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没有遗嘱的遗产是怎样分配四个子女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没有遗嘱的遗产是怎样分配四个子女?(一)一般情况下应遵循份额均等的分配原则: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在分割财产时,一般情况下,应当按继承人的人数平均分配遗产。所谓的“一般情况”是指同一顺序的各个继承人,彼此在生活状况、劳动能力以及对被继承人所尽抚养、扶养或赡养义务等方面,情况基本相同,条件大致相同相近。所谓的“均等分配财产”是指同一顺序的各个继承人所取得的被继承人遗产数额比例相同,没有任何明显差别。(二)特殊情况下可以不均等分配: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给予照顾。继承人只有同时具备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两个条件的,才能在遗产分配时给予适当照顾。所谓“生活有特殊困难”是指无法维持正常的生活,而不是指和其他继承人相比生活质量比较差。二、没有遗嘱子女是唯一的继承人吗?没有遗嘱子女不是唯一的继承人,《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回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答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除了四个子女之外,在父母没有订立遗嘱的情形下子女并不是唯一的继承人,除了子女外,第一顺序继承人还有父母的父母,遗产全部由4个子女进行分割的,除非是爷爷奶奶和姥姥姥爷也全部都去世了。
  
  
  


·再婚可生育第二胎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夫妻双方申请,经区、县级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
      (一)只有一个子女,经指定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为非遗传性病残,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


·胎儿死亡继承规定是怎么样的?
      胎儿死亡继承规定是怎么样的?胎儿死亡继承规定是如果胎儿出生后不久即死亡,则该保留份额为该婴儿所有,但应由该死婴的法定继承人按法定继承处理。《民法典》第十六条: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解读:...


·继承父母的财产夫妻可以共享《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
      继承父母的财产夫妻可以共享《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生产、经营收益,归夫妻共同所有。”根据该条的规定,结合上面对财产的相关界定,下列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1.工资、奖金。工资是指作为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期付给劳动者的货币或实物;奖金是指用人单位为了...


·被继承人的抚恤金如何分配?
      被继承人的抚恤金如何分配?被继承人的抚恤金的分配方式主要是有根据遗嘱处理、由直系亲属协商分配、按照法定继承人顺序继承等,由于抚恤金并不是作为遗产来进行处理的,一般是支付给直属亲属用来保障其基本生活而确定的。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


·夫妻共同财产继承顺序及分配比例是多少?
      夫妻共同财产继承顺序及分配比例是多少?夫妻共同财产继承顺序是:排在第一顺序的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是针对第二顺序继承人而言。其中配偶,不论男女继承权是平等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同一顺序的法...


·一、一方继承人放弃继承权需要配偶同意吗?
      一、一方继承人放弃继承权需要配偶同意吗?遗产未分割前,继承人放弃继承权是对自己权利的处分,并不需他人同意;以及一方放弃继承权的行为导致其不能履行法定义务时方为无效。物权法 第二十九条 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者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最高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


·一、有遗嘱遗产继承还需要遵守法定继承吗?
      一、有遗嘱遗产继承还需要遵守法定继承吗? 有遗嘱继承遗产时还需要遵守《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是《民法典》继承编中规定的两种不同的继承形式。只不过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也就是说,对公民个人遗产的继承,如果财产所有权人生前立有遗嘱,只要该遗嘱是...


·继承人要是伪造遗嘱犯罪吗
      继承人如果伪造遗嘱犯罪吗伪造遗嘱不构成犯罪,刑法中没有相应规定,但伪造遗嘱将丧失继承权。《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规定,继承权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3、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4、伪造、篡改...


·遗产继承立案所需材料有哪些
      遗产继承立案所需材料有哪些?1、起诉状。必须由原告本人签名(原告是法人的,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名),起诉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例如被告是两人,起诉状共提供三份,法院留一份,给二被告各送达一份。2、主体资格证明。原告是自然人的应提供身份证原件3、起诉证据材料。4、授权委...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附加遗产包括什么?
      在当代这个社会,对于一些名词,作为普通的老百姓可能并不是十分的清楚,比如说附加遗产的概念。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附加遗产并不是经常可以听到的,但是实际上确是有许多人想要清晰的了解一下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附加遗产包括什么?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附加遗产的...


·配偶去世第一继承人是谁
      法定继承当中,分为了第一继承人与第二继承人,而配偶就属于第一继承人当中的一个,那要是配偶去世第一继承人是谁呢?如果你对这个问题不是很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配偶去世第一继承人是谁 各国法律对法定继承人的范围规定不同。中国法律规定的继承人为:配偶、子女、...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