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法人章丢了怎么办?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公司法人章丢了怎么办?公司法人指的是在我国依法设立的企业组织,他的特点是拥有独立财产,并且能够承担民事义务,履行民事权利,最重要的是可以以自己的全部资产承担公司债务。公司法定代表人需要是法人组织的负责人。法人赋予了法定代表人一些权力,那么公司法人章丢了怎么办?一、公司法人章丢了怎么办1、立即通知开户银行,停止予留印鉴的使用,重新刻章(刻章要从章的字体、形体有区别),持新印鉴,填写银行提供的更换银行予留印鉴表及予留印鉴卡,即可重新启用新印鉴。2、要尽快报案,这样公安局就有了备案。然后登报遗失声明,避免被盗用的纠纷。《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二、 法人章的使用1、法人章在特定用途中使用的情况较多,比如一个公司在签订合同时,合同条款规定在同时加盖合同专用章及法人章时,签订的合同才具备法律效力,因此法人章是在合同条款规定这种特定用途下才需加盖,这种特定用途应该和企业的内控相关,公司法并无要求。2、法人签字:等同于法人章,应该二者选其一,如选择法人签字,一个企业就不需要有法人章了,在法人章的所有特定用途下,全部使用法人签字代替,如在财务开具票据的情况下,银行的小印鉴自然变为法人签字了。3、在此谈一下,关于银行预留的印鉴,个人认为大印鉴只能是财务专用章,小印鉴可以为法人章,法人签字,当然企业中的关键人士的签字预留为银行的印鉴也可以,比如总经理。法人章在用途上的规定:法人章由财务主管保存及盖讫(必须分开保管及盖印)。财务专用章在用途上的规定:为办理单位会计核算和银行结算业务,会计中心为各单位统一刻制了冠有单位名称和“会计中心(序号)”字样的财务专用章,并经单位领导授权后使用。单位原有的财务专用章限用于内部财务管理,但不得用于银行结算。省财政厅为此还专门行文予以规范。会计中心对财务专用章的使用范围严格限制,并采取与会计主管印章双人分管、保险柜另行存放等项措施,以确保印鉴安全。单位开户时的账户名称为单位法定名称,预留银行印鉴为单位财务专用章、负责本单位会计核算的核算部会计主管印章和单位确定的财务负责人印章。其中财务专用章由会计中心核算部保存,单位的财务负责人印章由单位报账员负责保存,于每次报账时对支票审核无误后才盖章。银行账户开设后,经单位审核同意并在开户申请上加盖单位行政公章方可使用。单位银行账户的使用,需中心与单位分别执存的三个印鉴加盖齐全方为有效,否则银行不予受理。法人章是法人在合同、文件、信函等材料上加盖的签章,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如果法人章遗失被人非法利用,将会对自身权益造成危害。遗失法人章要及时备案,具体可以咨询工商管理部门,造成侵权的可以咨询律师。
  
  
  


·公司法同股不同权方面的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同股不同权方面的规定是什么?在股份制公司里面,公司的股份被分割为很多份,由不同的投资者持有,一般情况下,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享有平等的权利,但是在特殊情况下,也可以实现同股不同权,这一点在公司法中也有明文规定。那么公司法同股不同权方面的规定是什么?下面我们一起看看我们给出的这...


·实收资本必须由股东本人存入吗?
      实收资本必须由股东本人存入吗?实收资本不是必须由股东本人存入,只要证明是本人出资即可。认缴资本指的是个人独资企业在办理工商登记的时候承诺要出资的额度,但实际上不需要通过银行或是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因为个人独资企业的营业执照上没有注册资本。有注册资本的以出资额对公司事务付有限责任,没...


·公司法外资企业分公司设立的时候需要哪些材料 外资企业适用的
      公司法外资企业分公司设立的时候需要哪些材料 外资企业适用的法律有专门的外商投资企业法,和我国境内的企业在诸多方面的要求都不一样。而且现在我国境内也有很多优秀的外资企业的发展规模比较好,甚至有一部分的外资企业在我国多数的省市设立的都有分公司。并且作为外资企业的负责人,在创办分公司...


·加盖公章是否意味着已经取得了公司的有效授权?
      公司主要通过代表与代理两种方式对外从事交易活动,除法定代表人以外的任何人以公司名义对外从事的行为(包括冒充法定代表人名义对外进行的所谓代表行为)均属代理行为,要综合考虑行为人有无代理权或者在无权代理时相对人是否善意、有无过失等情形确定公司应否及如何承担责任。考察行为人有无代理权时...


·国有企业改制到上市要多久能完成
      如今我国有很多的国营企业都是通过股份改制以后才能够在市场当中上市的,其目的就是为了转变企业的整体经营机制,使得国营企业也能够建立比较现代化的企业制度,而且确实市场融资对于企业的资金运转有着很重要的作用。有些国有企业当中的主要责任人也比较关,国有企业改制到上市要多久能完成? 一、国...


·南京做企业融资的公司有哪些
      南京做企业融资的公司有哪些风险?企业在设立之初由于资源有限,故而设立资本是不能满足企业在经营管理过程中的需要的,此时,企业管理人一般会通过融资的方式来解决资金周转的问题,在南京的有些商人看到此契机,创办了企业融资公司,就实际情况来说,南京做企业融资的公司有哪些风险? 一、南京做企...


·股东认购优先权可否限制?
      股东认购优先权可否限制?《公司法》有关规定的缺陷,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我国股份公司运作的实务中,股东的新股优先认购权并没有受到应有的重视。不仅广大中小股东的新股优先认购权的保护普遍处于无序状态,而且国家股东的有关权利也被漠视。以至于公司每发行一次新股(无论是“增发”还是“配股”),...


·在我国法院如何执行公司法人 小编一再强调,大家在担任公司的
      在我国法院如何执行公司法人 我们一再强调,您在担任公司的公司法人的时候,一定要清楚自己所承担的法律风险是什么。担任公司法人并不像自己想象的那么风光无限,如果公司真的存在什么违规操作的现象,是需要公司法人承担责任的话,法院是可以强制执行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在我国法院如何执行...


·派遣合同到期企业不续签补偿金由谁出?
      派遣合同到期企业不续签补偿金由谁出?工作形式有很多,劳务派遣这种工作形式并不陌生,我们在实际的工作当中会经常碰到。那么在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务派遣合同之后,如果遇到派遣合同到期企业不续签的情况怎么办,下面我们就带您了解一下派遣合同到期企业不续签补偿金由谁出这个问题,希望能帮到你, ...


·企业改制净资产转让时需要注意什么?
      企业改制净资产转让时需要注意什么? 我们知道,在我国,存在着多种多样的所有制企业,他们有着自身的特点。所以在市场化进程中,企业改制有时是企业做大做强的必经之路。那么,企业改制净资产转让时需要注意什么?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企业改制是什么?...


·四个人合伙开公司法人需要注意的事项包括哪些?
      四个人合伙开公司法人需要注意的事项包括哪些?公司似乎就在我们的身边,而且经常可以听到某人进行创业,成功的开办了一个公司,但是在我们的实际生活中,大多数人会选择合伙开办公司,这个时候就存在一些问题,比如说四个人合伙开公司法人需要注意的事项包括哪些?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