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恶意抢注商标答辩应准备哪些证据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恶意抢注商标答辩应准备哪些证据具体证据包括销售合同、发票、产品图片、产品宣传物、产品广告宣传合同、发票等等。收集对方属于恶意抢注的证据!在现代社会,很多的经营者之间都是存在着竞争关系的,而且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促进双方企业的生产经营,但是一些恶意的竞争会引起不好的影响,这种抢注的手段是一种不正当的手段,需要为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商标被抢注有两种做法。1、在对方商标公告期利用的贵公司商标来提异议,如果对方没有使用证据的话,异议答辩做不好,商标局可能不给予核准发证,贵公司就可以成功夺回商标权。2、起诉对方,《商标法》对于恶意抢注行为是有处分的,当然在使用证据上贵公司必须充分有效,具体证据包括销售合同、发票、产品图片、产品宣传物、产品广告宣传合同、发票等等。首先要弄清一个问题,"抢注"是指抢先注册的意思,并不是说有"抢注"行为就会被驳回,商标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了"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这一条的出发点在与反对不正当竞争,因为你大了解您那边的具体情况所以不能做出具体判断,在此给你一点建议,您要是提出异议,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出发:1、收集对方属于恶意抢注的证据!2、收集材料证明您品牌的影响力,倘若您品牌在当地已经家喻户晓,而注册人与您在同一地区,那么您的胜率是很高的!3、证明注册人与您存在利益关系! 另外有一点不得不说,就是请注意保护好自己的权利,以免再次出现类似情况,要知道如果影响力不大的话是很难赢的!如果觉得赢的概率不大,而品牌对你们又比较重要可以先建议您与商标注册人协商转让,倘若商标注册人不同意,那时再提出异议! 另外异议期间为从该商标初省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还有即使您异议成功了,商标局也只会驳回其在您已经使用的产品上的专有权,再您为使用的产品上商标注册人仍然会获的专有权利。“恶意抢注”申请人是把他人已经使用的商标作为自己的商标提出申请,这种行为的本身,就已经侵占了他人的劳动成果,如果注册成功,无异于用合法的方式偷窃。更为严重的是一旦注册成功,“恶意抢注”申请人成为合法所有人之后,即会利用其注册商标的占用权,禁止他人使用原本属于自己的商标或利用其处分权对被抢注者高价转让或高价许可使用该商标。如果这些目的不能达到,则会提起侵权之诉或向工商行政管理商门举报并索取赔偿。综上所述,如果发现自己正在注册的商标被他人恶意抢注的,那么就要对自身合法的权益进行相应的维护,通过收集相关的资料,对恶意抢注商标的那方进行起诉,确认存在抢注的违法行为后会使抢注商标无效,也是为了维护商业社会的公平。
  
  
  


·如何申请个人专利,个人申请专利费用是多少
      如何申请个人专利,个人申请专利费用是多少 对于专利的申请,个人可以作为申请主体,而公司同样也是可以申请专利的。那么个人申请专利的时候究竟该如何申请呢?需要支付多少的申请费呢?针对这两个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中一一为您阐述。 一、如何申请个人专利 个人申请专利(例如:非职务发明人...


·商标侵权侵权数额怎样计算
      商标侵权数额的认定: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1、个人假冒他人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2、单位假冒他人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


·专利权提前终止的情形是什么?
      专利权提前终止的情形是什么? 一、专利权提前终止的情形是什么? 在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提前终止: (一)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的; (二)专利权人以书面声明放弃其专利权的。 专利权的终止,由专利局登记和公告。 二、专利权终止后还能恢复吗 根据我国《专利...


·哪些属于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对象
      哪些属于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对象 一、哪些属于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对象 知识产权的保护对象是智力成果或是知识产品,是创造性的智力劳动所创造的劳动成果。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著作权和邻接权。著作权,又称版权,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作者及其相关主体依法对作品所享有的人身权...


·商标权侵权赔偿如何计算,怎么算侵犯商标权的赔偿数额
      商标权侵权赔偿如何计算,怎么算侵犯商标权的赔偿数额商标侵权行为在现实中有很多,且给权利人造成了损害。商标侵权造成损害需要进行赔偿,那么实践中该如何计算商标侵权的赔偿呢?相信很多人对此都不太了解,下面律师6我们整理了有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第一种计算方式(侵权人因侵权...


·专利权的有效期是多久,它的相关法条规定是怎样的?
      专利权的有效期是多久,它的相关法条规定是怎样的?专利权分为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但无论是哪种专利,它都不可能是终生有效的,那么,专利权的有效期到底是多久了?这个问题,我们下文做了相关解答,您有兴趣可以阅读做一个了解。 一、专利权的有效期是多久 根据《专利法》,发明...


·知识产权运营的方式有哪些?
      知识产权运营的方式有哪些?知识产权运营的方式包括以下几种:1、许可:权利要求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需能够实施。2、转让:除许可外,作为技术贸易或者技术进出口的主要内容之一,转让亦系主要的运营形态。3、投资:以专利为例,专利权人可以其专利权或专利使用权对有限责任公司和/或股份有限公司和...


·申请驰名商标需要什么资料
      申请驰名商标需要什么资料《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的进一步细化根据《商标法》的规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于2003年4月17日发布5号令,公布《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该令对《商标法》规定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的因素作了进一步的细化,明确了可以作为证明商标驰名的证据材料如下:(1...


·软件著作权申请人和著作权人可以不是同一个人吗?
      软件著作权申请人和著作权人可以不是同一个人吗 软件著作权申请人和著作权人可以不是同一个人,例如合作开发的软件,可以委托一名著作权人作为代表办理,但著作权是共有的。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 第八条 合作开发的软件进行著作权登记的,可以由全体著作权人协商确定一名著作权人作...


·授予专利应具备的条件是怎样的
      授予专利应具备的条件是怎样的 一、授予专利应具备的条件是怎样的 发明专利与实用新型专利 (一)新颖性 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


·商标租用合同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商标租用合同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虽然没有任何的法律制度规定公司必须要注册商标,但是注册商标以后肯定是有利于公司的长久发展和企业文化的宣传程度的。公司一般都在逐步发展的过程当中就会越来越注重于对商标的保护程度,并且现在市场上也有商标租用的这种合作模式。但是双方在此之前一定要详细的了...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