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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诈骗找哪个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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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疗诈骗找哪个部门投诉医疗欺诈行为,可以向卫生局进行投诉。如果遇到医疗诈骗,如果数额较大,应当报警处理。《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二、医疗诈骗要承担的法律后果我国《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四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第五十七条规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六十三条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不得违反诊疗规范实施不必要的检查。同时,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医疗欺诈行为中存在明显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欺诈行为,且诈骗金额如果达到诈骗罪的立案标准,那么就应将对医疗欺诈行为按照诈骗罪定罪处罚。按照诈骗罪的处罚起点数额为界,追究医疗欺诈的民事和刑事法律责任。以江苏省为例,6000元是诈骗罪的起点,对骗取6000元以下的医疗欺诈行为,要求医疗机构退还医疗费用、罚款、对患者进行精神损害赔偿或者惩罚性赔偿等民事责任;对于骗取6000元以上的医疗欺诈行为,则对直接责任人按照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对医疗机构进行罚金处罚。医疗行为具有特殊性,在医患关系中,医疗行为的专业性使得医疗工作人员占据绝对信息优势地位,而患者及其家属往往对疾病的关切更凸显这一群体的弱势地位,对医护人员的强烈依赖更是难以保证医患之间的公平。如果经营者具有明显的欺诈动机,而且服务的数量和质量要求大大背离合同内容或经营者的承诺的,可采用《消法》第49条的惩罚性赔偿保护方式。
  
  
  


·工伤9级医疗期多久
      工伤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12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15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18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24个月内累计病休时...


·对发生的医疗事故怎么申请鉴定?
      对发生的医疗事故怎么申请鉴定?病员及其家属认为在诊疗护理工作中,因医务人员诊疗护理过失,直接造成病员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而向有关部门提出医疗事故处理并申请医疗事故鉴定的。1、病员家属要求追究医疗责任时,首先向医疗单位的医务处(科)提出医疗事故鉴定的书面申请,由医...


·医疗事故纠纷举证责任的分配?
      医疗事故纠纷举证责任的分配? 一、诉讼的事实依据 在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中,人民法院要做出患者胜诉的判决,必须要确认下列事实存在: 1、患者在医疗过程中受到人身损害; 2、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过程中存在着疏忽或懈怠的过失行为; 3、患者所受的人身损害是医疗过失行为所...


·医疗事故鉴定费用预缴规定是什么?
      医疗事故鉴定费用预缴规定是什么? 一、医疗事故鉴定费用预缴: 1)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预先缴纳鉴定费; 2)卫生行政部门移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的当事人预先缴纳鉴定费; 3)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


·医疗事故处理责任如何追究,制度是怎么规定的?
       一、医疗事故处理责任如何追究,制度是怎么规定的? 关于医疗事故处理责任追究的方式是: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规定,对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作出行政处理。 二、相关法律依据 第三十五条 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和有关法律、...


·医疗损害残疾赔偿金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医疗损害残疾赔偿金的赔偿标准是什么?残疾生活补助费是指患者因医疗事故全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时应获得的生活费用,具有明确的补偿性。《条例》规定,残疾生活补助费计算方法是: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


·治(医)疗费。
      治(医)疗费。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 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


·负责医疗事故的鉴定部门有哪些
      负责医疗事故的鉴定部门有: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如果对初次的医疗事故鉴定结论不服的,往往都在鉴定文书的最后一页,规定当事人可以在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医学会,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由省级医学会负...


·构成医疗损害责任的条件是什么?
      构成医疗损害责任的条件是什么《侵权责任法》:医疗损害责任的构成要件。医疗损害责任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因为过错导致患者人身损害应当承担的侵权责任。根据侵权责任法第54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医疗损害责任...


·天津市医疗纠纷处罚条例有什么内容 一、条例总则 第一条
      天津市医疗纠纷处罚条例有什么内容 一、条例总则 第一条 为了依法有效处置医疗纠纷,维护医疗秩序,保护患者、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医疗纠纷,是指医患双方对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检查、诊疗...


·长沙医疗纠纷律师如何处理这个问题?
      长沙医疗纠纷律师如何处理这个问题?近年由于很多问题,导致医疗纠纷频发,医患问题越来越严重了,由于医患问题发生的纠纷也越来越多了,如果出现医疗纠纷,在医院和患者协调未果的情况下,这时候律师就会介入来解决问题,那么长沙医疗纠纷律师如何处理这个问题?下面就和我们一起从下面的文章中简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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