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劳动合同不解除养老保险怎么办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劳动合同不解除养老保险怎么办理
  
  因为办理社保的转移需要提供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办理保险转移只能转移养老保险的个人缴纳部分,统筹部分不转移,所需材料如下:
  
  1.原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2.人员减少表
  
  3.养老保险手册
  
  4.身份证复印件
  
  5.保险转移单
  
  6.缴费凭证
  
  如果找到新单位,还需要劳动合同。拿着以上材料去社保局即可办理。
  
  社 会 保 险 办 理 流 程
  
  各类企业(含国有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股份制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企业化管理(职工工资及退休待遇按企业标准执行)的事业单位,均应按属地管理的原则,到纳税地(非纳税单位按单位地址区域)
  
  所管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养老保险登记手续。新成立的单位应在单位批准成立之日起1个月内输登记手续。参保单位必须为与其发生事实劳动关系的所有人员(聘用的退休人员除外)办理社会保险手续。
  
  需填报的表格及附报资料:
  
  1、 社会保险登记表及在职职工增减异动明细表(一式两份)并在所管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
  
  相关证件如下:
  
  (1)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业或成立证件;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
  
  (3) 地税登记证;
  
  (4) 私营企业如相关证件无法清楚地认定其单位性质,应补报能证明其私营性质的相关资料(如:工商部门的证明、国税登记证、验资报告等)。
  
  (5) 事业单位应附有关事业单位成立的文件批复。
  
  (6) 驻地办事处应附总公司或总机构的授权书。
  
  附报资料:新参保职工身份证复印件(户口不在本市的职工还需提供户口或者暂住证复印件)
  
  以上证件同时需要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在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表格填报说明:
  
  1、 社会保险登记表
  
  “税号”:税务登记证中“税字如420103748300492号”栏号码。
  
  “工商登记执照信息”:需经工商登记、领取工商执照的单位(如各类企业)填写此栏,不填“批准成立信息”栏。
  
  “批准成立信息”:不经工商登记设立的单位(如:机关、事业、社会团体等)填写此栏,不填“工商登记执照信息”栏。
  
  “缴费单位专管员”:填写参加社会保险单位具体负责该项工作的联系人,其所在部门及联系电话。
  
  “单位类型”、“隶属关系”:根据参保单位的单位类型及隶属关系,对照表下方“说明”中所对应的代码填报。
  
  “开户银行”:须填报开户银行清算行号。
  
  养老保险办理的需要自己准备有关的资料,否则自己的权益维护就会失去一定的资格,因为国家的有关部门在具体问题的处理中需要进行程序上的审核,所以自己要遵循有关的规定,这样就可以合理的处置有关的问题,从而有效的维护自己的利益。
  
  


·员工入职需要准备的入职材料有哪些
      新入职的员工都想知道入职材料有哪些,了解入职材料有哪些以后,就可以根据要求准备材料,但是各个公司单位的入职材料也是略有差别的,要想了解入职材料有哪些,其实很简单,到公司的人力资源部进行询问即可,一般的入职材料都不会很复杂的,本文这就为您介绍一下一般企业所需要的入职材料,供您参考。...


·怀孕期间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规定:
      怀孕期间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规定:1、《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任何单位不得以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为由,辞退女职工或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2、《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四条规定: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3、关于贯彻...


·一、工伤认定用工主体标准是什么 伤认定中的主体?
      一、工伤认定用工主体标准是什么 伤认定中的主体有哪些 1.受伤公民或职业病患者是提起工伤认定的主体。不是所有的公民都能享受此权力。首先,必须是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的公民才有权提起。同时,《劳动法》第15条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因此,具有提起工伤...


·过年加班工资算几天2023
      在过年加班工资算几天按照《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除夕这天不是法定假日,只是放假调休,2020年除夕是1月24日,因此,1月24日是双倍工资,不是三倍工资。但是,如果有夜班的员工,从1月24日24:00开始,工资就要从双倍变为三倍了。用人单位在1月25日、1月26日、1月27...


·工资与劳务报酬的区别有哪些
      工资与劳务报酬作为劳动者其合法应得的收入,是他们十分关心的问题,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他们往往分不清工资和劳务报酬的区别。下面我们为您详细区分工资与劳务报酬的区别。 现行《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准予扣除。”再紧接的第二款中明确定义“工资...


·劳动法病假工资怎么计算
      劳动法病假工资怎么计算病假工资的计算,首先要确定两个变量,一是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二是病假工资的计算系数。1、病假工资的基数按照以下三个原则确定:(1)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确定的标准高于劳...


·工期索赔费用索赔的关系是什么?
      工期索赔费用索赔的关系是什么? 在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承包方无法按时交付时,业主对承包方最主要的索赔方式就是工期索赔和费用索赔。那么工期索赔费用索赔的关系是什么?工期索赔的计算方式有哪几种? 一、工期索赔费用索赔的关系 两者是相对不同主体来说的,承包商一般都是工期索赔,而业...


·工伤鉴定有异议怎么办?
      职员在受伤后,若需要得到用人单位的经济赔偿,是需要经过工伤认定,在确定为工伤之后,在经过工伤鉴定确定伤情,才能请求用人单位支付衣服那个的经济赔偿金的。鉴定机构在受理鉴定请求后,需要在限定期限内得出结论,然后向相关人士寄送鉴定书,若当事人对工伤鉴定有异议怎么办? 一、工伤鉴定有异...


·一、夫妻离婚没工作抚养费怎么判?
      一、夫妻离婚没工作抚养费怎么判? 离婚后,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


·工资总额绩效奖金可以扣吗?
      工资总额绩效奖金可以扣吗?绩效资金是不可以从工资总额里面扣的,绩效工资一般是针对岗位核心职能的绩效考核结果来确定的,一般按绩效工资基数乘以绩效考核设定的系数来确定。 奖金是针对员工的特殊贡献和整体协作效果的,是根据企业、部门或项目的整体经营目标(一般以利润目标为基准)达成情况,来...


·劳动关系的定义
      劳动合同可以证明我们和企业公司以及个人之间的劳动关系,在一些特殊的时候是可以派上用成的,但现代社会还有许多人对劳动合同并不重视,这就非常容易出现社会上的劳动纠纷问题,对于劳动关系的定义也有很多人都不清楚,正式对劳动关系的定义不清楚,所以才导致这种情况频频发生。 一、认定劳动...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