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基金管理公司外籍股东的存在是否合法?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基金管理公司外籍股东的存在是否合法?基金管理公司外籍股东的存在是合法的,按照我国相关的法律,私募基金管理人是可以有外国股东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规定向基金业协会报送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基金从业人员基本信息及变更信息。从事私募基金业务的专业人员应当具备私募基金从业资格。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认定为具有私募基金从业资格:(一)通过基金业协会组织的私募基金从业资格考试;(二)最近三年从事投资管理相关业务;(三)基金业协会认定的其他情形。私募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应当诚实守信,最近三年没有重大失信记录,未被中国证监采取市场禁入措施。前款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指私募基金管理人的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合规风控负责人以及实际履行上述职务的其他人员。私募基金从业人员应当定期参加基金业协会或其认可机构组织的执业培训。二、存在外资成份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的核查要求是什么?按照《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指引》(简称“《法律意见书指引》”)的规定,律师在承办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时,应核查相关事项并逐项发表结论性意见和整体结论性意见。其中,按照《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指引》的规定第四条第(四)项的规定,即“申请机构股东的股权结构情况。申请机构是否有直接或间接控股或参股的境外股东,若有,请说明穿透后其境外股东是否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的要求和中国基金业协会的规定。”基于《法律意见书指引》实施之初,上述规定仅是要求核查是否存在境外股东,但是如何需要核查的程度以及何种情况下不符合中国基金业协会的规定却让人无法适从。另外,私募基金管理人的类型按照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基金可以分为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和其他私募投资基金。其中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要求可谓最为严格,比如,在私募基金管理人中对于高管和一般人员取得基金从业资格方面的要求,从事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高管人员要求是私募证券管理基金的高管人员和一般从业人员均应取得基金从业资格,故而,在涉及是否含有外资成份的私募基金管理人中,对于从事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含有外资成份的要求也有别于从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和其他私募投资基金。在现实生活当中,基金管理公司是非常的重要的,比如说我们购买基金的时候,都是由这些管理公司的人员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为我们打理基金。同时基金管理人也可以是外籍人员,只要符合相关的从业资格条件即可。
  
  
  


·合伙联营是否属于合伙企业?
      合伙联营是否属于合伙企业? 合伙联营是一种联营组织,但不具备法人资格,它的民事主体仍然是参加联营的各成员。因而,对联合体的债务,由联营各方承担无限责任或连带责任。根据规定,企业之间或者企业、事业单位之间联营,共同经营、不具备法人条件的,由联营各方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


·如何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问题?
      如何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问题?在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民营企业发挥了重大的作用,相对于国企而言,民营企业发展经常面临融资难的问题,这个和外部环境和企业自身原因有关。民营企业只有资金链完好,才能获得健康持久的发展。那么,如何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问题?下面我们一起跟随我们做个了解。 一、如何解...


·遇到网络诈骗公司报警有用吗
      遇到网络诈骗公司报警有用吗?随着科学技术的极速发展,人们获取信息的途径越来越广泛了,同时也会给不法分子带来更多的机会去犯罪,尤其在互联网发达的今天,网络诈骗的问题日益突出。这大多归于互联网自身具有的独特的性质,政府管理起来比较麻烦。这时候就会有人问网络诈骗公司报警有用吗?接下来请...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流程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流程一、召开公司股东会议,研究股权出售和收购股权的可行性,分析研究出售和  收购股权的目的是否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并对收购方的经济实力经营能力进行分  析,严格按照公司法的规定程序进行操作。   二、聘请律师进行律师尽职调查。   三、出让和受让双方进行实质性...


·哪些情况下公司股东需要承担连带责任
      哪些情况下公司股东需要承担连带责任1、公司设立时,股东虚假出资或抽逃出资,设立时的全体股东对虚假出资、抽逃出资部分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十三条第三款:股东在公司设立时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依照本条第一款或者第二款提起诉讼的原告,请求公司的发起人与被告股东...


·公司法人变更详细流程是什么?
      公司法人变更详细流程是什么? 现在公司在我们生活中非常的多,公司的种类和大小都有很多的不同。我们也听说许多大公司收购小公司的事情,这就要有公司法人变更的程序了。那么我们对于公司法人还是有一定的了解的,因为我们很多人也在公司中工作过或者正在工作。那么公司法人变更详细流程是什么呢?...


·股东应如何转让公司股权
      股东应如何转让公司股权 一、股权转让方式: 股权转让是受让方与转让方意思表示一致的基础上产生的, 转让的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出资的方式有两种:一是股东将股权转让给其它现有的股东,即公司内部的股权转让;二是股东将其股权转让给现有股东以外的其它投资者,即公司外部的股权转让。...


·什么是融资余额,上市公司融资余额减少是什么?
      什么是融资余额,上市公司融资余额减少是什么意思?说到融资的话,相信您还是比较的熟悉的,确实在企业日常的生产经营当中是经常会遇到需要进行融资的情况的,但是在说到融资余额的时候,很多人都表示并不知道什么才是融资余额,下面就来简单的给您说一说什么是融资余额,上市公司融资余额减少是什么意...


·县办企业改制政策方案指的是什么?
      县办企业改制政策方案指的是什么 县办企业改制政策方案指的是什么 企业改制方案是企业改制成功的关键,企业应当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结合有关的法津、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制订切实可行的企业改制重组方案,以利于改制的顺利实施,取得预期效果,达到促进企业发展的目的。 合法性原则 合法...


·哪些情形下合伙企业应当解散
      哪些情形下合伙企业应当解散合伙企业法第85条规定: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一)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二)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三)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四)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五)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六)...


·公司偷税漏税会计负什么责任
      公司偷税漏税会计负什么责任偷税漏税公司财务不构成犯罪的,公司承担行政处罚的责任;构成犯罪的,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要承担刑事责任。如果财务人员不想用假发 票而被老板胁迫的话,是胁从犯。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刑法》第二百...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