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解除房屋买卖合同的管辖规定法院是哪一个?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一、解除房屋买卖合同的管辖规定法院是哪一个?
  
  (一)首先要明确买卖合同双方是否有选择管辖的书面协议
  
  若有选择管辖的书面协议,且符合《民事诉讼法》第34条、《民诉意见》第24条的规定,则以该协议确定管辖法院。
  
  (二)若买卖合同双方没有选择管辖的协议,或选择管辖的协议无效,则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3的规定,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1、若合同双方没有关于合同履行地或交货地的明确约定,则根据《购销合同履行地规定》第1条、第3条的规定,只能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若买卖合同双方有明确的合同履行地或交货地的约定,则应该区分合同是否实际履行:
  
  (1)合同未实际履行的,根据《民诉意见》第18条及《购销合同履行地规定》第1条、第3条的规定,如果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合同实际履行的,根据《民诉意见》第19条及《购销合同履行地规定》第2条的规定,当事人实际履行中以书面方式或双方当事人一致认可的其他方式变更约定的,以变更后的约定确定合同履行地。当事人未以上述方式变更原约定,或者变更原合同而未涉及履行地问题的,仍以原合同的约定确定履行地。
  
  二、解除买卖合同的事由有哪些
  
  解除买卖合同的理由可以分为两类,一是法定解除事由,二是可以协议解除。
  
  1、合同的法定解除
  
  (1)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例如地震、火灾等自然现象以及战争等社会现象。当然并非出现不可抗力就会导致合同解除,只有在不可抗力影响到合同目的的实现时,才能导致合同解除。
  
  (2)预期违约。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的行为。
  
  (3)迟延履行。迟延履行是指已届履行期而能给付的债务,因可归责于债务人的事由而未为给付所发生的迟延。然而,并非债务人的迟延履行行为必然带来合同解除的后果,只有当“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债权人催告后在合理的期限内债务人仍未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始得解除合同。
  
  (4)其他违约行为。如完全不能履行、不适当履行、部分履行等也可能导致合同解除。当然,这是以债务人的违约行为构成根本违约或者造成合同目的落空为前提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解除买卖合同一般有两种情形:一种是法定解除,一种为约定解除。合同解除的条件由法律直接加以规定者,其解除为法定解除,而当事人以合同形式,约定为一方或双方保留解除权的解除为约定解除。
  
  2、合同的协议解除
  
  合同协议解除的条件,是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原合同关系。其实质是在原合同当事人之间重新成立了一个合同,其主要内容为废弃双方原合同关系,使双方基于原合同发生的债权债务归于消灭。协议解除采取合同(即解除协议)方式,因此应具备合同的有效要件,即:当事人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内容不违反强行法规范和社会公共利益;采取适当的形式。
  
  综合上面所说的,在合同中如果出现了纠纷在双方协商不好的情况之下都可以按诉讼的方式来进行解决,但对于在申请诉讼的时候就要确定清楚管辖的法院,如果不归此法院所管辖那么是不会进行立案的,因此,就要看双方是否在合同中有约定,没有约定的就可以按法律规定的来进行,这样才能保障到自己的权益。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离婚房产孩子吗?
      孩子对每一个人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离婚需要对房产进行分配,当然了如果有孩子的话还需要对孩子的抚养权进行判决。因此您都想要了解一下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离婚房产孩子吗?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离婚房产孩子吗?...


·商品房的认购书都有哪些
      商品房的认购书都有哪些风险商品房认购书是商品房买卖双方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或商品房现房买卖合同之前所签订的文书,是对双方交易房屋有关事宜的初步确认。商品房认购书同商品房销售合同不同,它是预约合同,存在着很大的法律风险,那么具体来说商品房的认购书都有哪些风险?针对这些风险,对于购房...


·一、离婚分割财产父母赠予的房产是否可以均等分割?
      一、离婚分割财产父母赠予的房产是否可以均等分割? 一般情况下是可以的,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的,除非有明天说明是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否则的话就应当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此时房产属于是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的时候可以依法予以分割。理由如下: ...


·单方可以卖共有房产吗?
      在我们的生活中,您可能听说过这样的事情:夫妻一方急需用钱或者是夫妻准备离婚,一方为了能拿到更多的财产而私自将房屋给卖了的情况。为此,不少人都想要知道在法律上,单方可以卖共有房产吗?现在,就由我们来为你分析解答。 一、单方可以卖共有房产吗? 要先搞清楚情况:房产是婚前财产,还是...


·房改房继承问题国家是怎么规定的
      房改房是国家针对我国房地产市场首次推出的一次改革性住房政策,其实房改房的本身性质是属于公产房的,因为房改房和普通的商品房不一样,如果是属于商品房的话,肯定公民是可以按照国家的继承法依法继承的。所以很多人其实都特别不清楚,房改房继承问题国家是怎么规定的? 一、房改房继承问题国家是怎...


·房产抵押登记的受理机关是哪个
      在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抵押贷款的时候,需要使用房产进行抵押,与此同时还需要办理一个抵押登记才行。那么实践中,究竟房产抵押登记的受理机关是哪个呢?而现实中,并不是所有的房产都可以办理抵押登记,那么哪些房产不能办理抵押登记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房产抵押登记的受理机...


·实践中,公民可能因为赠与或继承而获得房屋所有权,但之后又可能
      实践中,公民可能因为赠与或继承而获得房屋所有权,但之后又可能将赠与或继承而来的房屋进行出售,但此时由于取得的方式不同,因此若是想要买卖交易的话,那需要了解的过程也不太一样,究竟实践中遗产房屋如何买卖交易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遗产房屋买卖前先要按继承程序办理继承过...


·清水房房屋租赁合同
      清水房房屋租赁合同 房屋租赁合同范本,其依据是房屋租赁合同相关法律规定,一般包括以下要素:房屋基本情况、租赁期限、租金、押金、房屋维护、合同解除、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法等 。 房屋租赁合同范本定义 房屋租赁合同,是指房屋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签订的关于转让出租房屋的占有权和使用...


·离婚夫妻共同财产房子分割的规定是什么?
      离婚夫妻共同财产房子分割的规定是什么 一、离婚夫妻共同财产房子分割的规定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


·三年不同房视为自动离婚吗?
      三年不同房视为自动离婚吗? 一、三年不同房视为自动离婚吗? 不会视为自动离婚; 依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我国是没有自动离婚这种离婚方式的,如果三年没有过夫妻生活的,可以通过协议或者诉讼两种方式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一条 【自愿离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


·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协议怎么写?
      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协议怎么写?如今我国是一个法制社会,人们在处理很多纠纷问题的时候都需要依据法律来解决,因此我们在很多合作买卖上,都会签订合同来确保双方的利益不会因为一方的违约而受到损失,在商品房买卖的时候都需要签订合同协议,那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协议怎么写?下面就对此问题进行详细...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