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上市公司并购流程是什么?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上市公司并购流程是什么? 一、并购的概念
  兼并和收购通常简称为并购,是指一个企业购买其它企业全部或部分股权或资产,从而影响、控制其它企业的经营管理。企业通过并购规模得到扩大,能够形成有效的规模效应,实现资源的充分利用和整合,降低成本,推动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提高市场份额,提升行业战略地位。同时公司的并购还可以有利于证券市场的深度发展及并购过程中各类专业机构的参与和各种融资工具的运用,客观上推动了证券市场的成熟与发展。
   二、并购的种类
  证券市场上市公司的并购根据并购的不同目的或根据并购涉及的产业组织特征,可以将并购分为五种基本类型:
  1.横向并购
  横向并购是指同属于一个产业或行业,生产或销售同类型产品的企业之间发生的收购行为,其目的在于消除竞争、扩大市场份额,形成规模效应。近年来,由于全球性行业重组的趋势加快,横向并购在香港上市公司并购活动中比例较高。
  2.纵向并购
  纵向并购是同一行业的中属于上下游关系的企业之间的并购,其目的在于实现上游企业向下游供应链的延伸或下游企业进行产业链的升级。纵向并购除可扩大生产规模外,还可以节约成本,缩短生产流程和周期,减少对供货商或客户的依赖,加强企业对产业链的控制力。
  3.混合并购
  混合并购是发生在不同行业企业之间的并购,其目的在于扩大企业自身的产业结构,为企业进入其它行业提供了有力、便捷、低风险的途径。企业可通过混合并购实施多元化发展,分散经营风险。
  4.买壳上市
  买壳上市是指以现金收购一家上市公司股东的股份及注入并购方的资产,或以并购方的资产或现金注入到上市公司换取新的股份及上市公司控股权。对于未能直接上市的公司,可以通过买壳的方式上市,及后在市场上进行融资。但由于买壳需要大量外汇、融资成本较高及可能有潜在风险等,买壳上市并不适合每一家企业。
  5.上市公司私有化
  上市公司私有化是指持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对上市公司的其它股东的股权进行收购,以取得公司100%的股权,然后向交易所申请除牌取消上市公司的上市地位实现退市。如果上市公司的股票价格流动性差,价格长期偏低,未能充分合理的反映上市公司的真实价值,而且维持上市的成本大于上市可以持续筹资带来的收益,控股股东将会考虑将上市公司私有化,以降低经营成本。三、并购的程序
  上市公司及并购各参与方在进行收购及并购事宜时必须予以遵守。上市公司需要委任财务顾问并组织中介团队共同参与并购活动,中介团队主要由财务顾问、法律顾问、会计师及资产评估师组成。财务顾问一般由投资银行出任,作为并购活动的组织者,财务顾问将统筹整个并购活动的运行。由于上市的内地企业的并购活动增多,并购的对象多为境内公司或资产,众多中资背景的投资银行,如中金公司、中信证券(12.01,-0.12,-0.99%)和国泰君安,开始活跃于该市场并逐渐显现出其优势。
  三、上市公司并购流程
  由于并购的复杂性和可能存在失败的风险,公司在执行并购行动前须进行审慎的调查研究,充分的评估论证和精心策划设计。一般过程主要分为以下五个阶段:
  1.前期准备
  首先,有并购需求的企业需要聘请中介机构协助其进行并购活动。中介机构将和公司一起根据其发展战略的需要制定并购策略,初步设计出拟并购物件的轮廓,并据此寻找并购目标,再对合适的目标公司进行比较分析。
  2.方案设计
  对并购物件的评价结果、并购有关的限定条件(如支付成本和支付方式等)进行多方面的分析评价,设计出相关的并购方案,对并购的范围、程序、对价、支付方式、融资渠道、税务安排、会计处理、合规审查、潜在风险等进行综合筹划。
  3.谈判签约
  依据确定的方案制定收购建议书或意向书,并以此与被收购方进行接洽并展开谈判,通过沟通谈判结果修改意向书或寻找新的收购对象。如双方达成一致则签订意向书,相关的中介机构可入场协助公司展开尽职调查。如调查结果符合公司预期,双方可订立正式合同。
  4.申报审核
  收购方与中介机构一同向证监会(及联交所)报送并购相关资料,证监会设有收购及合并委员会,对报送资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双方即可签署并购合同,并着手办理相关股权的登记或资产权属的过户。
  5.并购完成
  并购法律程序完成后,为了实现并购的目的和预期,公司须对合并后的公司治理结构、人事安排、管理制度、企业文化等进一步进行整合,最终实现并购的效益,达成并购的目标。
  根据上文总结,网站我们认为上市公司并购流程受并购类型的影响,其实现方式也有不同形式的改变。但大体上还是依照前期准备、方案设计、签约谈判、申报审核以及并购完成的程序来进行并购的。在一步一步完成这些程序之后,公司就能达到收购的最终目标。
  
