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对于微信账号可以继承吗?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对于微信账号可以继承吗?
  
  一、对于微信账号可以继承吗?
  
  账号本身是不可以继承的,但账号的财产属性是可以继承处理的,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个人财产是可以继承的。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二、不能作为遗产继承的范围有哪些?
  
  (1)与合同当事人的人身密切相连的债权不能作为遗产。
  
  (2)与特定人身相联系的债务是不能作为遗产来继承的。
  
  (3)保险金能否作为遗产?
  
  (4)死亡补助金是否是遗产?
  
  死亡补助金是死者因受侵权伤害或工伤等致使死亡后,由侵权人或死者所工作的单位等给与死者近亲属和被抚养人的生活补助费,其中被抚养人包括对父母的赡养、对配偶的扶养和对子女的抚养等。死亡补助金产生与死者死亡之后,因此它不可能成为死者生前遗留的财产,所以不属于遗产。死亡补助金应当归近亲属共有,当事人对该金的分割要求属于对共有财产的析产,而非对遗产的继承。
  
  (5)承包经营的财产是否属于遗产?
  
  在实践中,被继承人生前承包经营的财产,如土地、林地、企业等,不属于遗产,不能继承。但承包经营的收益,属于遗产。
  
  (6)职工因公死亡、牺牲后对其亲属的抚恤金不属于遗产,该款系对死者家属的抚慰和经济补偿,由受抚慰者本人享有。
  
  (7)国有资源使用权不能作为遗产被继承。
  
  有关遗产的具体范围在法律中已经明确进行了规定,涉及到微信账号的继承处理,也是需要按照上述规定的遗产范围来进行的,但账号本身是不可以进行过户处理的,当事人在办理继承时,可以提供有关文件要求微信将有关财产进行转移。
  
  


·继承人放弃继承后能否反悔
      继承人放弃继承后能否反悔放弃继承权的表示作出后,得到其他继承人的认可即成立。一般情况下,继承人对放弃继承又反悔的,一般是不予承认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0条规定:“遗产处理前或在诉讼进行中,继承人对放弃继承翻悔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其提出...


·一、继子女能否继承遗产?
      一、继子女能否继承遗产?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是否可以相互继承遗产,主要看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是否形成了抚养关系,形成抚养关系的可以继承继父母的遗产,未形成抚养关系的,则不能相互继承遗产。所谓的抚养关系是指,继子女受到继父母的抚养教育,继父母受到继子女的赡养扶助。对此我们可做如下分析:...


·第一继承人证明怎么开
      众所周知,有关财产方面的继承问题是我们日常生活中经常会遇到的,那么关于第一继承人证明怎么开和公证呢?的我们为您整理了下面的这些内容,一起来学习一下吧。 一、第一继承人证明怎么开 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关系证明 ? ? ? ? ? ? ? ? ? ? ?? ?: 我社区(辖区)...


·夫妻间如何相互继承遗产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配偶属于法定继承人之一,且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这就意味着夫妻之间是可以相互继承遗产的。具体来说,夫妻间如何相互继承遗产呢?本文将为您做详细解答,帮助你解决疑惑。 一、夫妻间如何相互继承遗产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一条第1款明确规定:“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


·女儿和儿子有同等的继承权吗?
      女儿和儿子有同等的继承权吗?1、根据《继承法》第九条的规定,儿子和女儿是有同样的继承权的,在法定继承中,子女和父母、配偶一样都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也就是说,儿子和女儿是一样的。如果没有其他特殊情况,比如尽到较多抚养义务等,儿子和女儿继承的遗产份额应该是一样的。同时根据《继承法》...


·一、要是非婚生子女是不是法定继承人?
      一、要是非婚生子女是不是法定继承人?非婚生子女是法定继承人的,具体规定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


·分割遗产有什么方式 分割遗产的方式有哪些
       随着人们法制观念的不断增强,在遗产分割时,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关心遗产分割的具体步骤。传统观念认为女儿出嫁后就不能分割遗产,这是十分错误的。对于遗产继承人而言,除了知道哪些遗产可以被分割外,同时还需要了解分割遗产有什么方式。下面我们就来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分割遗产有什么方式 ...


·法定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条件有哪些?
      法定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条件有哪些?根据法律规定,继承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一)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需要注意的是,无论是否既遂,也无论杀害动机为何均丧失对于被继承人本人的继承权;另外,该继承人仅丧失其所害被继承人的继承权,而不是丧失被继承人以外的第三人的继承权。(二)...


·继承权公证与公证遗嘱规定是什么?
      继承权公证与公证遗嘱区别是什么?1、时间不同遗嘱公证发生在继承开始前,而继承权公证发生在继承开始后,是在被继承人死亡以后为继承遗产而发生的。2、主体不同遗嘱公证是遗嘱人本人启动的,由遗嘱人向公证机关提出申请,对遗嘱的真实性予以见证。而继承权公证一般是继承人启动的。3、产生的法律效...


·如何书写遗产继承协议?
      如何书写遗产继承协议?甲方(遗赠人):×××(写明姓名、住址)乙方(受赠人):×××(写明姓名、住址)甲乙双方就遗赠事宜达成协议如下:1、甲方所有的×××(写明遗赠财产的其本情况),在甲方死亡后赠送给乙方。其所有权的证明为:(写明证明甲方拥有所有权的证据名称,如赠与房屋,就应有房...


·附加遗产的规定是怎样的
      附加遗产的规定是怎样的 法定继承的遗产分配原则指的是在法定继承中确定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分得的遗产份额的基本准则。继承法第13条对法定继承的遗产分配原则做了明确规定,我们应从以下两个方面来理解: 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均等。这是法定继承中遗产分配的一般原...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