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诉前财产保全向法院交的资料是什么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诉前财产保全向法院交的资料是什么1、经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的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两份;2、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如果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户口本、居住证等;如果申请人是法人(如公司、企业等)的,应提交法人的主体登记资料、组织机构代码证明、法定代表人证明、授权委托书及诉讼代理人主体资格证明等;3、被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如果被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交如:公安机关的户籍登记资料、居住证登记资料、街道办事处或社区工作站出具的经常居住地址证明等证明材料;如果被申请人是法人(如公司、企业等)的,应提交法人的主体登记资料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明;4、申请查封的财产属于被申请人的所有权证明,如房产登记中心的房屋产权信息单、银行开户证明等;5、经担保人签名或盖章的担保书一份,申请人以外的自然人为担保人的,担保人还需要在窗口工作人员面前签章担保书;6、担保财产价值与申请查封价值相当的证明材料一份,如银行账户明细,按揭房产价值证明等;7、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存在民事法律关系的证明材料,如合同书、有关债权债务证明文书等。二、诉前财产保全担保费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规定责令申请保全人提供财产保全担保的,担保数额不超过请求保全数额的百分之三十;申请保全的财产系争议标的的,担保数额不超过争议标的价值的百分之三十。利害关系人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应当提供相当于请求保全数额的担保;情况特殊的,人民法院可以酌情处理。财产保全期间,申请保全人提供的担保不足以赔偿可能给被保全人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责令其追加相应的担保;拒不追加的,可以裁定解除或者部分解除保全。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申请人在诉讼前采取保全措施后未在法定期间起诉,导致财产保全解除,甚至引发被申请人以申请人对其造成损失为由要求赔偿的诉讼。另外,若是申请采取的财产保全措施不当,未能有效控制所保全的财产,致使判决后无法执行。
  
  
  


·血检出来交警就通知吗
      只要血检了就会通知酒驾人去交警队处理的,第二还要等酒驾人血检岀来才能知道到底是饮酒还是醉酒驾驶,才能作出处罚。《道路交通安全法》饮酒驾驶: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处以15日以下拘留,并且...


·电动车逆向行驶撞车责任怎么算?
      在道路上行驶就得遵守交通规则,这是我们很多人考驾照时也常常被要求谨记的。我国经常有关于非机动车不遵守交通规则而导致了惨的车祸,一般这种车辆都是一些摩托车和电动车居多。这次,我们就给您讲讲电动车逆向行驶撞车责任怎么算。一、电动车逆行撞上正常行驶汽车按什么标准处罚?由逆行车辆承担全责...


·篡改遗嘱会失去遗产车辆继承权吗
      篡改遗嘱会失去遗产车辆继承权吗?篡改遗嘱会失去遗产车辆的继承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规定,“继承权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三)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四)伪造、篡改...


·可交换公司债券与可转债的区别是什么?
      可交换公司债券与可转债的区别是什么? 可交换公司债券与可转债的区别是什么? 一、相同点 (一)面值相同。都是每张人民币一百元。 (二)期限相同。都是最低一年,最长不超过六年。 (三)发行利率较低。发行利率一般都会大幅低于普通公司债券的利率或者同期银行贷款利率。 (四)都规定...


·在发生交通事故时怎么办
      在发生交通事故时怎么办1、有争议应当迅速报警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未造成人身伤亡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在记录交通事故的时间、地点、对方当事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驾驶证号、保险凭证号、碰撞部位,并共同签名后,撤离现场,自行协商损害赔...


·辽宁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
      随着个人机动车的增加及个别人安全意识的疏忽,导致大大小小的交通事故也变得越来越频繁,严重的甚至会导致死亡,而不同省份的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是不同,下面让的我们为您解读辽宁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的相关知识。 辽宁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


·一、客车被撞后误工费是否可以要求赔偿?
      一、客车被撞后误工费是否可以要求赔偿? 交通事故中营运车的司机,可以要求对方赔偿误工费。 营运车辆每天都要负担一定的营运费用,若发生交通事故,营运车辆仍要支付等量的营运费用。所以若与营运车辆相撞,除了需要负担车辆的修理费用还必须承担对方的车辆停运费以及司机的误工费。 停运费...


·辩护词愿意缴交罚金属于从轻处罚的辩护理由吗
      辩护词愿意缴交罚金属于从轻处罚的辩护理由吗 一、辩护词愿意缴交罚金属于从轻处罚的辩护理由吗? 愿意缴交罚金也可以是从轻处罚的辩护理由,因为认罪态度好的话可以从轻处罚。可以从轻处罚的情形是: 1、应当从轻处罚的情形有: (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 (2)对于...


·进口汽车关税政策是怎样的,有什么影响?
      汽车现如今已经成为我们生活中的必需品了,由于我国汽车产业相关技术的薄弱因此国人更倾向于购买质量相对好的进口车。但是汽车的价格相比其他产品又高,因此对于汽车的购买,价格的高低又是一个关键要素。那么进口汽车关税政策及其影响有哪些?我们来了解下。 一、我国进口汽车关税现状 我国小汽...


·交通事故调解怎么做
      调解能够有效地解决交通事故纠纷,那交通事故调解怎么做?调解注重的是双方自愿,同时也注重对纠纷的有效解决。若想有效解决纠纷,就不会无限期地拖延,需要对调解的时间作出一定限制,那交通事故调解有何时间限制?本文将对上述两个问题分别进行阐述,详细内容请看下文。 一、交通事故调解怎么做 ...


·对于开车撞死人逃逸怎么判?
      对于开车撞死人逃逸怎么判?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的构成交通肇事罪。《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