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离婚财产还建房如何分割?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一、离婚财产还建房如何分割?还建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能否分割,应如何分割等等应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首先,应确定还建房是否可以办理产权登记,若可,则实践中往往将依法进行分割。如果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走离婚后财产分割诉讼,由法院予以分割。婚前的个人房屋,婚后拆迁得到一套房是属于婚前一方的房产,然而在婚后因为拆迁的缘故,以产权调换的方式取得了一套拆迁安置房,而且还没有缴纳被拆迁房和安置房之间的差价的。在这种情况下,获得这个安置房是属于个人房产的置换,因此本应该属于谁的产权就是谁的产权。也就是此类拆迁安置房在婚后中是不参与财产的分割的,原本就是属于一方的个人房产。婚后这个拆迁补偿到底需不需要分割,得看是否是原价补偿。如果一比一原价补偿那是属于个人财产,如果超出了补偿的面积,是需要共同购买的,就是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离婚时是可以分割的。二、单位福利分房离婚怎么分割?对单位福利分房,离婚双方无法达成协议的,按市价评估后双方竞价取得。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根据有关福利政策购买房屋取得所有权,离婚时双方对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委托鉴定机构对房屋的市价进行评估,由取得房屋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补偿。双方均要求取得房屋所有权的,可以在评估基础上由双方竞价取得。这是考虑到,购买单位福利分房与购买商品房之间价格差距甚大,如果离婚时一方取得房屋,仅仅给另一方当初购买福利分房一半价格的补偿,显然是不公平的。委托鉴定机构对房屋的市价进行评估,以评估的价格为基础来处理房屋问题,可能相对公平一些。审判实践证明,在双方都想要房的情况下,通过竞价方式解决此类纠纷的效果比较好。综上所述,有时候因为征地拆迁,居民可以得到开发商给的还建房,这属于产权置换方式。夫妻因为种种矛盾闹离婚的,在分割家庭财产的时候,应该重点解决好房产分割问题。如果还建房补偿是针对夫妻婚前个人房产的,则不参与分割。而夫妻共同房屋被拆迁的,双方理应协商对还建房进行分割。
  
  
  


·期房房屋赠与合同怎么写?范本是怎样的?
      期房是正在建设的,还不能住人、使用的房子,这种房子往往会非常便宜,所以有很多朋友为了可以少花点钱就会买期房。但正是因为没有完工,期房的质量也得不到保证。另外还有许多人对于期房房屋赠与合同并不了解。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解释。 一、期房赠与合同范文 期房房屋赠与合同 赠与人: ...


·买卖不破租赁中的房租给谁?
      买卖不破租赁中的房租给谁? 在买卖不破租赁关系当中房租应该是给新产权人的,原房东在租赁期间把房子卖给其他人的这种行为并不影响到原始租赁合同的法律效力,但由于产权已经发生了变动,所以,租客在这种情况下不可能把房租继续给原来的房东。 买卖不破租赁中的房租给新产权人,《民法典》第七...


·个人房产抵押贷款期限有多久
      房产抵押贷款一般年限最高可贷款30年。1、如果是抵押房产用于企业经营:(1)额度:经营用途一般最高可以申请到房产评估值的七成;(2)利率:利率视银行政策及借款人资质不同在基准利率上上浮20%以上;(3)年限:一般为五年以内。2、如果是抵押房产用于个人消费:(5)利率:抵押房产用于...


·出售后商品房保修期是多久?
      出售后商品房保修期是多久?关于保修期的长短,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商品住宅的保修期限不得低于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向房地产商出具的质量保修书约定保修期的存续期;存续期少于《规定》中确定的低保修期限的,保修期不得低于《规定》中确定的低保修期限。”因此房地产商对购房人负有...


·一、宁夏房产税最新政策是怎么样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
      一、宁夏房产税最新政策是怎么样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五条规定了五种免征条款,分别是: 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 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 4、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 5、...


·房屋出租在当今时代已经是十分常见和普遍的事情了,不过我们可能
      房屋出租在当今时代已经是十分常见和普遍的事情了,不过我们可能在生活当中都听说过,因为出租房玩而引发的一系列纠纷问题。其实租房这样的事情本身是有利于房东和租客的,但是往往在租房问题上,可能稍不注意就会引发一些不必要的纠纷。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是河源房屋出租注意事项是什么? 一、河源...


·上海房屋租赁备案登记办理流程
      各个省份的房屋租赁 备案合同登记办理地点与流程都有所不同,但是需要准备的资料大部分相同,尤其是北上广一些大城市中一定要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下面的我们为您整理上海房屋租赁备案合同登记证明办理流程。 一、办理地点: 区房地产交易中心。 二、办理时间: 周一到周五9:30-...


·房屋遗嘱不公证可有法律效力?
      房屋遗嘱不公证可有法律效力? 一、房屋遗嘱不公证可有法律效力? 可以把遗嘱写成不可更改的,则上任何方式立的遗嘱都可以更改。相比之下公证遗嘱更为权威可信,以其他方式立的遗嘱不能更改公证遗嘱。 一般来说,公证与否并不是遗嘱生效的法定强制条件。因此,即使是未经公证的遗嘱,只要符合...


·婚后房产证加名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后房产证加名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产权证加上他人名字,财产一般认定为共同财产;也就是是婚前个人所有的房屋,如果婚后在房屋房产证上加了配偶的名字,可视为夫妻对婚前财产的归属重新进行了约定,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产权登记有另一方名字,另一方对房产就有产权份额。但有名字分割时并不一...


·怎样分割离婚时的公房
      夫妻离婚时对于公房的分割主要是对公房承租权的分割,因夫妻对公房并不具备所有权。那么具体来说该怎样分割离婚时的公房呢?有时候夫妻可能购买的是单位的房改房,那么离婚的话,这个房改房又该如何分?接下来,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夫妻离婚时的公房如何分割?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离婚时...


·云南住改非的房屋拆迁补偿是怎么规定的?
      云南住改非的房屋拆迁补偿是怎么规定的? 一、云南住改非的房屋拆迁补偿 国家对住改非的房屋拆迁补偿并没有给出具体的标准,但可以根据其合法经营状况、经营年限及纳税等实际情况对正在经营的房屋给予适当补偿,具体操作上则根据住改非的时间在住房评估价值的标准上上浮,但此前提必须是在200...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