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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合同签了为住能毁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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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租房合同签了为住能毁约吗?
  
  
  签了租房合同一般是不能毁约的,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单方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1)承租人的使用收益受到的障碍必须达到严重程度。但是,如果租赁房屋对于承租人有特别利害关系的,则该障碍即使未达到严重程度,也应允许承租人解除合同。
  
  
  (2)出租人不于催告的期限内进行修缮。但在修缮为不可能或者虽有可能但于承租人已无利益的,则无需催告即可主张解除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二、出租人可以单方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1)承租人违反约定方式,或者不依租赁房屋的性质而对租赁房屋进行使用收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2)承租人迟延支付租金,经出租人催告,仍不于催告期限内支付租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3)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房屋转租于第三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三、房屋租赁合同违约金标准是怎样的?
  
  
  现行法律允许当事人在租赁合同自行约定违约金条款,但需要注意的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若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签租房合同的目的,就是为了约束出租人和承租人能够在房屋租赁期间遵守相关的约定,一般在租房子的时候,房东可能都会提前收取定金,如果是房东违约,房东应该双倍返还定金,租客违约的,交的定金是不能要求退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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