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商场存车是否成立保管合同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商场存车是否成立保管合同?在商场存车是成立保管合同的。可以从意思表示与好意施惠和交付行为的认定来判定。商场为客户存车视为已经认可该行为在客户之间产生法律上的约束力。商场设立了存车处实际上是针对不特定的潜在顾客为意思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三百六十五条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第三百六十七条 保管合同的成立保管合同自保管物交付时成立,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二、保管合同中保管人有哪些法定义务?1、给付保管凭证的义务。寄存人向保管人交付保管物的,保管人应当给付保管凭证,但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保管凭证是寄存人向保管人交付保管物的凭证,同时对已成立的合同有举证作用。2、妥善保管保管物的义务。保管人应当妥善保管保管物。除紧急情况或者为了维护寄存人利益的以外,保管人不得擅自改变保管场所或者方法。该项义务是保管人最主要的义务。3、不得转保管的义务。保管人应当亲自保管保管物,不得将保管物转交第三人保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该项义务是保管行为的专属性所决定的。4、不得使用的义务。保管人一方面不得自己使用保管物,另一方面也不得许可第三人使用保管物,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5、及时通知的义务。第三人对保管物主张权利,提起诉讼或者对保管物申请扣押的,保管人应当及时将这一情况通知寄存人。6、返还保管物的义务。保管期间届满或者寄存人提前领取保管物的,保管人应当将原物及其孳息归还寄存人。即便是第三人对保管物主张权利的,除依法对保管物采取保全或者执行的以外,保管人仍应当履行向寄存人返还保管物的义务。其实,当场设立停车场的目的可能就是为了吸引更多的潜在客户,如果商场没有停车场的话,客户可以把车辆停在其他地方,但商场明确提示顾客本商场可以存车的话,其实就有义务替顾客保管好车辆。
  
  
  


·一、交通事故伤者二次手术医疗费赔偿标准是多少?
      一、交通事故伤者二次手术医疗费赔偿标准是多少? 交通事故伤者二次手术医疗费赔偿标准根据实际发生的费用赔付即可。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 第十九条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


·汽车划痕险有必要买吗
      汽车划痕险有必要买吗 汽车划痕险是保险公司的业务之一,如果在保险期间内,保险车辆发生划伤,保险公司按实际损失负责赔偿。生活中很多车主都有过汽车被划花的经历,那么,汽车划痕险有必要买吗?将在下文就针对这个问题进行相关解答。 一、汽车划痕险的概念 划痕险是车损险的附加险,即投保了...


·构成交通肇事罪
      构成交通肇事罪,按照法律规定处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


·重庆市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一、重庆市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一)医疗费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计算,保险公司应赔偿的保险金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计算。 2、下列大额材料费用按照医保认定价计算...


·醉酒驾驶机动车是酒驾中一种很常见的行为,所以如果遇到就会很严
      醉酒驾驶机动车是酒驾中一种很常见的行为,所以如果遇到就会很严肃的惩处酒驾的人员。但是即使这样还是有很多人会顶风作案,置生命安全于不顾,所以如果在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如何处罚呢?我们这就为您来解答一下。 一、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如何处罚? 1、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


·交通事故调解的时限
      交通事故调解的时限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权利人、义务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损害赔偿的,可以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十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调解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予调解。并于八日内制作调解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当事人约定调解的时间、地点,并...


·二手房交易中卖方毁约如何打官司?
      一、二手房交易中卖方毁约如何打官司1、写诉状民事起诉状是启动法律程序的一个重要法律文书。恰当的诉讼请求,以及事实与理由的陈述和法律依据,都是决定官司胜败的重要因素。所以,写诉状要有好的构思和设计,否则,不仅会影响诉讼结果,有时还会造成费用的损失。2、立案首先要选择一个有管辖权的法...


·车辆盗抢险保额是怎么计算的
      车辆盗抢险保额是怎么计算的一、车辆盗抢险保额的计算方法是什么盗抢险的保险金额由您和保险公司在保险车辆的实际价值内协商确定。实际价值是指用新车购置价减去折旧金额的价格。车辆盗抢险价格需按照投保人类别、车辆用途、座位数、吨位数查找基础保费和费率,计算公式为“基准保费 = 基础保费+保...


·哪些事故交强险会赔偿
      哪些事故交强险会赔偿 一、哪些事故交强险会赔偿 被保险的机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无论事故中被保险车辆有没有责任,交强险在责任限额范围内都予以赔偿,并且没有免赔额和免赔率。 当有责任时,三方财产损失最高赔偿...


·企业向股东借款算关联交易吗?
      企业向股东借款算关联交易吗?企业向股东借款不算关联交易,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不得向直接或者通过子公司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但对股东个人借贷行为没有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一十五条 公司不得直接或者通过子公司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二、股...


·车辆处于查封状态可以上路吗?
      车辆处于查封状态可以上路吗?车辆处于查封状态可以上路,“处于查封状态,不是我们想象的,把某件物品用封条一贴,然后不能移动。”知情人士介绍说,《机动车登记规定》中规定,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或者其他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的机动车,不予办理注册、解除抵押、质押登记。二、车辆被...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