  
  


·公司注册资本登记条件的修改有哪些?
      公司注册资本登记条件的修改有哪些?在2014年公司注册资本登记最终版改革方案出来之前,公司法关于公司注册资本登记条件是经过几次修改的,那么新公司法对公司注册资本登记条件作了哪些修改?放宽公司注册资本登记条件是意味着基层人民也能办公司吗?将在下午为您作具体阐述。 公司注册资本登记条...


·公司名称核准后可以撤销吗?
      公司名称核准后可以撤销吗?一、公司名称核准后可以撤销吗?公司名称核准后,一般不能更改。如果确实需要更改公司名称,可以到工商行政管理局,先办理公司名称注销手续,然后再重新申请公司名称。公司名称注销所需时间与公司名称核准时间是一致的。此外,如果你不要已经被核准过的公司名称,也可以继续...


·隐名股东签了章程不出资算股东吗
      隐名股东签了章程不出资算股东吗虽说他是隐名股东,但他名下给钱如确已完成,他就是法律意义上公司股东,能够对抗第三人。事实上给钱人与挂名股东权利义务按他们之间的商定解决。隐名股东不能以公司股东身份对抗第三人。他的权利遭到挂名股东侵犯的只能通过要求赔偿损失救济。我国公司法和司法解释,认...


·两个股东的公司类型是什么?
      两个股东的公司类型是什么 一、两个股东的公司类型是什么 公司的股东有几大类,有一人股东公司,还有多人股东公司; 《公司法》第二十三条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第四十四条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但是,本法第五十一条...


·股东存入股金用途写吗?
      股东存入股金用途写吗?股东存入股金用途写的,股东会决议是股东会就公司事项通过的议案。根据议决事项的不同,可将股东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普通决议是就公司一般事项作出的决议,如任免董事、监察人、审计员或清算人,确定其报酬;分派公司盈余及股息、红利。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公司的那些变更需要股东会议决?
      公司的那些变更需要股东会议决?1、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


·外商独资企业股东变更条件是什么?
      外商独资企业股东变更条件是什么外商独资企业和我国境内的企业适用的法律是不一样的,因此,外商独资企业内部结构如果发生变化的话,有些流程和细节问题会和普通的国内公司存在一定的差异。就比如说外商独资企业在某些特定情况下,股东发生变更,那么,外商独资企业股东变更条件是什么?我们一起来了解...


·分公司章程的效力
      分公司章程的效力每一个合法的公司都有其章程,员工领导办事情一般都会依照章程来行事,章程是其必要的组成部分,而分公司章程的效力在公司运行过程中也起着重要作用,在给予公司自治空间的同时,网站带您分析其效力。公司章程一经生效,即发生法律约束力。公司章程的社团规章特性,决定了公司章程的效...


·小微企业融资风险控制方法是什么?
      小微企业融资风险控制方法是什么,存在哪些问题? 如小型企业、个体商户等都是属于小微企业,虽然小微企业推动了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创立了小微企业,但是这些企业仍面临的生存的风险,比如资金周转不灵,没有人愿意融资小企业,导致小微企业很难能够长远的发展。那么,小微企业融资风险控制方...


·外商独资企业是法人资格独立的吗
      外商独资企业是法人资格独立的吗?外商独资企业是指外国的组织机构或个人在我国境内依法合理进行投资的企业。外资企业的存在和发展对于促进我国经济发展是非常有益的。外资企业的组织形式大都为有限责任公司,那么在我国法律规定内外商独资企业是法人资格独立的吗,下面详细告诉您。外商独资企业是法人...


·公司犯非法集资罪量刑是怎么规定的
      生活中,公司犯非法集资的话,肯定是需要追究公司主要负责人及参与者的法律责任的。有些时候,公司非法集资也不一定就是要集资诈骗,如果没有经过国家的批准就向我国公民筹纳资金的话们就构成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罪。国家对于非法集资肯定是要严肃处理的。那么,我国关于公司犯非法集资罪量刑是怎么规定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