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辞退员工补偿要缴税吗?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公司辞退员工补偿要缴税吗?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对此有明确的规定,具体依据是《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根据此《通知》的规定,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一次性经济补偿金收入(包括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应按相关规定,由单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免税的所得。免纳个人所得税二、试用期辞退能否得到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试用期内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应该承担其解除劳动合同合法的举证责任,如果不能举证证明其按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将承担不利后果。试用期内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应该承担其解除劳动合同合法的举证责任,如果不能举证证明其按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将承担不利后果。按照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对经证实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没有证据证实不符合录用条件而解除劳动合同的,应予以经济赔偿,赔偿数额大概为一个月的工资。即你可以拿到实际的工资加一个月左右的工资。以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除以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以其商数作为个人的月工资,薪金收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按实际工作年限数计算,超过12年的按12计算。涉及实际操作问题以主管税务机关的判定为准经济补偿金是按照工作的时间计算的,如果在一个单位工作了十年,可以拿到平时工资标准的十个月工资,如果仅仅只在单位工作几天,也可以拿到半个月的工资标准的补偿金。
  
  
  


·内墙抹灰工程的质量要求有哪些
      内墙抹灰工程的质量要求有哪些? 一、内墙抹灰工程的质量要求 1、基层应先清理干净,砼基层要先喷撒纯水泥浆呈颗粒状便于粘结;砖墙基层应事先浇水湿润。 2、施工工艺为:吊立线→贴灰饼→做冲筋→抹第一遍底灰→抹第二遍底灰→抹面层灰→加用塑料抹刀压光。 3、打底用的水泥砂浆配...


·工伤认定后已经离职了可以工伤鉴定吗
      工伤认定后已经离职了可以工伤鉴定吗?工伤认定后已经离职的情况下还是可以做工伤鉴定的,因为做工伤鉴定时只需要提供工伤认定书即可,除此之外还需要提供以下材料:(1)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表上贴上本人的近期一寸免冠照片,若有单位负责则压照片盖上单位公章;个人申请需提供单位名称、单...


·工伤十级伤残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工伤十级伤残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十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本人工资。 2、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


·工伤保险报销条件是什么?
      工伤保险报销条件是什么? 一、工伤保险报销条件 以下各种发生在劳动能力鉴定中心(以下简称市劳鉴中心)核准的工伤医疗期、康复期内的医疗费用,属于工伤医疗费用报销范围: 1、工伤保险参保人在工伤协议医疗机构发生的与工伤相关的门(急)诊、住院的医疗费用。 2、工伤保险参保人发生...


·误工费司法认定规则有这么几点:
      误工费司法认定规则有这么几点: 第一,是误工时间的确定,一种情况是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作为确定的标准;另一种情况是,如果造成残疾持续误工的,将误工时间定在定残的前一天。这就是说,你因为造成残疾了,丧失劳动能力了,这个时候要赔偿残疾赔偿金,在确定残疾赔偿金和误工费损失之间从那个界限...


·在工作生活当中
      在工作生活当中,劳动者很可能会因为工作的原因受伤,如果能够通过工伤鉴定确定伤残等级,就可以享受一定的工伤福利补贴。具体的福利补贴相关规定,由于各地方的经济水平不同,各个地方都有不同的规定。那么,内蒙古老工伤有啥待遇补贴吗?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内蒙古自治区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


·是否合开公司法人的工资可以一年一起发?
      是否合开公司法人的工资可以一年一起发?公司成立之初就会确定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人选。法定代表人在日常生活中会经常被称为法人。我们知道,法人一般会由公司内部担任总经理或董事长等职责的人员担任,也可以由合开公司的股东担任,那是否合开公司法人的工资可以一年一起发?一起通过以下文章来了解一下...


·二度烫伤工伤鉴定赔偿怎么进行
      在社会生活当中,有些人所从事的工作的工作环境是比较辛苦的,或者在夏季进行工作的话,有的时候难免会发生烫伤这样的事情。但是不管是哪种工作,如果是因为工作的原因发生了烫伤的话,自己是属于工伤的。根据工伤鉴定的结果,应该向用人单位进行索赔。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二度烫伤工伤鉴定赔偿怎...


·工伤待遇什么时候结束?
      工伤待遇什么时候结束? 在生活中,职工可能会在工作过程中受到伤害,这时候工伤必须要先到医院进行治疗,职工自己也应当多了解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很多人不知道工伤待遇什么时候结束,在工伤之后需要先进行工伤认定,工伤索赔一般没有有时间的限定,我们来告诉您有关的法律知识。 一、工伤...


·试用期内辞职不发工资是否合法
      我们知道,即使劳动者正处于试用期期间的,法律也是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想要的工资的。但有的单位却在劳动者辞职的时候,不予支付这个试用期工资。那么实践中,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辞职,而单位却不发工资,这样的行为合法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试用期内辞职不发工资合法吗 ...


·安排员工值班的是否构成加班?
      除了会在周末安排员工进行加班外,很多单位会在周末或者是节假日安排员工值班,在值班的情况下多少也是会从事一定与工作相关的事情,因此很多人就区分不清楚加班和值班。那实践中安排员工值班的是否构成加班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安排员工值班的是否构成加班“值班”与“加...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