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转移财产离婚财产重新分割吗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转移财产离婚财产重新分割吗?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转移财产的离婚后可以请求重新分割财产,离婚后要求分割财产有几种情况:1、离婚时未对婚姻存续期间财产进行分割,离婚后双方可协议分割或通过法院诉讼分割;2、离婚时一方隐瞒或转移婚姻期间属于夫妻共有的财产,离婚后被对方查获,对方可通过法院诉讼要求重新分割;3、离婚时双方已经协商分割财产,离婚后一方提出重新分割财产的要求,如对方同意可重新分割,但对方若不同意,则不能重新分割。二、离婚财产分割是怎么规定的?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离婚后请求重新分割财产应该怎么起诉?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递交上诉状。”其实不管是对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转移财产,还是离婚协议书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受到了胁迫,可以证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显失公平的,都能请求重新分割。除非离婚协议书中财产分割方案完全是双方自愿协商决定的,离婚后就不能随便更改了。
  
  
  


·家庭资产如何分类
      家庭资产如何分类 1.金融资产或生息资产,即能带来利息或者退休后进行消费的资产。这些是个人财务规划中最重要的,因为他们是实现家庭财务目标的基础。 2.个人使用或者自用资产。个人使用资产是我们每天生活必要使用的资产,如房子、车子、家具、家电、运动器材、衣服等。 3. 奢侈资产...


·夫妻离婚要怎么确定股权价值
      现如今,夫妻的财产类型已经很广泛了,不仅仅再限于之前的现金和存款,还会包括房产、车辆以及知识产权、公司股权等等。但在对这类特殊的财产进行分割的时候,首先要确定其价值。那通常夫妻离婚该怎么确定股权价值?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夫妻离婚要怎么确定股权价值 针对司法实践中的案情...


·取保候审期间离婚财产被对方转移怎么办
      取保候审期间离婚财产被对方转移怎么办?1、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情况紧急的,未转移财产的一方可以在起诉前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法院接受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后,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立即执行。此时切忌在采取保全措施后十五日内要提起诉讼,否则法院会解除财产保全。2、提出诉前保全需要提供...


·近亲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近亲离婚财产如何分割?近亲离婚财产依然是按照平时的夫妻的财产来进行分割,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因这种约定如果是口头的,具有不确定性,极易发生纠纷,所以法律规定,该约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夫妻将财产转移给子女的方法有哪些?
      夫妻将财产转移给子女的方法有哪些? 一、夫妻将财产转移给子女的方法有哪些? 夫妻将财产转移给子女的方法只能是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对于离婚前财产转移的行为,民法典及其司法解释规定: (1)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


·怀孕期间怎么办理离婚?
      怀孕期间怎么办理离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所以在女方怀孕和分娩后的一年之内,男方是不可以提出离婚的。怀孕期间一般是不可以离婚的,如果怀孕期间签订离婚协议书而女方不...


·茂名最新社会抚养费收费范围
      茂名最新社会抚养费收费范围 公民享有依法生育的权利,同时应当依法履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其生育行为应当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规定。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采取综合措施,做好计划生育宣传教育、避孕节育服务等经常性工作,使本行政区域内公民的生育...


·妻子遗弃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对于夫妻来说,双方的互帮互助是非常重要的,结婚时的宣誓不可忽视。如果丈夫卧床不起,家庭没有收入来源,就要抛弃丈夫是会受到道德谴责的,如果造成的后果比较严重的话遗弃的这个行为就构成遗弃罪了。如果妻子遗弃丈夫,该怎么向法院起诉呢?妻子遗弃罪的构成要件具体又是什么样的呢? 一、妻子遗...


·一审判决无罪国家赔偿有吗
      一审判决无罪国家赔偿有吗 一、一审判决无罪国家赔偿有吗 一审无罪,是没有国家赔偿的。刑事赔偿是指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当事人人身权、财产权造成损害而给予的赔偿。《国家赔偿法》对刑事赔偿作出具体规定,对于进一步促进...


·新婚姻法中抚养费包含了教育费吗?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婚姻法》将废止。在离婚案件中,没有直接抚养孩子一方,要定期支付抚养费,这个金额和支付方式双方可以在离婚协议书中写清楚。按照规定,抚养费的支付要一直到孩子成年为止,如果后期抚养孩子成本上升,父母还应该增加抚养费的支付。那么,《民法典...


·离婚后双胞胎抚养权归一方吗?
      在婚姻延续中,如果生育的是双胞胎,那么若诉讼离婚,夫妻两方对双胞胎子女的抚养权势必是有争议,那么此时就会有法院就会对双胞胎抚养权归一方进行审理和判决。那么双胞胎子女是由夫妻双方各抚养一个还是由夫妻一方抚养呢?诉讼离婚制度,是指夫妻一方当事人基于法定理由,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之诉,因...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