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职工工伤八级怎么赔偿的?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职工工伤八级怎么赔偿的?
  
  一、职工工伤八级怎么赔偿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的规定进行赔偿,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二、八级伤残鉴定的标准是什么?
  
  1、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1)轻度智力缺损或精神障碍,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2)半身或偏身型深感觉缺失;
  
  (3)阴勃起功能障碍.
  
  2、头面部损伤致:
  
  (1)一眼盲目4级以上;
  
  (2)一眼视野接近完全缺损(直径小于5°);
  
  (3)口腔损伤,牙齿脱落或折断6枚以上,无法安装义齿或修补.影响咀嚼和语言功能;
  
  (4)一耳极度听觉障碍;或一耳重度听觉障碍,另一耳中度听觉障碍;或双耳中等重度听觉障碍;
  
  (5)一侧耳廊缺失(或严重畸形);
  
  (6)鼻尖一侧鼻翼缺损(或畸形),影响容貌和鼻腔正常通气功能;
  
  (7)面部产痕形成面积8cm以上,容貌损毁和器官功能障碍;
  
  (8)面部大量细小瘢痕(或色素明显改变)25%以上,容貌损毁;
  
  (9)头皮无毛发25%以上。
  
  3、脊柱损伤致颈椎或腰椎畸形愈合,颈部或腰部活伤度丧失50%以上。
  
  4、颈部损伤致颈前三角区瘢痕形成50%以上,影响体形。
  
  5、胸部损伤致:
  
  (1)女性一侧乳房缺失(或严重畸形),另一侧乳房部分缺失(或畸形),
  
  (2)8肋以上骨折,畸形愈合.
  
  6、腹部损伤致:
  
  (1)胃、肠、消化腺等部分切除,影响消化吸收功能;
  
  (2)一侧肾切除或肾功能重度障碍。
  
  7、盆部损伤致:
  
  (1)骨盆倾斜,双下肢长度相差6cm以上;
  
  (2)双侧输尿管严重狭窄;或一侧输尿管缺失(或闭锁),另一侧输尿管狭窄;
  
  (3)尿道瘢痕形成,尿道严重狭窄。
  
  8、会部损伤致阴龟头缺失(或严重畸形)75%以上,严重影响功能。
  
  9、外道损伤致瘢痕挛缩,道狭窄,严重影响功能。
  
  10、肢体损伤致:
  
  (1)双手掌缺失20%以上或双手掌丧失功能30%以上;
  
  (2)双手十指缺失30%以上或双手十指丧失功能50%以上;
  
  (3)一上肢腕、肘、肩三大关节的一关节丧失功能75%以上;
  
  (4)一足弓结构完全破坏,另一足弓结构破坏1/3以上;
  
  (5)双足十趾缺失50%以上或双足十趾丧失功能75%以上;
  
  (6)一下肢踝、膝、髋三大关节的一关节丧失功能75%以上;
  
  (7)一下肢缩短8cm以上;
  
  11、皮肤损伤致瘢痕形成达体表面积20%以上。
  
  职工因工作原因导致受伤才可以认定为工伤,并享受工伤赔偿,法律上明确规定了工伤认定的相关条件,只有在符合相关条件的情况下才可以进行认定,具体的赔偿是基于实际造成的伤害后果而定的,不同的伤残鉴定等级所认定的赔偿是不同的。
  
  


·过了工伤认定期限怎么维权?
      法律中对申请进行工伤认定的期限是做出了明确规定的,但此时具体的申请主体不同,自然要求的认定期限也不一样。用人单位申请认定的时间比较短为30日,但受伤劳动者申请的时间就要长一些了为一年。不过要是过了工伤认定期限怎么维权呢?下文中就来为你做解答。 一、工伤认定的时效是多长 《工伤保...


·工伤理赔需要哪些材料
      工伤理赔需要哪些材料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等法规的规定,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就工伤发生争议,要想获得工伤保险待遇,必须先申请工伤认定,而认定工伤的前提必须是双方存在劳动关系;认定工伤后,还需要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最后职工才能提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待遇。提出工伤认定申...


·劳动者在单位工作时如果想合法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那么就需要
      劳动者在单位工作时如果想合法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那么就需要和单位建立合法的劳动关系,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对双方都可以达到很好的维权作用,如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发生争议,能更好的证明存在劳动关系才有利于劳动部门仲裁,但是如果只工作半天存不存在劳动关系呢?这就需要看存在劳动关系的主要情形...


·深圳市最新劳动合同
      深圳市最新劳动合同 深圳市劳动合同 (适用全日制用工) 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编制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员工) 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


·劳动者就职有什么注意事项
      劳动者就职有什么注意事项 一、劳动者就职有什么注意事项 1、劳动者应在签订劳动合同时或者入职后,了解自身岗位的职责和考核标准。 2、对单位要求本人签字的规章制度或岗位职责说明书以及各种考核标准最好留有备份,以便于自已判断是否能胜任本职工作。 3、无论用人单位因何种原因为劳...


·分公司劳动合同如何签订?
      分公司劳动合同如何签订?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质,劳动者只能与具备法人资质(有营业执照)的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盖公司公章才有效。因此,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分公司或者分支机构是否能作为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的主要标准在于是否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


·丧失劳动能力鉴定标准
      丧失劳动能力鉴定标准参考以下内容: 《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试行)》 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是劳动者由于非因工伤残或因病后,于国家社会保障法规所规定的医疗期满或医疗终结时通过医学检查对伤残失能程度做出判定结论的准则和依据。 ...


·企业员工的工伤赔偿如何申请?
      企业员工的工伤赔偿如何申请? 首先要申请工伤认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计算赔偿数额——要求赔付。索赔不成的,可以申请工伤赔偿纠纷仲裁维权! 一、申请工伤鉴定,确认伤残等级后是确认赔偿的基础。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 二、主要理赔范围包括享受工伤医疗待遇,一次性伤残补...


·工伤复发的待遇具体包括哪些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
      工伤复发的待遇具体包括哪些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6条的规定,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可以享受本条例第29条、第30条和第31条规定的工伤待遇,即经过诊断治疗的,可以按照第29条的规定享受工伤医疗待遇;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享受停工留薪期待遇;需要配置辅助器具的,...


·对工伤认定结果不服该怎么办
      申请工伤认定的一般是向统筹地区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从法律的规定中可以知道,此时不仅用人单位可以提出申请,作为受伤职工和其家属,也是有权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但要是对工伤认定结果不服的话此时该怎么处理才好?接下来,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对工伤认定结果不服该怎么办 据《工伤保...


·在实践中,员工和用人单位都会签订劳动合同,有时由于用人单位或
      在实践中,员工和用人单位都会签订劳动合同,有时由于用人单位或劳动者提出变更劳动合同的要求。这时就需要双方重新签订劳动关系变更协议书,变更协议需要将变更的内容具体成列出。那么劳动关系变更协议书范本是怎样的?下面我们为您详细介绍一下。 一、劳动关系变更协议书 劳动关系变更协议书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