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房产破产清算是否可以不还贷款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房产破产清算是否可以不还贷款 一、房产破产清算是否需要归还贷款的问题
  房产破产清算,仍然需要归还贷款。
  虽然房产商破产,但是不影响贷款者和银行的债务关系,只是贷款者向银行借款的抵押物可能存在问题。贷款者不还银行的钱,银行是可以起诉的。
   二、不同情况下房产破产清算的解决
   (一)房产公司破产清算,所购房子还未开始还贷的情况
  房子没有最终交付,即便开发商破产,按揭用的房产只是一种抵押。借款合同是不因抵押物贬值而失效的。 如果实在想买期房。 如果不是大范围的,政府帮忙找到一家愿意接下家的房地产商继续把房子盖完是比较好的解决办法之一,个人还是有还款义务的。 二。但如果是较大范围的烂尾楼、烂尾楼的处理 如果出现烂尾楼,已经交了房款的人会陷入一种非常被动的局面,对社会的影响是很大的。确信房子将来能住得上,无力回天”的状态,您是政府您也难办,但处理烂尾楼需要巨大的资金投入,政府也是处于一种 “有心杀贼。目前 地方政府本就债台高筑,一定要看好房产商的实力,当事人一般寄希望于政府援助。
   (二)房产公司破产清算,房贷还一半的情况
  可以先查询该开发商是否已经注销登记,如果没有,可以起诉要求开发商办理房产证,法院公告送达,缺席审理,判决生效后申请执行,法院会向房管部门发出执行裁定及协助执行通知,在按要求提供材料缴纳税费后,直接将房产过户登记办理房产证。
   (三)房产公司破产清算,已还部分贷款,尚未交房的情况
  从法律的角度上,贷款肯定是要还的。从个人角度上,贷款肯定是不想还的。那么我们可以 多联系一起购房的和贷款的人,一起要求延期偿还贷款; 联系有关部门,比如建委,要求官方出面协调问题。一般可以选择退房,或者别的开发商接盘。;可以找律师,联系开发商,其实就是防止开发商跑路。
   (四)房产公司破产清算,小区已入住的情况
  协商办法的,争取政策上的一些支持。那还要税务的相关帮忙了,然后查清土地是被抵押给哪家银行了,这种一般会被拖下去,可能土地证暂时不好解决)。这会是一个相当长和困难的过程,然后成为遗留问题,向当地房管部门反映此情况,没有发票就缺少了办理产权的要件之一了,政府部门遇到这种也一般是能拖就拖。个人表示同情,由你们小区选出代表,争取银行同意你们先办理分户产权。土地被抵押没有完清税的话是开不了不动产发票的。关键的是原先开发商在地税欠了多少税相当大的后果。
   房产破产清算是否可以不还贷款的问题虽然涉及到三方,但实际上贷款当事人只是我们和银行,而银行早已在签订贷款合同后垫付款项给开发商,所以当房产公司破产清算后,并不影响我们与银行间的贷款关系,是仍然需要继续归还贷款的。
  
  
  


·破产清算怎么赔偿债权人
      要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在债权申报期限内申报。债权人无法从公司得到清偿或者得不到足额清偿,有权向清算组成员要求侵权损害赔偿。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


·宣布破产需要什么条件2023
      宣布破产需要什么条件我国破产法对破产原因界定为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所谓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是指债务人对请求偿还的到期债务,因丧失清偿能力而无法偿还的客观经济状况。其内容包括:(1)债务人明显丧失清偿能力,不能以财产、信用或能力等任何方法清偿债务;(2)债务人不能清偿的是期限已经...


·民法总则清算期间法人还存续吗
      民法总则清算期间法人还存续吗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民法总则》将被废止。《民法总则》清算期间法人还存续吗的问题在《民法典》中有对应规定。下面我们给您整理一下这方面的资料。 一、什么叫公司清算 ? 指公司解散时,为终结现存的财产和其他法律关系...


·合伙企业解散时清算人如何选任
      合伙企业解散时清算人如何选任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企业在解散时,必选要进行清算,且合伙企业解散,应当由清算人进行清算。因此,企业散伙确定清算人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通常情况下,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确定清算人或清算组:1、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2、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


·关于清算组成员的要求有哪些
      关于清算组成员的要求有哪些依据我国《破产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对国有企业而言,清算组成员由人民法院从企业上级主管部门、政府财政部门等有关部门和专业人员中指定。对非国有企业而言,清算组成员可从律师、会计师、审计师或资产评估师等专业人员中聘用组成;当然前提条件是该些聘用人员必须经审理破...


·企业破产法职工补偿金怎么算
      企业破产法职工补偿金怎么算在企业破产之后,遗留下来的重要问题之一便是职工的再就业。该问题不仅关乎职工的生存,还与社会稳定性及社会发展息息相关。那么,在现实生活或者在法律中,企业破产法职工补偿金具体是怎样规定的?我们为你详细解答。一、企业破产法职工补偿金怎么算以职工的平均工资为基数...


·现行刑法对妨害清算罪立案是怎么规定的?
      现行刑法对妨害清算罪立案是怎么规定的? 一、现行刑法对妨害清算罪立案是怎么规定的? 现行《刑法》之中并没有对妨害清算罪立案是规定,该罪名的立案规定具体如下: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 第七条 公司、企业进行清算时,隐匿财产...


·破产清算债权范围包括哪些?
      破产清算债权范围包括哪些?市场竞争总是残酷的,在企业经营过程中,如果稍有不慎,便会使企业的经营陷入两难境地,面临破产。企业申请破产之后需要对企业的资产进行清算,对债权债务进行处理。那么,破产清算债权范围包括哪些?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详细说明,相信对您会有所帮助。 一、破产清算债权范...


·申请破产后要不到债怎么办
      申请破产后要不到债怎么办 在日益改变的大潮流中,并不会一帆风顺,很多人会因为经营失败,宣布破产。那么怎么进行破产申请呢?那么破产后那些债权人又要怎么回收他们的债权呢?破产后债务人无法偿还后又要怎么办呢?申请破产后要不到债,又要怎么办呢?为您解答。 一、破产申请 1、破产申请...


·破产清算程序的特点
      破产清算程序的特点 一、破产清算程序的特点 1、股东会做出解散公司的决议; 2、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二、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


·认缴公司破产清算
      认缴公司破产清算 一、什么是公司认缴制 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是工商登记制度的一项改革措施。对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需要取得前置许可的事项,除涉及国家安全、公民生命财产安全等外,不再实行先主管部门审批、再工商登记的制度。商事主体向工商部门申请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后即可从事一般...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