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轻伤鉴定标准及量刑赔偿规定是什么?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轻伤鉴定标准及量刑赔偿规定是什么?轻伤是指物理、化学及生物等各种外界因素作用于人体,造成组织、器官结构的一定程度的损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碍,尚未构成重伤又不属轻微伤害的损伤。《刑法》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二、具体的赔偿项目包括哪些?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应当予以赔偿。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3、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4、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5、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6、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现实生活当中,实际上可以看到有一些人员,他们对于他人的身体健康安全并不关注,所以故意的伤害他人的身体,在这种情况之下必须要按照我国《刑法》当中的规定来进行一定的处罚,当然必须要构成轻伤以上的后果才能出发。
  
  
  


·抢劫罪量刑标准最新规定
      对于抢劫罪这样的重罪,相信您都知道《刑法》中做出的量刑标准是很严格的。那到底如今我国关于抢劫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呢?接下来,我们为您整理抢劫罪量刑标准最新内容,帮助你进行了解。 抢劫罪量刑标准2020年最新规定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抢劫罪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


·酌定量刑情节辩护词中可以出现吗?
      酌定量刑情节辩护词中可以出现吗?当然可以,首先,辩护应围绕以下几个点进行:1、对事实:如果事实成立,对事实无异议。反之则对有异议的地方进行辩解。2、是否未成年,如是未成年应当依照应当对其从轻或者减轻处罚。3、被告人是否是共同犯罪,在共同犯罪中属于从犯的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


·新刑法附带民事判决上诉期为多少天?
      说起民事诉讼,您可能听到的、见到的相关案例都比较多了,但是说到附带民事诉讼,可能大多数人都会比较陌生。简单来讲,附带民事诉讼就是在刑事诉讼过程中附带解决其中所造成的民事纠纷的诉讼活动,在这个过程中经常会遇到一些问题,比如说“新刑法附带民事判决上诉期为多少天?”对于该问题,为您整理...


·新刑法盗窃罪量刑的标准
      盗窃罪就是指非法侵占别人的财物,偷盗这是犯罪行为。在古代,侠义之士会劫富济贫,这是一种善举,但是在现代不管是出于什么目的的盗窃都是犯罪的,都要承担刑事责任。在现代盗窃方式变的多种多样,我们应该了解一下新刑法盗窃罪量刑的标准是什么?哪些犯罪行为属于盗窃? 一、新刑法盗窃罪量刑...


·拒执罪立案侦查程序怎样办理的
       一、拒执罪立案侦查程序怎样办理的 (一)人民法院对需要追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妨害公务罪,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罪等刑事责任人员线索,以及符合司法拘留条件,但行为人逃匿,需要公安机关协助采取强制措施的人员线索进行摸底和甄别,并将相关线索移送公安机关。 (二)公安...


·盗窃罪的既遂标准是怎样的
      一、盗窃罪的既遂标准是怎样的1、关于盗窃罪的既遂标准,理论上有接触说、转移说、隐匿说、失控说、控制说、失控加控制说。主张失控加控制说,即盗窃行为已经使被害人丧失了对财物的控制时,或者行为人已经控制了所盗财物时,都是既遂。被害人的失控与行为人的控制通常是统一的,被害人的失控意味着行...


·刑事诉讼法回避制度是什么意思
      ??刑事诉讼法回避制度的含义是说和案件有关联影响案件公正公平审理的人员或者企业机构组织等,应该回避,不能参与到案件中来。因为法律案件的公平公正处理是依法治国的重要准则。刑事诉讼法回避制度自古代以来便存在,只是现代法律将其明确规定到法律条例中来。根据近现代西方历史中的思想,人生而平...


·在我国诬陷诽谤罪如何判刑?
      在如今社会,各种利益纠纷繁杂,在此基础上,为了芜湖自身利益,诽谤现象逐渐增多了起来。尤其是在互联网上造谣中伤他人,因为代价较小,有愈演愈烈之势。所以有人就会问在我国诬陷诽谤罪如何判刑?文中将会对此加以介绍。一、什么是诽谤罪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


·怎样认定聚众斗殴罪未遂,聚众斗殴罪未遂如何认定
      在聚众斗殴刑事审判中,如果想要为被告人辩护使其减轻或免除刑事处罚,最重要的一个着手点就是证明被告人聚众斗殴行为未遂。怎样认定聚众斗殴罪未遂,我们应该到认识聚众斗殴罪存在未遂的可能,从聚众斗殴罪的成立要件出发,就能判断聚众斗殴是否未遂。将在下文为您详细解答。一、聚众斗殴罪存在犯罪未...


·着手与犯罪预备的区别是什么?
      着手与犯罪预备的区别是什么? 一、着手与犯罪预备的区别是什么? 着手与犯罪预备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概念不同 犯罪预备是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而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2、处罚不同 对于预备犯,可以...


·非法集资2千万怎么判刑?
      非法集资2千万怎么判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