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专利法的强制许可条件包括什么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专利法的强制许可条件包括什么根据我国《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专利实施强制许可办法》的相关规定,自专利权被授予之日起满三年后,如果具备实施条件的单位以合理的条件请求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而未能在合理长的时间内获得这种许可时,可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给予实施该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强制许可。专利法规定了专利实施的强制许可的三种情况是:(1)具备实施条件的单位以合理的条件请求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而未能在合理长的时间内获得这种许可时,可以申请强制许可;(2)由于前后两项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的相互依赖性,即后一项的专利在技术上虽优于前者,但其实施又有赖于前一项专利的,如未能在合理条件下和前一专利权人达成许可协议,使后一专利无法实施时,后一专利权人可申请实施前一专利的强制许可;(3)国家出现紧急状态或者非常情况时,或者为了公共利益的目的(如战争、灾害、传染病),专利局可以给予实施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的强制许可。申请强制许可的单位或个人要提供有关证明,支付合理的使用费并无权允许他人实施。二、专利强制许可由谁做出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在法定的情形下做出。专利强制实施许可,是指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在法定的情形下,不经专利权人许可,授权他人实施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法律制度,取得实施强制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付给专利权人合理的使用费。专利行政部门依法定条件和程序颁发的使用专利的许可。申请人获得这种许可后无需专利权人同意即可得以实施专利,但应支付合理的使用费。强制许可的对象指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不包括外观设计。申请实施强制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提出未能以合理条件与专利权人签订实施许可合同的证明。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的给予实施强制许可的决定,应当及时通知专利权人,并予以登记和公告。给予实施强制许可的决定,应当根据强制许可的理由规定实施的范围和时间。
  
  
  


·著作权具有的特征是怎样的
      著作权具有的特征是怎样的(一)作者因创作作品自动产生著作权,不必履行登记、注册手续;(二)专有性,即除权利人同意或法律规定外,任何人不得享有或使用该项权利;(三)地域性,即除加入国际公约或缔结双边协定外,一个国家法律所保护的某项权利只在该国范围内发生法律效力;(四)时间性,即法律...


·国家专利申请流程有哪些
      专利申请流程有:1、撰写专利申请材料,包括专利请求书、说明书摘要、摘要附图、权利要求书、说明书、说明书附图等文件,严格按照文件的写法要求撰写,一般情况下申请人无法独立完成,需要找代理机构者专业人士协助。2、将专利申请材料寄到国家专利局的受理处,等待受理通知书。3、接到受理通知书后...


·软件产品著作权登记证如何办理?
      软件产品著作权登记证如何办理? 随着大数据和信息化时代的到来,移动终端发展方兴未艾。软件开发逐渐成为您主要焦点。开发的软件凝结着人们的时间和心血,因此进行合法的登记非常的有必要。软件登记之后,开发者可以享有使用权和获得报酬等权益。那么,软件产品著作权登记证如何办理呢? 一、准...


·专利权纠纷应当由哪里管辖
      专利权纠纷应当由哪里管辖?(一)人民法院可以直接受理专利申请权纠纷、专利权归属纠纷案件均属于专利纠纷案件,属于人民法院的受案范围。对于这类纠纷,当事人可以向专利管理机关请求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而不是必须先向专利管理机关请求处理,不服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决定的再向人民法院起...


·按规定我国著作权保护思想吗
      按规定我国著作权保护思想吗 一、按规定我国著作权保护思想吗? 1、不保护,思想本身是无法保护的,就好像即使是一个正版读者,只要它接受了书籍中的思想,经过自己的加工整理,就可以口头向自己的朋友表述出来,这是无法禁止的。 2、因为版权法的最终目的不是为了通过保护给予版权人垄断,...


·防止被恶意抢注商标该怎么做
       一、防止被恶意抢注商标该怎么做 遇到商标被抢注了可以采取措施撤掉对方的商标,分时间段有两种办法,公告期异议;公告期结束以后可以提争议撤销。但是抢注有一定的判定条件。有可能是巧合申请的相同商标。对尚未获准注册的商标,可以提出异议。《商标法》第九条第一款:“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


·著作权共有是什么
      著作权共有,别名是为著作权共有权,简单来说,就是著作权共同享有,即是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主体对一个作品著作权的共同享有。这样说大家可能还是不理解,那么接下来就由小编来对著主权共有作更为深入的介绍。我们需要了解基本概念著作权,了解著作权共有的产生,以及著作权共有的形式及其类型。一、...


·侵犯他人著作权的法条是怎么规定的
      侵犯他人著作权的法条是怎么规定的 一、侵犯他人著作权的法条是怎么规定的? 《著作权法》 第四十七条 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 (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


·商标侵权的手段包括什么
      商标侵权的手段包括什么为了更好的加强对商标的保护,其实商标权人是很有必要搞清楚,常见的商标侵权的手段具体包括哪些。想要防患于未然,从这方面入手也是比较好的。那到底法律中规定的商标侵权的手段是什么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商标侵权的手段包括什么 1、商标侵权的形式手段...


·商标转让需要准备什么资料
      商标转让需要准备什么资料法律规定,个人和企业都是可以申请注册商标的,因此如果日后需要转让商标的话,那么需要区分主体与对象,然后才能知道要准备的转让材料有哪些。接下来,我们就来为您解答商标转让需要准备什么资料。 一、商标转让需要准备什么资料 根据我国商标法及其相关法律的规定,商...


·委托贴牌商标侵权认定标准是什么?
      委托贴牌商标侵权认定标准是什么 一、委托贴牌商标侵权认定标准是什么?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