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员工生病请假,是否要扣全勤奖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员工生病请假,是否要扣全勤奖1、可以看公司的规章制度是如何规定的,如果公司规定请病假不给全勤的,用人单位可以不给的,全勤奖不是法律规定必须支付的项目,但是病假期间,用人单位应支付病假工资的。2、法律依据:《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59、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二、企业员工连续病假工资的计算系数如何计算?(一)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在六个月以内的,企业应按下列标准支付疾病休假工资:1. 职工续工龄不满两年者,病假工资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六十计算支付;2. 职工连续工龄满两年不满四年者,病假工资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七十计算支付;3. 职工连续工龄满四年不满六年的,按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八十计算支付;4. 职工连续工龄满六年不满八年的,按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九十计算支付;5. 职工连续工龄满八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全额计算支付。(二)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超过六个月的,由企业支付疾病救济费:1. 职工连续工龄不满一年的,按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四十计算支付;2. 职工连续工龄满一年不满三年的,按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五十计算支付;3. 职工连续工龄满三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六十计算支付。职工请病假的,需要按照其实际的工龄来计算病假期间的工资。但是现实中可能会出现劳动合同的履行地点与用人单位的登记地点不一致的情况,此时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履行地点的有关规定执行病假工资。如果用人单位病假工资的注册地点的标准高于履行劳动合同的地点的标准,并且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已经约定按照注册地的有关规定执行的,可以按照用人单位注册地的标准。
  
  
  


·债务人的工资能不能抵债?
      债务人欠钱以后不还是常有的事儿,有的人是赖皮,有的人是真的无力还债。如果债务人无力还债的话,债务人的工资能不能抵债?及时要债务人还债,也要保留生活必备品,那么,法院不能执行的财产有哪些?要是你不清楚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一、债务人的工资能不能抵债 如果欠条到期了...


·一、结婚半年离婚聘礼退吗没领结婚证?
      一、结婚半年离婚聘礼退吗没领结婚证? 可以退还,未领取结婚证的,不存在离婚不离婚的问题,没领取结婚证,可以直接解除同居关系,不需要去法院或者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如果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的,按照法律依据是需要返还彩礼的。这种情况是指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且同居时间不长的情况下,彩礼可...


·公司辞退员工到那个部诉讼办理
      公司辞退员工到那个部诉讼办理 一、公司辞退员工到那个部诉讼办理 应当向劳动仲裁提出劳动仲裁。劳动者因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应当向劳动仲裁委提出劳动仲裁申请,主张用人单位辞退违法法律规定,应当予以撤销,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主张用人单位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双倍经...


·主动离职后还能劳动仲裁吗
      主动离职后还能劳动仲裁吗主动离职之后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没有超过申请仲裁时效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一般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


·一、申请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包括哪些?
      一、申请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包括哪些? 1、 合同期限届满不再续订新的劳动合同; 2、 在试用期内证明乙方不符合录用条件; 3、 乙方严重违反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 4、 乙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使甲方违背意思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无效; 5、 乙方与用人劳动关系对本的工作...


·国定假日加班工资需要缴税吗
      国定假日加班工资需要缴税吗加班费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加班费计入员工工资总额,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1989年9月30日国务院批准1990年1月1日国家统计局令第1号发布)的规定,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


·劳动法辞退赔偿月工资计算是怎样的?
      作为一个劳动者,有一天可能面临要被辞退的风险,可能是公司经营不佳,也可能是其他的原因,那么劳动法关于辞退赔偿月的工资计算是怎么样的呢,我们一起来看看。一、劳动法辞退赔偿月工资计算是怎样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


·公路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是?
      公路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是? 公路属于消耗类东西,时间越长,公路的合格率越低,为了保证这种费时费力费钱的工程可以有较高的使用率,就更要加倍仔细,虽然公路的质量好坏需要用时间来进行判别,但是在公路建造开始之初便需要有一个标准, 关于公路工程质量评定的标准是什么呢?我们在下文为您解答,...


·旷工多少天可以开除所谓旷工
      旷工多少天可以开除所谓旷工,就是指劳动者未经请假即缺勤,缺勤就是劳动者应到而未到岗工作。判断劳动者是否到岗工作并不以是否有考勤记录作为唯一标准,关键是是否到岗工作。劳动法并没有规定劳动者旷工多少天,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项规定,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


·员工满试用期辞退如何补偿
      员工满试用期辞退如何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


·工资贷款如何办理?
      工资贷款如何办理?有什么方式? 工资贷款的办理方式: 一、工资贷款申请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国家公务员、事业单位及经济效益好、管理规范、职工队伍稳定的企业职工; 2、有固定的职业和稳定的经济收入,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能力; 3、借款人遵纪守法,没有违法、违纪行为和不...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