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变更抚养权要什么证据?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变更抚养权要什么证据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6条规定了在若干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一方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所以,如果主张变更抚养权,可以向人民法院提交如下证据: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证据;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子女不尽抚养义务的证据;3、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虐待子女的证据;4、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证据;5、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证据;6、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相关证据。二、变更抚养权的法定程序协议变更:如果你们双方都同意变更的抚养权,且变更后有利于孩子的生活,可以通过办理变更抚养权协议公证来变更。办理该公证时,你们双方必须提交如下材料:(1)申请人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离婚证、离婚协议;(2)小孩的户口簿、出生证;(3)草拟好的变更抚养权协议书。诉讼变更: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裁决变更。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长到有识别能力时,主动提出与另一方一起生活时,应另行起诉。离婚后,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请求,不涉及原离婚案件,不是对原离婚案件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调解协议的纠正,而是出现了处理原离婚案件当时不存在的子女抚养方面的新情况,所以,应当作新的案件另行起诉。离婚后的夫妻,如果有婚生子女的,未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在对方未尽到抚养义务时,常会提起诉讼请求变更孩子的抚养权。但是民事诉讼的原则之一为谁主张谁举证,也就是说请求变更子女抚养权的一方应当提交变更抚养权的有力证据。
  
  
  


·一、可以起诉降低抚养费吗?
      一、可以起诉降低抚养费吗? 可以起诉降低抚养费,有给付抚养费义务的一方,在下列条件出现时,可以和另一方协商减免抚养费,协商不成,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裁决: 1、丧失劳动能力或者失去经济来源,确有困难无力支付,且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确有抚养能力的; 2、收入明显下降,暂时无力按原...


·哪些不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
      哪些不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 一、哪些不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 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即婚后个人财产。所谓婚后个人财产,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后各自所有的财产和其它夫妻个人的特有财产。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一)一方的婚...


·彩礼返还的情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


·抚养费包括哪些项目?
      在父母离婚的时候,对于未成年子女也是负有抚养义务的。而此时,子女跟随其中一方生活,另一方就需要支付抚养费。但是这个抚养费包括哪些项目呢?要是你对此也不是很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了解一下。 一、抚养费包括哪些项目 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尚在校...


·离婚后子女抚养费应支付到什么时候
      离婚后子女抚养费应支付到什么时候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


·我们大家都只对于未成年人和生活不能自理的人我们国
      我们您都只对于未成年人和生活不能自理的人我们国家规定的是要有监护人的,对于没有父母的或者亲人的我们国家规定的是由居委会来进行指定。对于居委会和监护人的相关的关系想必我们您都会有所了解。那么居委会申请监护人如何指定呢? 为了维护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我国法律规定了未成年人及精神病人...


·起诉离婚是否必须委托律师
      起诉离婚是否必须委托律师 起诉离婚,委托律师不是法院受理的前提条件,当事人完全可以独立参与诉讼过程,诉请准许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和判决子女抚养权。也就是说,起诉离婚时,当事人享有自主权,有权决定请你请律师。如果当事人具备基本法律知识和语言表达能力,事实清楚,举证简便,没有请律...


·一、重婚罪会跟第二段婚姻有效吗?
      一、重婚罪会跟第二段婚姻有效吗 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重婚的婚姻是属于无效的婚姻,所以重婚罪第二阶段的婚姻是无效的,无效的婚姻会被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十条 【婚姻无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


·一、夫妻一方过错离婚财产分割办法是什么?
      一、夫妻一方过错离婚财产分割办法是什么?离婚时过错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属于夫妻之间的共有财产。如果另一方有以下情节之一,比如重婚或者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导致离婚,无过错方可以请求离婚损害赔偿等。有直接证据证实其丈夫出轨属实,那么在离婚财产分割上是属于无过错方,是可以请求离婚损害赔偿的...


·华侨结婚需要的材料都有哪些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如今不仅仅是国民之间会结婚,也有不少国民会选择与外国人、华人华侨、港澳台同胞办理结婚登记。而此时由于当事人的身份不同,所有在实际提出结婚申请的时候需要同时提交的材料也是不同的。那我国规定华侨结婚需要的材料都有哪些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华侨结婚...


·父母离婚一孩子归谁抚养权
      父母离婚一孩子归谁抚养权 1、协议处理 离婚家庭的子女随父方生活还是随母方生活,可以由双方在离婚的时候协商决定。如果双方是协议离婚,应在离婚协议书上写明关于子女随哪方生活。 在离婚之诉中,如果双方就子女抚养问题达成协议,一般法院会尊重其协议,但是双方协议由父方或母方抚养子女对...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