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非法集资罪名的犯罪形式有哪些?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非法集资罪名的犯罪形式有哪些?
  
  一、非法集资罪名的犯罪形式有哪些?
  
  (1)通过发行有价证券、会员卡或债务凭证等形式吸收资金。
  
  ⊙比较常见的是:以发行或变相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等权利凭证或者以期货交易、典当为名进行非法集资。通过认领股份、入股分红、委托投资、委托理财进行非法集资。通过会员卡、会员证、席位证、优惠卡、消费卡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2)对物业、地产等资产进行等份分割,通过出售其份额的处置权进行高息集资。
  
  ⊙最新的变化是:通过出售其份额并承诺售后返租、售后回购、定期返利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3)利用民间会社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 最近的变化: 利用钱庄进行集资活动。
  
  (4)以签订商品经销等经济合同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常见的是:以商品销售与返租、回购与转让、发展会员、商家加盟与“快速积分法”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5)以发行或变相发行彩票的形式集资;
  
  (6)利用传销或秘密串联的形式非法集资;
  
  (7)利用果园或庄园开发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例如,借种植、养殖、项目开发、庄园开发、生态环保投资等名义非法集资。
  
  (8)利用现代电子网络技术构造的“虚拟”产品,如“电子商铺”、“电子百货”投资委托经营、到期回购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9)利用互联网设立投资基金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10)利用“电子黄金投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四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实施本解释第二条规定所列行为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的规定,以集资诈骗罪定罪处罚。
  
  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一)集资后不用于生产经营活动或者用于生产经营活动与筹集资金规模明显不成比例,致使集资款不能返还的;
  
  (二)肆意挥霍集资款,致使集资款不能返还的;
  
  (三)携带集资款逃匿的;
  
  (四)将集资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的;
  
  (五)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返还资金的;
  
  (六)隐匿、销毁账目,或者搞假破产、假倒闭,逃避返还资金的;
  
  (七)拒不交代资金去向,逃避返还资金的;
  
  (八)其他可以认定非法占有目的的情形。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非法集资罪的判决是基于不同的犯罪形式来进行处理的,特别是涉及到不同的犯罪事实,最终的判决结果和认定的罪名是不同的,如果对相关情况的处理不清楚的,可以咨询司法机关来进行合法的认定。
  
  


·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多久
      一、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多久我国刑法规定,以其他危险方法破坏工厂、矿场、油田、港口、河流、水源、仓库、住宅、森林、农场、谷场、牧场、重要管道、公共建筑物或者其他公私财产,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


·偷税漏税是犯法还是犯罪?
      偷税漏税是犯法还是犯罪?偷税漏税是犯罪;偷税--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偷税行为处以罚款,是行政处罚。是否追究刑事责任,主要依据偷税数额的大小和占同期应纳税额的比率,这是偷税是否构成犯罪的主要标准。凡是构成犯罪的偷税行为,除了让偷税者承担行政法律责任,还要依法追究其刑事法律责任。漏税...


·在诉讼过程中刑诉法警需要回避吗?
      在诉讼过程中刑诉法警需要回避吗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 28 条对审判人员回避的情形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担任过本案 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 (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


·在拘留所有37批捕的吗
      一、在拘留所有37批捕的吗不一定。刑事拘留37天后可能会延长拘留,可能会直接批捕,也有比较小的几率会先放出来,具体要看警方的调查跟掌握到的证据。批准逮捕,是指人民检察院同意公安机关逮捕犯罪嫌疑人的请求。公安机关在侦查中认为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时, 应当制作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件材...


·法律规定犯罪未遂是指什么
      犯罪未遂是指什么犯罪未遂,是指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但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犯罪行为未得逞的状态。其特征是:1、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是指行为人开始实施刑法分则规定的作为某种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2、犯罪没有得逞,指犯罪的直接故意内容没有完全实现,没有完成某一犯罪的全...


·数罪并罚可判缓刑吗 数罪并罚情况下发现新罪怎么办
      我们发现有的时候法官在对刑事案件作出判决,如果同一个罪犯构成了数个罪名的话,那此时一般都会进行数罪并罚,即对所触犯的不同罪名量刑处罚。那么数罪并罚可判缓刑吗?这是很多人都比较关心的,接下来,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数罪并罚可判缓刑吗 首先,从缓刑的适用条件来看,除了被判处、三...


·抢夺罪致人死亡如何定罪
      因为抢夺致人死亡应该怎么定罪呢!抢夺本来就是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了,如果在行为过程中还导致了他人的死亡,那么此时应该如何对行为人定罪处罚呢?请看我们给你仔细道来。 一、抢夺罪致人死亡应该怎样定罪?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规定:“实施抢夺...


·刑事案件中警察传唤可以关押多久
      刑事案件中警察传唤可以关押多久?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传唤有以下主要事项:1、刑事传唤的对象是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传唤后必须使用讯问笔录、而不能使用询问笔录。对证人或不...


·容留他人吸毒罪的定罪量刑是什么
      容留他人吸毒罪的定罪量刑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条 容留他人吸毒罪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六十一条: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十日以上十...


·犯罪预备包括哪些行为2023
      犯罪预备包括哪些行为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犯罪预备行为,是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或者制造条件的行为。根据这一规定,犯罪预备行为可以分为两大类:1、为实施犯罪准备犯罪工具的行为。所谓犯罪工具,是指犯罪分子进行犯罪活动所用的一切器械物品。准备犯罪工具,包括制造犯罪工具、寻求犯罪工具及加工犯罪...


·嫖娼是否属于犯罪,嫖娼构成犯罪吗
      嫖娼是指以付出金钱、财物作为交换条件与异性或同性发生的不正当的性行为,不管是历史上还是现代社会,嫖娼作为一种特殊的社会现象屡禁不止。那么,在中国法律法规体系里,嫖娼是否属于犯罪?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吧。 一、嫖娼是否属于犯罪 嫖娼是否属于犯罪,不能一概而论,一般情况下...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