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夫妻债务离婚承担规定是什么?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夫妻债务离婚承担规定是什么?夫妻债务离婚承担规定是能够认定成为夫妻共同财产的部分是按照一人一半的原则来进行偿还的,具体的情况如下所述。(一)共同债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共同债务是指在婚姻存续期间为家庭共同生活,包括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所负的职务及其家庭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具体包括:为夫妻、家庭共同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为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为一方或者双方治疗疾病所负的债务;夫妻一方或者双方为履行共同义务所负的职务;家庭在生产经营中所负的债务,夫妻双方对共同债务负连带责任。(二)个人债务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由本人偿还、下列债务为个人债务:(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二、赌博造成的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吗赌博,为我国法律所明令禁止,赌债属于非法债务,不受法律保护。如果出借人明知举债人所借债务用于个人赌博的,其债权也同样不受法律保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十一条规定:“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以保护”。一方赌博所借的债务,由于该债务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和家庭生活,属于一方个人不合理的开支,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因而应由举债人个人自行承担,配偶另一方不承担偿还责任。应当指出的是,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违法的债务不受法律保护。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经常可以看到有一些夫妻,他们在离婚的时候,关于夫妻共同财产问题争夺的不可开交,同时也关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谁来进行承担,吵得不可开交,在此种情况之下的话,它实际上是由一人一半平均分配的原则到。
  
  
  


·借条打印时间是可以的吗?
      借条打印时间是可以的吗?1、借条打印时间是可以的,但要有债务人的签名确认,真实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只要存在真实的借贷关系的借条就有法律效力。2、即使借条有瑕疵,法院会对形式有瑕疵的“借条”或者“收条”,结合其他证据认定是否存在借贷关系,同时对现金交付的借贷,可根据交付凭证、支付...


·公司债务纠纷要如何处理?
      公司债务纠纷要如何处理? 一、公司债务纠纷要如何处理? 1、和解 协商和解是指债权债务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直接进行协商或邀请第三人从中斡旋,解决纠纷。债权到期或即将到期时,债务人暂无能力偿还债务但有还款诚意的,债权人可以就履行债务的期限、方式、数额等同债务人进行磋商...


·债务转移后新债务人不履行义务怎么处理
      债务转移后新债务人不履行义务怎么处理债务是可以转移给新债务人,当然,原债务就由新债务人履行,但是实际中存在新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情况,那么债务转移后新债务人不履行义务怎么处理?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债务转移后新债务人不履行义务怎么处理债权人可以向原债务...


·债务置换怎么处理?
      债务置换怎么处理?有那种方式 一、什么是债务置换 债务置换大约在同一时间购买和销售,有效迅速地使用旧债券换得一套新的债券。它也是政府为解决财政危机使用的一种延长国债到期支付时间的方法,通过发行新的债券来换回之前国家债券持有者手中的即将到期的老债券,一般来说,新债券期限更长,收...


·债务追偿权可以追偿债务人的配偶吗?
      债务追偿权可以追偿债务人的配偶吗?债务追偿权是否可以追偿债务人的配偶,要根据情况来判断,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债务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向债务人配偶追偿,但需要证明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


·如何消除存单质押贷款逾期记录?
      如何消除存单质押贷款逾期记录? 一、存单质押贷款逾期记录的不良影响 如果存单质押贷款到期,贷款机构会直接从存款中扣除,并且记录你的信用记录,造成不良征信。个人不良征信有什么影响呢? 不良信用记录主要有两大负面影响,一是对借款人今后贷款有影响,一是对借款人的信用活动有影响。 信用...


·还款合同提前还款协议怎么补充 一般还款的时候,都是按照还款
      还款合同提前还款协议怎么补充 一般还款的时候,都是按照还款合同中的约定的时间来还款的,当然,也不排除债务人提前还款的现象。提前款换的话,有些可能是提前将几个月的款项还完、有些可能是一次性全部还款等。但是不管怎样,提前还款肯定是需要补充协议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还款合同提前还...


·遇到欠钱不还是否可以报警
      遇到欠钱不还是否可以报警 一、欠钱不还是否可以报警 欠钱不还属于民事案件,一般情况下警方介入的会很浅,不会深入进去,最多也就是调解调解,不会立案。如果以欺诈罪来报案,那么警方会非常慎重,欠钱不还的人是否能构成欺诈罪还不一定,所以,通过报警是无法解决欠钱不还这个问题的。 二、...


·东莞债权债务纠纷律师费用是怎样的
      东莞债权债务纠纷律师费用是怎样的 一、债权债务的表现形式 债权债务的表现形式主要有:货款、加工款、租金、交货、货物运输、技术服务。贷款、加工款、租金等直接以货币为内容的,我们一般归之为金钱债权;交货、货物运输、技术服务等不直接以金钱为内容,而是直接表现为一种行为、一种物或智力...


·运营过程中公司借股东钱合法吗
      运营过程中公司借股东钱合法吗?运营过程中公司借股东钱的行为一般是合法的,公司股东可以用个人名义借款用于公司经营。公司股东用个人的名义借款用于公司经营,属于公司借款,可以作为公司借款入账。公司向股东借款是否合法需要看是否符合合法的借款程序。若不违背相关公司章程,在此基础上得到其他股...


·离婚后债权协议书的内容是什么?
      离婚后债权协议书的内容是什么? 离婚后债权协议书的内容是什么? 男方:__________,男,汉族,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生,住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女方:__________,女,汉族,__________...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