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关于专项法律服务合同企业收购的内容?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关于专项法律服务合同企业收购的内容有哪些
  
  关于专项法律服务合同企业收购的内容有哪些?
  
  甲方拟对××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收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律师法》等有关法律规定,聘请乙方的律师作为该收购项目的专项法律顾问。
  
  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的服务范围
  
  乙方律师的服务内容包括:
  
  1、对与收购方案有关的法律事项进行核查并提出法律意见;
  
  2、对与收购方案有关的法律文件进行审查并提出法律意见;
  
  3、对收购方案内容与实施程序的合法性提出法律意见;
  
  4、协助企业参与收购谈判,起草或拟定收购合同,提供收购法律意见或咨询;
  
  5、提示收购法律风险和实际运作风险并提出法律意见;
  
  6、有关协调工作。
  
  第二条 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为有能力从事此专项服务的律师事务所;
  
  2、乙方委派巩宏律师作为甲方本项目专项法律顾问,甲方同意上述律师指派其他律师配合完成前述法律事务工作,但乙方更换上述专项法律顾问应取得甲方认可;
  
  3、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第一条所列法律事务工作;
  
  4、乙方律师应当以其依据法律作出的判断,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合法权益;
  
  5、乙方律师应当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后,在工作计划列明的期限内及时完成委托事项,并应甲方要求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6、乙方律师在担任专项法律顾问期间,不得为甲方员工个人提供任何不利于甲方的咨询意见;
  
  7、乙方律师在本合同期内或双方约定的期间内,对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动,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顾问或者代理人;
  
  8、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商业秘密和与本项目有关的非公开的信息、资料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9、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根据律师事务所档案管理规定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第三条 甲方的义务
  
  1、依照法律、法规的要求,真实、完整和及时地向乙方提供与本项目有关的各种情况、文件、资料;
  
  2、甲方应当为乙方律师办理法律事务提出明确、合理的要求;
  
  3、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和工作费用;
  
  4、甲方指定 为法律顾问的联系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资料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通知法律顾问;
  
  5、甲方有权利对委托事项作出独自的判断、决策。甲方基于商业考虑或者未根据接受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自行所作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 法律顾问费
  
  经双方协商同意,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律师费总额为 元人民币,支付方式为:
  
  (一)一次性支付。在本合同签定之日后 日内支付。
  
  (二)分期支付:
  
  1、本合同生效后 日内支付 元人民币;
  
  2、本合同生效 日内或完成 工作任务支付 元人民币;
  
  3、项目有关法律文书完成后 日内支付 元人民币;
  
  4、项目法律事务完成之日 内支付 元人民币。
  
  (三)按实际工作小时计时收费。每工作小时收费 元,每 日内结算一次。
  
  非因乙方原因,甲方项目未能实现或成立时,甲方不得拒绝支付前款第项收费,或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前款总顾问费的 %。
  
  乙方户名:开户行:账号:
  
  法律顾问费以到达上述账号为收讫,且乙方对所有收费均提供正式发票。
  
  本合同到期终止后或者提前解除的,应当由双方书面确认并结清有关费用。
  
  第五条 工作费用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应由甲方承担:
  
  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发生的差旅费、食宿费,翻译费、复印费、长途通讯费等;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它费用。
  
  乙方律师应当本着节俭的原则合理使用工作费用。
  
  第六条 合同的解除
  
  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作为甲方专项法律顾问的律师的;
  
  2、因乙方律师工作延误、失职导致甲方蒙受损失的;
  
  3、违反第二条第6-9项规定的义务之一的。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职业道德的;
  
  2、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资料有虚假、误导、隐瞒、重大遗漏及其他违规行为,致使乙方律师不能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的;
  
  3、甲方逾期 日仍不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的。第七条违约责任
  
  乙方违约不提供第一条规定的法律服务或者违反第二条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顾问费。
  
  乙方律师因工作延误、失职导致甲方蒙受损失,或者违反第二条第6-9项规定的义务之一的,乙方应当通过所其投保的职业保险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因甲方、其他中介机构或者证券主管部门等原因造成乙方律师工作不能按期完成,乙方不承担责任。
  
  甲方不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或者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法律顾问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资料有虚假、误导、隐瞒、重大遗漏及其他违规行为,导致乙方律师出具的法律文件出现错误或者遗漏,并导致乙方或者乙方律师受到处罚或者导致第三人向乙方追偿的,甲方应当向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律师法》等法律。
  
  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第九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壹份存卷,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自年 月 日之日起生效,自乙方律师完成本项目法律服务或双方解除本合同时止。
  
