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吊销营业执照商标抢注是否还可以依法维权?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一、吊销营业执照商标抢注是否还可以依法维权?可以,商标是商标,公司是公司。营业执照的吊销意味着经营能力的丧失,同时,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尽管并未申请注销登记,但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必定会丧失主体资格。因此,鉴于营业执照被吊销后无法确定商标申请权的归属,申请权将因主体缺位而无法转化为注册专用权。商标专用权的内容,是指商标注册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包括注册商标的专有使用权、禁止权、转让权、许可使用权和续展权等。其中最重要的是专有使用权和禁止权。商标专有使用权,是商标注册人在国家商标总局核准的商品或服务项目上使用其注册商标的权利。 商标禁止权,是指商标注册人可以禁止其他单位和个人,未经许可擅自在与其核准商品或服务项目相同或类似的商品或服务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的权利。二、公司营业执照被吊销后,究竟有哪些后果呢?1、首先,公司丧失了生产经营权。我国各类企业准入市场和多数国家一样,实行确认许可制度,未经确认许可的组织严禁进入市场,违者以非法论处。轻者没收财产和罚款并依法取缔,重者除没收财产和罚款及依法取缔并处外,还可能承担刑事责任。2、其次,丧失了法律保护的请求权。法律只保护和调整适格主体的合法行为和与合法行为有关的其他行为,而不保护非法行为,公司一旦被吊销营业执照,其一切经营行为均为非法行为。更不能要求自己或他人作为或不作为。3、再次,丧失了最后救济权。公司营业执照被吊销,不等于法人资格立即消灭,仅是除清算范围外的一切活动停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40条、第46条和《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20条、第33条规定,企业法人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应当由企业上级主管部门或者由企业自行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清算程序结束至工商部门注销前,仍可以自己名义或清算组名义(已成立清算组)从事清算范围内的活动,包括起诉、应诉等,它具有民事诉讼的主体资格。企业、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在被吊销之后,其他人等也没有资格就马上去注册和企业完全相同的商标。其实像是这种情况的话,正常情况下,商标局都根本不会通过申请者的申请登记的,因为,营业执照的吊销不意味着商标权的自动注销,该商标只要已经在商标局注册过的,有类似的情况,商标局会直接驳回。
  
  
  


·商标未续展,他人能否注册?
      商标未续展,他人能否注册? 一、商标未续展,他人能否注册? 是可以注册的; 依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注册商标保护到期未申请续展的,会有六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过后未续展的,商标权会被撤销,其他人在一年后可以申请注册。 第三十九条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销售者对于商标侵权能够说明合法来源会承担责任吗?
      销售者对于商标侵权能够说明合法来源会承担责任吗?根据《商标法》第五十六条,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的并说明提供者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也就是说只要销售者符合下面三个条件,即使构成商标侵权,也不用承担侵权责任。第一,不知道自己侵犯他人商标权。如...


·恶意争议商标是否构成恶意抢注?
       一、恶意争议商标是否构成恶意抢注? 恶意争议商标构成恶意抢注。所谓“恶意抢注”只是人们的通俗称谓,按现行的《商标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即“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因此,“恶意抢注”就是申请人利用不合理或不合法的方式,将他人已经使用但尚未注册...


·软件著作权有用吗,申请需要什么流程?
      软件著作权有用吗,申请需要什么流程? 一、软件著作权有用吗,申请需要什么流程? 软件著作权是很必要的。 软著作权申请流程: 1、可以先判断产品、软件是否具备软件著作登记的权利。 2、如果符合可以进行网上注册(1-3个工作日左右)、 3、向工商局提交申请材料(2-5个工...


·商标是属于知识产权的一种,它在我国是受到法律保护的,但是现实
      商标是属于知识产权的一种,它在我国是受到法律保护的,但是现实生活中总有人不顾法律的约束,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这种行为是会构成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要想认识该罪,首先就要清楚它侵犯的客体是什么,那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侵犯客体是什么呢? 一、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


·专利法第五条和第二十五条的内容是什么
      专利法第五条和第二十五条的内容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五条? 对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 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获取或者利用遗传资源,并依赖该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第二十五条? 对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一)科学...


·著作权版权合同价款规定是什么?
      著作权版权合同价款规定是什么?著作权版权合同价款规定是由双方当事人对于具体的价款方面作出约定。这是属于双方当事人自由协商的法律,不会对此做出过多的干涉,具体内容包括如下所述。(一) 作品的名称作品是在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中独创的智力创作,可以以某种形式的有形形式再现。作品的名称是...


·申请认定为著名商标的,应当符合哪些条件
      申请认定为著名商标的,应当符合哪些条件 申请著名商标的好处有很多,可以使自己的企业知名度有所上升。但在申请成为著名商标的时候,还需要符合规定的条件,这也就意味着并不是所有的商标都是可以成为著名商标的。那究竟法律中规定的申请成为著名商标需要满足什么条件?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


·商标宣告无效又使用是否可以?
      商标宣告无效又使用是否可以?商标宣告无效又使用是不可以的,商标无效宣告后就不可以使用了,否则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商标宣告无效的情形有:(一)注册商标有明显瑕疵1、违反禁止性规定。2、以欺骗手段获得注册。这是指注册商标人申请商标注册时以虚构、隐瞒事实,或以伪造申请文件及其他相关证明...


·著作权条款对著作权归属有哪些规定?
      著作权条款对著作权归属有哪些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一条 著作权属于作者,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 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作者。 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


·著作权具?
      著作权具有哪些特征2023 一、著作权具有哪些特征 (一)作者因创作作品自动产生著作权,不必履行登记、注册手续; (二)专有性,即除权利人同意或法律规定外,任何人不得享有或使用该项权利; (三)地域性,即除加入国际公约或缔结双边协定外,一个国家法律所保护的某项权利只在该国...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