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没有遗嘱房屋继承有哪些人?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一、没有遗嘱房屋继承有哪些人?房屋遗产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包括被继承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等。适用法定继承时,依照下列规则分配遗产: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同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时,由第二顺序继承。此外,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二、房屋遗产继承的办法是怎样的?房屋遗产分割不同于其他财产的分割,因为房屋是不动产,不能随意移动,或因继承人的实际需要,并兼顾各继承人的利益,可以采取以下两种方法分割房屋遗产:1、采取折价补偿的方法。一般是归居住使用者所有,由其按各继承人应继承的房屋遗产份额折价补偿。房屋作价标准可以由继承人自行协商确定,或根据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房屋估价标准,并参照当地市场价格合理评定。2、采取共有方法,共有分为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两种形式。所谓共同共有就是继承人对房屋遗产平等地、不分份额地享有所有权,按份共有则是继承人按份额占有房屋遗产,并按各自的份额享受权利。在房屋遗产分割中,尽量采用第一种方法即折价补偿的方法比较好,这样做,可以彻底解决房屋继承纠纷。采用第二种方法,则应视为对第一种方法的补充,如折价一方因经济能力负担不起折价款,而又必须兼顾其他继承人的利益的,采用共有方法,也可减少矛盾。综上所述,老人没有留下遗嘱,去世后其名下的房屋,可以有法定继承人来继承。子女父母及配偶都在继承人的范围,可以对房产继承签订协议,共同分割。如这些人都不存在,则死者的兄弟姐妹可以继承房屋。对没有尽到义务的法定继承人,可以少分。
  
  
  


·房屋买卖新政策有哪些?
      近年来,房子作为不动产资产一直是倍受欢迎的投资类型,房屋买卖热度持久不下,房屋买卖新政策也一直是人们热议关注的话题,对于如此与我们生活息息相关的内容,我们已经整理出关于房屋买卖新政策来呈现给您了,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房屋买卖新政策规定 关键看房屋是否满2年、卖方是否唯一住...


·购房合同是谁定的
      一般是开发商提供的格式合同。一般包括商品房预售合同(期房)和商品房买卖合同(现房)两种。二者区别在于:预售合同在商品房预售时采用,房屋竣工交付使用,买受方付清全部房价款后,可直接办理过户手续。商品房出售合同适用于商品房现居(竣工验收合格取得房地产权证的商品房)销售。因此,现在签的...


·私募基金收购房屋受限在哪些方面
      由于国家间贸易的发展,很多国内的投资者开始向国外市场进军,而很多外资也开始涌进国内进行投资。在众多的投资领域中,近期房地产行业似乎成为了外资企业投资的重点对象,而且还都是比较大的项目。但是最近国内的房产限购政策也使得私募基金收购房屋受限,那么私募基金收购房屋受限在哪些方面呢? ...


·房子卖了买家一直不过户怎么办?
      房子卖了买家一直不过户怎么办?房子卖了买家一直不过户可以催促对方即使办理过户手续,也可以要求退款并收取卖方的违约金。依据《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七条规定:房地产转让,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一)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签订书面转让合同;(二)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90...


·买新房各种税费有什么
      购买新房需要交以下税费:1、印花税:在交完首付款后需缴印花税,印花税按照总房价的0.5‰交纳。2、房屋产权登记费。3、房屋所有权证工本费。4、契税:购买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下的房屋,按照总房价的1.5%缴纳;购买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上的房屋,120平方米以上部分按照3%的...


·现在做房屋贷款的还是比较多的
      现在做房屋贷款的还是比较多的,一般就是需要把房屋抵押给银行的,贷款通常是需要分期归还的,如果贷款没有及时归还或者是经过银行催款以后仍然不归还的,过一段时间银行会到法院起诉的,下面就给您讲解有关房屋抵押给银行能不能拍卖的法律知识的。房屋抵押给银行之后就是所有权是归银行的,房主在没有...


·签完房屋预定合同可以毁约吗
      签完房屋预定合同可以毁约吗 一、签完房屋预定合同可以毁约吗? 签完房屋预定合同是不可以毁约的,毁约的话要承担以下违约责任: (一)继续履行 (二)采取补救措施 (三)赔偿损失 (四)违约金 二、通常房屋买卖合同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1、甲方土地使用依据及商品房状况,...


·在很多人的观念里面还是认为只有自己购买的房子,才能算的上家,
      在很多人的观念里面还是认为只有自己购买的房子,才能算的上家,因此您也就不遗余力的攒钱买房。不过现在我国的房价普遍偏高,而在购买房子的过程中也经常出现一些纠纷,这就需要购房者在买房子的过程中小心注意了。那通常买房子需要注意什么事项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买房子需要注意...


·夫妻离婚按揭房子怎么过户手续?
      夫妻离婚按揭房子怎么过户手续? 离婚后按揭房屋过户前必须付清银行贷款 根据我国《物权法》等法律的相关规定,按揭房必须是在无法律纠纷、无规划拆迁、无按揭的情况下才能办理按揭房过户。因此,一般来讲,离婚后按揭房要过户必须先付清银行贷款。 1、将离婚双方共同拥有的按揭房过户...


·云南住改非的房屋拆迁补偿是怎么规定的?
      云南住改非的房屋拆迁补偿是怎么规定的? 一、云南住改非的房屋拆迁补偿 国家对住改非的房屋拆迁补偿并没有给出具体的标准,但可以根据其合法经营状况、经营年限及纳税等实际情况对正在经营的房屋给予适当补偿,具体操作上则根据住改非的时间在住房评估价值的标准上上浮,但此前提必须是在200...


·房子遗产可以几代人继承办理
      房子遗产可以几代人继承办理根据《民法典》规定,除遗嘱继承或遗赠情形外,法定继承按照下列顺序进行: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特别提醒:1、继承的事由发生后,先由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如果没有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再由第二顺序的继承人继承,若存有第一...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