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对方违约合同怎么处理?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对方违约合同怎么处理?如果合同签订以后,双方在履行过程当中,一方不履行或者是不完全履行合同违约了,那么另一方也就是守约方有权按照合同的约定,向违约方主张违约金。合同有约定的金额的,就按这个金额赔偿。如果约定了违约金的计算方法的,就按这个方法进行计算违约金的多少。如果违约金约定的过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的损失的,还要承担赔偿守约方损失的责任二、合同对方违约怎么赔偿?1、依据当事人是否有约定违约金,分为约定赔偿和法定赔偿约定赔偿包括两种情形:当事人在合同约定赔偿的条款,另一种是合同没有约定,但合同成立后达成赔偿的协议。2、约定赔偿指合同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预先约定一方违约产生的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或向对方支付一定的金钱。由于损失的范围在合同订立时难以确定,因此,当事人在合同中只能约定赔偿的计算办法,而不宜约定一个固定的赔偿数额。赔偿可以用金钱货币形式确定,也可以用非金钱方式确定。3、法定赔偿指在当事人一方违约造成对方损失时,按照法律规定的办法计算赔偿额进行赔偿。这里所说的法律,既包括民法典,也包括有关合同违约赔偿的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法定赔偿方法一般是在当事人没有事先约定赔偿或者违约金的情况下运用。在法定情况下,法律不仅规定了违约赔偿的条件、范围,也规定了赔偿的计算办法等。尤其应当注意的是,在当事人没有约定赔偿的情况下,有些法律还规定了赔偿限额,主要是对运输合同中承运人规定了最高赔偿限额。对超过这一限额的,违约方不承担赔偿责任。综合上面所说的,合同签订之后就代表着双方要履行各自的责任,但如果一方违约的话,那么另一方是可以要求违法的一方承担所有的责任,但具体的会用什么方式就要看双方如何协商,只要不超过法律规定的最高标准,那么都是属于合法的。
  
  
  


·买卖合同中主合同义务是什么?
      买卖合同中主合同义务是什么其实在很多合同中,?当事人所负的义务都是比较多的,其中包括主义务和从义务。主义务很显然就是最主要的义务,在不同类型的合同中,当事人的主义务不同。那您知道买卖合同中主合同义务是什么吗?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买卖合同中主合...


·居间合同的订立是怎样的?居间合同怎么生效?
      居间合同的订立是怎样的?居间合同怎么生效? 一、居间合同的订立是怎样的 居间合同,是指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订立居间合同应当注意以下的问题: 1、委托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所委托居间从事的活动内容,包括种类、范围和要达到的...


·解除合同的方式有哪些,解除合同有什么条件
      解除合同的方式有哪些,解除合同有什么条件合同在成立生效后,可能会因为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而让合同关系消灭,我们称之为合同解除。合同的解除一般都是有方式的,那么您知道解除合同的方式都有哪些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解除合同的方式有哪些 (一) 约定解除。约定解除是指在合...


·装修装饰合同的内容是什么?
      装修装饰合同的内容是什么 装饰合同这对于普通公民来说也是非常重要的,因为您在平时买房以后,房屋装修也是非常关键的一部分。为了避免装修工程在施工的过程当中敷衍了事,同时也为了保证装饰工程的质量问题,一定要在装饰之前和装修工程队签订装饰合同。至于装修装饰合同的内容,希望我们以下的资...


·合同到期离职补偿都有哪些?
      在劳动合同到期之后,劳动者可以继续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也可以不再继续签订劳动合同。关于合同到期离职补偿问题需要根据在劳动合同到期之后,劳动者是否有继续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意愿,如果劳动者个人不愿意续签劳动合同的话,是不会进行赔偿的。 一、劳动者在公司工作了6年,劳动合同到...


·口头合同的订立方式是怎样的
      口头合同的订立方式是怎样的 一、口头合同的订立方式是怎样的 口头合同通过口头方式达到双方的合意便成立了。口头形式的合同是指当事人以直接对话的方式或者以通讯设备如电话交谈订立合同。它广泛应用于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与人们的衣食住行密切相关,如在自由市场买菜、在商店买衣服等。现代之...


·一、出租人单方解除租赁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一、出租人单方解除租赁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一)明确出租人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法定事由。 《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明确规定了房屋出租人单方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八种事由: 1、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租的; 2、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3、将承租...


·合同附随义务法律规定的依据是什么?
       一、合同附随义务法律规定的依据是什么? 合同附随义务法律规定的依据是《合同法》,附随义务是指在法律无明文规定、当事人之间亦无明确约定的情况下,为了确保合同目的的实现并维护对方当事人的利益———主要是人身和财产利益,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依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所承担的作为...


·效力待定合同与表见代理的区别有哪些
      效力待定合同与表见代理的区别有哪些表见代理是签订合同中经常出现的一种情况,此时代理人本身是没有签订此项合同的代理权限的,但是却做出了一些行为,让对方误认为他拥有这项代理权限。表见代理具有效力待定合同的一般特征,不少人就分不清楚这二者了。接下来,就让我们告诉您效力待定合同与表见代理...


·对方违约,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吗?
      对方违约,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吗?在双方签署合同后的合作过程当中,经常会出现一方做出违反合同规定的情况,这些情况有可能是不兑现合同承诺,或者延迟履行合同等。那么在知道对方违约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吗?针对这个问题,律师 我们整理了以下资料,详细请阅读下文。一、对方违约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法律后果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合同解除法律后果法律规定是怎样的我国法律承认合同解除与损害赔偿并存。民法典规定:“合同的变更或者解除,不影响当事人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本条规定,合同解除后,有权要求赔偿损失。这样规定的理由是:1、合同解除不溯及既往的,如果只是使未履行的合同不再履行,不得请求赔偿损害,那么一方当...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