  第十条 通知和送达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以扉页所列明的地址、传真送达,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电话,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通过传真方式的,在发出传真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的,挂号寄出或者投邮当日视为送达。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在企业收购的过程当中,势必会牵扯到国家相关的法律制度,所以,企业还是很有必要并请专业的法律顾问来规避相关的法律风险的,而关于企业收购的专项法律服务合同,合同中的这些详细条款都是企业跟律师事务所协商确定的,而不是法律强制规定的。
  
  


·名誉对一个人来说就是和人格有关系,对于公司来说就是信誉就是市
      名誉对一个人来说就是和人格有关系,对于公司来说就是信誉就是市场可信度。由此可知,名誉不仅对人很重要,对公司的名声和正常的经营活动都很重要。所以公司都会注重自己的名声问题,绝不容许他人以造谣诽谤的方式,影响公司名誉。例如,公司里有些员工因为对公司的行为不满,便通过造谣诽谤的形式诋毁...


·公司在合同到期后裁员合理吗?该如何补偿?
      劳动雇佣关系是当今社会中最为普遍的关系,用人单位在雇佣时候雇佣双方必定会签订相关劳动合同,由此雇佣双方才产生法律关系,那么公司在合同到期后裁员的合理吗?如果合理,公司该如何对员工进行补偿呢?接下来我们会给您进行详细的介绍。 一、公司在劳动合同到期后裁员的合理吗? 裁员分为合法...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减资的程序是怎么样的?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减资的程序是怎么样的?《公司法》对公司注册资本做了很大的改变,理论上讲一元钱也可以注册公司,但实践中并不是这样,但公司注册资本是可以减少的,那么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减资的程序是怎么样的?我们在下文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减资的程序是怎么样...


·控股股东公司法怎么规定?
      在电视剧中我们经常看到有些大公司会召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股东大会就需要有股东,那么关于股东是什么意思很多人并不了解。控股股东公司法怎么规定?在有关法律条文中,有没有具体的说明呢?下面请跟随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控股股东公司法怎么规定? 根据《公司法》第216条(二)的规定: 控股...


·公司能否追究未实缴资本的股东的责任?
      公司能否追究未实缴资本的股东的责任?无论股东有没有实际出资,都要承担所认缴的注册资本的责任。企业因股东无实际出资或不足额出资,导致不能偿还欠债的话,债权人有权向股东追责。二、实缴资本可不可以取出来只要是用于正常的用途,公司的注册资金是可以使用的。具体是以下几种情况:1、将注册资金...


·公司法对外担保的规定是怎样的
      公司法对外担保的规定是怎样的 公司有时候可能是因为业务或者是出于其他的原因,需要为其他公司或者个人,以公司的名义进行担保的。但是,公司对外担保肯定是有风险的。所以,公司担保是需要符合规定才生效的。我国公司法对外担保的规定,就要求各公司在对外担保的时候必须遵守。 一、公司法对外...


·企业怎么样解除公司法人 在正常情况下,担任企业的公司法人的
      企业怎么样解除公司法人 在正常情况下,担任企业的公司法人的话,一般来说企业是不得无故将公司法人进行解除的。或者说如果企业想要更换公司法人的话,可以经过协商以后,按照国家的相关流程对公司的公司法人进行变。如果要解散公司法人,代表着公司在工商局上进行了注销。下面我们就给您介绍一下,...


·不知情的情况下成为公司法人有什么利弊 社会经济的发展在各个
      不知情的情况下成为公司法人有什么利弊 社会经济的发展在各个公司的创建下有所提高,但诸如此类的犯罪几率也有在提升,所以法律制定相关的公司法约束相关公司法人的行为,所以公司法人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那么不知情的情况下成为公司法人有什么利弊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不知情的情况下...


·入职后觉得公司不妥的原因有哪些?
      进入新公司后,许多员工都会遇到同一个问题,入职后觉得公司不妥,这时我们会有了自己的思考,如何解决自己的处境和自己公司的现状,让我们在公司更好的工作,学习生活,为自己创造更好的条件,让我们了解一下其中的解决方法,为以后我们的工作做出一点自己的努力。 一,入职后觉得公司不妥的原因:...


·公司法外资企业分公司设立的时候需要哪些材料 外资企业适用的
      公司法外资企业分公司设立的时候需要哪些材料 外资企业适用的法律有专门的外商投资企业法,和我国境内的企业在诸多方面的要求都不一样。而且现在我国境内也有很多优秀的外资企业的发展规模比较好,甚至有一部分的外资企业在我国多数的省市设立的都有分公司。并且作为外资企业的负责人,在创办分公司...


·怎样成立私募基金的公司?
      怎样成立私募基金的公司? 一、怎样成立私募基金 1、要发行一只私募基金,首先要有一个“私募基金管理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规定,基金管理人由依法设立的公司或者合伙企业担任。按照证监会和基金业协会的解释,私募基金管理人适用同样的标准,即私募基金管理人由依法设立的公司或者合伙企...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