房地产价格总额100万元以下(含100) 累进计费率是5‰,101万元以上至1000万元部分累进计费率是2.5‰,1001万元以上至2000万元部分累进计费率是1.5‰,2001万元以上至5000万元部分累进计费率是0.8‰,5001万元以上至8000万元部分累进计费率是0.4‰,8001万元以上至10000万元部分累进计费率是 0.2‰,10000万元以上部分累进计费率是0.1‰。
  
  3、房地产继承过户税费:
  
  由房屋评估价0.05%的合同印花税、100元的登记费、5元的权证印花税组成。
  
  4、契税
  
  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地产,免契税,对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需要缴纳契税1.5%。  如一套100万的房子办理继承过户,要承担 5000元的房屋评估费用 2万元的公证费用 500元合同印花税 100元的登记费 5元的权证印花税=25605元,费用可观,所以有的人在购买房地产的时候直接将房屋登记在子女名下。
  
  但如果双方申报的房屋价值符合市场价的,一般可以免掉评估费用、而且公证费用如果只公证签名的,仅需要数百元,这样费用就大大的节省了。
  
  二、房屋继承公证程序是怎样的?
  
  房产继承应先到被继承房产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再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手续。
  
  (一)房产继承公证程序
  
  先联系房产所在地公证处进行预约,所有的继承人均需到场,如果是国外或者外地的继承人无法到场的,公证委托当地亲友代为办理。房产继承公证一般需要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到被继承人所属派出所开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或者提供被继承人医学死亡证明。
  
  2、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派出所开具继承人身份证明。
  
  3、继承人的身份证明。
  
  4、被继承的房产证或其他证明文件。
  
  5、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遗嘱(遗嘱继承的情况)。
  
  如果法定继承人不只一个,而房产只过户给其中一人的话,需要其他人的书面同意,表示放弃对房产的继承。
  
  (二)诉讼继承公证程序
  
  根据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房产继承诉讼管辖地确定为不动产所在地,即被继承房产所在地法院管辖。继承人是多人的,一部分继承人作为原告,另一部分继承作为被告参与诉讼。房产继承诉讼一般需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到被继承人所属派出所开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或者提供被继承人医学死亡证明。
  
  2、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派出所开具亲属关系证明。
  
  3、继承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是外籍继承人需要提供经过公证书予以认证。
  
  4、被继承的房产证或其他证明文件。
  
  5、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遗嘱(遗嘱继承的情况)。
  
  如果继承人之间对于房产过户没有异议可以形成调解书,如果无法对于房产的继承达成一致的,由法院判决。
  
  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如果涉及到房屋继承的话,那么手续是比较繁杂的。首先第一步就是需要到公证机构办理继承公证,在这个过程当中的话是需要花费一定的费用,按照房屋的评估价格2%来收取公证的费用,除此之外的话,房屋本身评估也需要费用。
  
  


·单位租赁个人房屋合同包括什么内容?
      单位租赁个人房屋合同包括什么内容? 虽然我们能够听说过,对于个人租赁房屋的时候,应该会有合同的限制,那么就个人房屋租赁合同来讲,有些人可能不知道合同的细则,单位租赁个人房屋合同包括什么内容?根据有关规定,合同中应该包含租赁的期限以及租金,详情请看下文。 根据我们国家的民法典规...


·一、租房的注意事项都有哪些?
      一、租房的注意事项都有哪些1,要确定租给你房子的是不是房东本人,一定要拿一张房东的身份证复印件,有的时候可能会碰上二房东甚至是三房东,这样出现问题的可能性就比较大。2,要注意房子的安全问题,不能只图便宜。3,在签合同的时候要看清合同,明确维修责任,以免之后发生纠纷。4,租房子的押...


·打房产确权官司的费用是多少?
      房产确权的意思是确认房屋所有权及其他权利,若发生房产确权纠纷,都会选择去法院起诉解决问题,选择起诉,那么法院就会收取诉讼费。所以,我们在下文简要分析一下打房产确权官司的费用是多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打房产确权官司的费用是多少 房产确权之诉,属于财产案件,按需要确权的标的...


·期房抵押预告登记申请书是怎样的
      众所周知,在预告购房的时候消费签订了买卖房屋的协议,当事人为了保障将来实物权,签订预售合同。有的人想申请期房抵押预告登记,那么申请预告登记的内容是什么呢?下面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吧。 一、期房抵押预告登记申请 期房抵押预告登记申请期房抵押权预告登记申请抵押人 将坐落于 ,栋号 ...


·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案例的内容
      各类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中常见的一种类型就是合同无效,在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时,会涉及到因合同无效产生的赔偿问题。今天我们将为您分析一件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案例,帮助您了解法院是如何处理房屋买卖合同无效这一情况的内容。 一、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案例 (一)案例 20××年,韩××与陈×...


·商品房买卖取得物权的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商品房买卖取得物权的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商品房在我国是比较常见的,因为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商品房的买卖时常发生,您都知道的一件事情是,购买商品房的时候,需要取得房产证,这一点异常重要,那么,商品房买卖取得物权的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买房对于大家来说是一笔不小的开销,并且在某些情况下,可能还会
      买房对于您来说是一笔不小的开销,并且在某些情况下,可能还会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需要购买第二套房产。在购买第二套房产的时候,由于国家推出的限购政策,因此在贷款和公积金方面都有着相应的限制,各省市的规定都是不一样的,下面我们要为您介绍的是,在我国天津二套首付几成? 一、在我国天津二套...


·夫妻离婚房屋分割吗,房屋怎么分割?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综合素质水平的提高以及对自我和对情感需求的更高追求,导致离婚率越来越高。离婚难免会涉及到财产分割问题,而房屋分割往往在财产分割中占有重大比重,因此房屋分割成为很多人关心的问题。那么夫妻离婚房屋分割吗,房屋怎么分割?下面就夫妻离婚房屋分割的问题做具体分析...


·租房合同丢了还是否有效 一、租房合同丢了还是否有效?
      租房合同丢了还是否有效 一、租房合同丢了还是否有效? 有效。当租赁合同丢失后,如果有收据可以说明租金的,则可以证明租赁关系。因此租房关系仍然合法有效,但建议补签合同。可以根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1)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


·进行房产的转让,可以是因为买卖,也可能是因为赠与或继承,但不
      进行房产的转让,可以是因为买卖,也可能是因为赠与或继承,但不管是因为什么原因导致转让房产的,此时当事人在办理过户手续的时候都是要先进行公证的。而这个过程中也无可避免的要提供相应的材料,那转让房产公证要提供哪些材料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转让房产公证要提供哪些材料 当...


·二手房中的车位、绿化问题
      车位,抢位的尴尬。一些房龄较长的二手房小区没有建设地下停车场或专门的车位,小区空地或邻近街道便成了临时停车场。随着私家车数量的增加,有限的空地完全不能满足停车需求,抢位成了车主们面对的最大尴尬。晚上晚归,要担心自己的爱车没地方停。所以对于有车族来说,购买二手房时,一定要了解清楚该...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