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对于盗窃会不会丧失继承权?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一、对于盗窃会不会丧失继承权?对于盗窃是不会丧失继承权的;丧失继承权的法定情形: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不论是既遂还是未遂,也不论是否受到刑事责任的追究,都丧失继承权。这里要注意必须是故意杀人,过失杀人不丧失继承权。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只要继承人所杀害的是法定继承人范围以内的人,不论是直接杀害还是教唆他人杀害,不论既遂或未遂,不论是否被追究刑事责任,均丧失继承权。但继承人的配偶或其他亲属独立实施杀害行为的,不发生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后果。但是,继承人杀害其他继承人不是为了争夺遗产,而是为了其他目的,出于其他的动机,其虽会受刑事责任的追究,并不会因此而丧失继承权。3、遗弃或者虐待被继承人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的,均丧失继承权,而不问是否被追究刑事责任。虐待被继承人的,并不都丧失继承权;只有虐待情节严重的,才丧失继承权。继承人虐待被继承人情节是否严重,可以从实施虐待行为的时间、手段、后果和社会影响等方面认定。但是,继承人遗弃或虐待被继承人,以后确有悔改表现,而且被继承人生前又表示宽恕的,可不确认其丧失继承权。故本条又称为继承权的相对丧失,目的是为了促使继承人改恶从善。而第一、二、四条均是绝对丧失继承权,不存在挽回的余地。4、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继承人伪造、篡改或者销毁被继承人的遗嘱,情节严重的,丧失继承权。所谓情节严重,是指侵害了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利益,并造成其生活困难的。综合上面所说的,盗窃的行为是属于触犯了我国的刑事条款,而对于继承权的获得与这个是没有任何的关系,因此这个不是属于丧失继承权的法定条款,所以,在处理的时候也会按法律的规定来进行实施,如果确实有丧失的情形那么将不再获得继承的权利。
  
  
  


·配偶继承权优先于子女继承权吗?
      配偶继承权优先于子女继承权吗? 一、配偶继承权优先于子女继承权吗? 配偶继承权不是优先于子女继承权,因为不论配偶还是子女,都是属于法律所规定的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顺序,这个问题是关于继承最多的问题之一。关于被继承人的配偶和子女,谁的继承顺序更靠前。这是有法律明确规定的,被继承...


·一、起诉遗产继承财产分割诉讼管辖法院有哪些?
      一、起诉遗产继承财产分割诉讼管辖法院有哪些?1、按照民诉法第34条规定,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2、被继承人生前可能有不同的住所,比如一个是户籍所在地,一个是经常居住地;其财产也可能置于不同的地方,比如房产在上海,存款在北京...


·根据法律规定夫妻遗产包括哪些?
      根据法律规定夫妻遗产包括哪些?根据法律规定夫妻遗产包括一方个人生前获得的一切合法的财产,个人所有的财产是指夫妻一方的财产,包括夫妻一方在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按照法律规定属于夫妻一方并排斥共有的财产,在离婚时,不予分割。《婚姻法》第十八条对此予以规定,包括:1...


·遗产分割的程序是怎样的?遗产分割有时效限制吗
      遗产分割并不是人们想象中那么简单的,各个继承人分一点财产就完了。其实,严格来讲,遗产分割也是有一整套程序的,那到达遗产分割的程序是怎样的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遗产分割的程序是怎样的 在我国,遗产的处理和分配大致是按如下步骤进行的: 1、析产。是指...


·一、遗嘱的继承顺序是由什么确定的?
      一、遗嘱的继承顺序是由什么确定的? 遗嘱的继承顺序是由继承法确定的,《继承法》第10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1、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2、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能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


·遗嘱中的房屋在被拆迁后 所得补偿房屋或补偿款 遗嘱中确定的原房屋继承人 能否主张继承
      遗嘱人遗嘱中所涉标的物被拆迁后所获得的补偿金或产权调换房屋与原标的物为不同的物。对遗嘱人而言,该补偿金或产权调换房屋属于立遗嘱后新获得的财产。由于遗嘱人并未明确表示标的物被拆迁后的对价——补偿金或产权调换房屋的处分方式作为遗嘱的组成部分,故不能将补偿金或产权调换房屋作为遗嘱中标的...


·没领结婚证能否继承丈夫遗产
      很多男女可能属于事实婚姻或非法同居,这种一般是没有按照国家规定领取结婚证的。他们的一些权利就有可能得不到保障,尤其是在丈夫去世的时候,此时没领结婚证能否继承他的遗产?详细内容,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没领结婚证能否继承丈夫遗产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要...


·一、老人没有立遗嘱遗产分配比例是多少?
      一、老人没有立遗嘱遗产分配比例是多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


·继承纠纷案件怎么举证
      继承纠纷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的方式来进行处理,而这个过程中,原告一方可能需要承担最初的一个举证责任,但很多人此时并不清楚继承纠纷案件怎么举证。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证明当事人(原被告及第三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1、 证明当事人是合法继承人的,...


·遗嘱继承中遗产要怎么分配
       遗嘱继承是相对于法定继承来说的,法定继承遗产程序的开始需满足一定的条件,同样,继承人按遗嘱继承遗产也应满足一定的前提条件。具体来说,继承人什么时候可按遗嘱继承遗产呢?在遗产继承开始后,如果存在遗嘱,在遗嘱继承中遗产怎么分配呢?我们马上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什么时候可...


·父亲二婚死后财产怎么继承?
      父亲二婚死后财产怎么继承?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之下就可以按第一顺位的继承者来继承自己相应部份的财产,《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第十三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第二十六条规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