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婚姻法离婚房产分割和抚养权是怎么规定的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我国法院在处理离婚案件的时候,其实是同一个案件要作出好几种判决的这样一种特殊的民事纠纷案件。因为法院在判决离婚诉讼请求的时候,除了要解除夫妻之间的婚姻关系以外,还要针对夫妻之间的财产分割,有孩子的话还包括孩子的抚养权,抚养费都依法作出判决。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婚姻法离婚房产分割和抚养权是怎么规定的?
  
  
  
  
  婚姻法离婚房产分割和抚养权是怎么规定的?
  
  一、新婚姻法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婚姻法分割房产分割的是夫妻共同财产,所以房产的分割首先要明确什么夫妻共同财产以及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接下来就来说说新婚姻法房产如何分割,怎么分割房产的问题,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一)新婚姻法2017年规定,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六条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此时,如果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哪怕是结婚很多年,只要是房产未过户的,赠与一方也可以撤销赠与,离婚时房产还是属于赠与一方,不予分割。
  
  (二)新婚姻法2017年规定,一方父母出资购房,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此时,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的,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与婚姻关系存储期间的另一方没有任何关系,离婚时作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不予分割。
  
  (三)新婚姻法2017年规定,双方父母出资购房,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婚后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不管产权登记在哪一方名下,离婚时按照出资份额按份分割。
  
  (四)新婚姻法2017年规定,一方婚前购买房屋,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此时,对于婚前购买的房屋,即使婚后共同还贷的,房子也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财产不予分割。
  
  (五)新婚姻法2017年规定,以父母名义买房,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二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
  
  此时,双方用共同财产以父母名义买房,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的,房子的产权属于父母,离婚时不属于夫妻财产,不能分割,只能按照出资情况,算作债权要求偿还出资额。
  
  (六)新婚姻法2017年规定,以按揭贷款的方式买的房屋,房产如何分割?
  
  以按揭贷款方式买的房屋所有权归属是有特殊性的。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是以共同收入来偿还银行贷款本息的,所以只能认定该套房屋的现有价值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对于房屋产权的分隔,在实践中,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财产的来源等情况,由双方协议处理。根据我国《婚姻法解释(二)》第21条也只规定了:“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但应当分两种情况区别对待:一是在婚前,夫妻一方在婚前已付了房款,那么这个房子肯定是夫妻一方婚前个人财产。二是在婚后,偿还房屋的按揭贷款是由双方共同支付的,应当归属于双方共同财产,按按揭的数额分割。
  
  二、抚养权问题
  
  第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第二,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于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5)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第三,如果子女是已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父母双方对于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时,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父母离婚后,子女随哪方生活,一般是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
  
  《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首先婚姻法当中规定的离婚房产的分割问题也是主要需要区分清楚,房子是属于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的话,对于房产的部分也是夫妻双方平等分割。至于孩子的抚养权,一般小于两周岁的孩子,如果没有什么意外情况的话,判给女方的几率大一些。
  
  


·买卖二手房过程中需要知道什么
      买卖二手房过程中需要知道什么 1、二手房有无合法的产权和土地使用权现实生活中存在利用假房产证行骗的情况,鉴别房产证的真伪,对房屋交易双方当事人的合法利益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鉴别房屋产权证真伪的最保险方式是到相关部门进行核实。2、准确了解售房人一般来说,您可以通过查看房产证所有人的...


·新房房产证办理流程是什么?
      新房房产证办理流程是什么? 1、确定你买房子的开发商已经进行了初始登记 开发商办理初始登记是自己可以办理房产证的必要的前提条件。通常来说主管部门办理初始登记是需要大约为20~60日不等的时间,因此在收房入住以后的2-3个月,是可以向开发商询问办理初始登记的相关情况并在《购房合...


·无房证明可以网上开吗?
      无房证明可以网上开吗? 一、无房证明可以网上开吗 不可以的。 无房证明一般去户口所在地的县级或者区级房屋管理部门开具,本市户籍居民开具无房证明,可以直接在房管局办事大厅开具。 1、只需要本地户籍家庭要办理“无房证明”相对简单。出具个人无房产证明,不需要介绍函。申请人只需要...


·赠与的房子合同怎么签?赠与房子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赠与的房子合同怎么签?赠与房子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赠与的房子合同范本   甲方(赠与人): (写明姓名、住址)住所: 有效证件号码:   乙方(受赠人): (写明姓名、住址)住所: 有效证件号码:   甲方自愿将其下所有的不动产房屋赠与乙方。按照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双方自愿达...


·住房是我们每一个人所必需的,都说家是我们最好的港湾,正是因为
      住房是我们每一个人所必需的,都说家是我们最好的港湾,正是因为这样,现在的房地产业开始越发强大起来,但是一些公司企业为了从中获取更高额的利润便开始从建筑材料中谋取非法盈利,导致房屋质量较差,也就是我们常说的豆腐渣工程,那么对于此类房屋的拥有者便可以进行房屋质量起诉,那么下面让我们给...


·夫妻离婚时房产该怎样分割
      夫妻离婚时房产该怎样分割 通常情况下,离婚时,夫妻争夺的除了孩子便是房子。由于双方都想要,因而极易引发纠纷。那么从法律上讲,夫妻离婚时房产该怎样分割,换句话说,怎么分割离婚房产呢?对于这个问题,下文将进行详细的论述。 一、夫妻离婚时房产该怎样分割 1、婚前购的商品房,此处商...


·一、租房合同到期要续签吗?
      一、租房合同到期要续签吗? 租房合同到期要续签。我国法律并没有自动续约的规定,所以需要双方进行续签。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到期不续签但继续租用,视为不定期租赁,终止合同前必须有合理的通知对方的期限即可。当事人在合同中未约定明确期限;当事人约定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一、离婚分割财产单位分房怎么处理?
      一、离婚分割财产单位分房怎么处理?单位分房属于福利房,离婚的时候,按照共同财产分割。房改房应按市场价分割。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不宜以当初购房时的房款为依据,取得房屋一方给对方相应的补偿;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归自己的,如果双方同意,可以由双方竞...


·最近几年,得益于国家政策的支持,成都市经济发展较快,房价也有
      最近几年,得益于国家政策的支持,成都市经济发展较快,房价也有较大的涨幅。为了抑制过热的房地产行情,成都市出台了限购政策,这个政策主要影响的就是二套房的买卖。对于成都市民来说,很有必要了解下相关内容。那么,成都二套房新政是什么?下面我们来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成都二套房新政是什...


·现如今,人们在买房时,一般会用自己父母的名义,害怕以后婚姻有
      现如今,人们在买房时,一般会用自己父母的名义,害怕以后婚姻有变,对房屋问题有纠纷,但是以父母的名义买房并不是十全十美的办法,其中也是存在一定的弊端的,那么以父母名义买房屋买卖的弊端有哪些?下面我们就这一问题,给您解释一下。 一、以父母名义买房的弊端有哪些 1、导致孩子独立买房时可...


·买商品房注意什么细节 购买商品房的细节有哪些
      买商品房注意什么细节 购买商品房的细节有哪些 一、买商品房注意什么细节 买房子离不开看图。尤其是购买期房,在无法考察现房的情况下,未来的家会是什么模样,全靠购房者从图纸上搜集详细信息。一般而言,一个房地产项目从规划、设计、施工直到交房,分别有项目规划设计图、项目建筑施工图及户型...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