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信用卡诈骗罪的主要形式是什么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在1997年的刑法中新增了一种罪名叫做信用卡诈骗罪。不过现在信用卡诈骗罪已经被纳入了伙国刑法中,并且在司法解释之中做过相关的规定。信用卡诈骗罪在日常生活中经常会遇到,但是在处理这个问题中也常常有争议产生,为了避免大家不小心触碰到了“信用卡诈骗罪”,今天小编就带大家认识一下“信用卡诈骗罪”是如何构成的。信用卡诈骗罪的客观构成分为以下四个方面:1、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我们所说的伪造的信用卡的意思,就是说仿造信用卡的模式,图样,质地以及磁条密码做出来的信用卡。而所谓的使用的意思呢,就是说,为了非法取得其他人的钱财,利用这种仿作出来的卡片,实施诈骗行为,最终达到骗取他人钱财得目的。具体包括用伪造的信用卡支取现金,购买商品,还有就是用这种卡片实施各种服务等等。2、使用作废的信用卡作废的信用卡,就是说按照法律相关规定不能再继续使用的那种过期,无效的信用卡,还有是依据法律已经宣布作废,持卡人在卡的有效期内突然中途停止使用,已经将它交会发卡的银行的信用卡,还有就是因为挂失而导致失效的信用卡。另外,使用作废的信用卡还包括用涂改过的卡片。所说的涂改卡就是说被人为修改过卡号而导致不能再使用的信用卡。同时,考虑到这些信用卡因为所有人的挂失行为或者被取消了,导致被列入了失去支付能力的名单,但一些有心人士将卡上得某一号码通过一定手段处理之后重新获得一个新号码,用来躲避黑名单的搜索。就是因为如此,所以说涂改卡也可以称得上是伪卡的一种类型。3、冒用他人的信用卡冒用的意思就是说不是卡的所有人拿着别人的信用卡去骗得钱财的行为。根据我们国家对于信用卡的规定来说,信用卡只能限于合法的持卡人本人所用,不能够转借或者转让,这也是各个国家普遍都会遵循的一项原则。但是,如果你把信用卡身份证都放在了一个钱包里,钱包丢了,被拿到的人或者偷了的人给了冒用的机会。这些人在拿了别人的信用卡之后,利用持卡人发现丢了信用卡之前,或者启用挂失停卡这段时间差,假冒卡主身份,然后模仿卡主签名,到信用卡支持的商店或银行取款购物,这几种就是拿了别人信用卡之后进行诈骗犯罪的几种情形。4、进行恶意透支透支的意思就是说在相关银行有账户的客户明明账户上已经没有钱或者钱不够的时候,经过银行方面的批准,允许客户用超过账户余额的额度来进行花销的行为,透支说白了就是银行借钱给客户。而所谓的恶性透支,根据我们刑法的相关规定来说,就是信用卡的拥有者意图非法占有,超过限额透支,并且在约定的时间经过发卡银行的催收依然拒不归还的行为。而所谓的善意的透支和恶意的透支其本质上也有区别,虽然两者实际上都造成了透支,善意的透支主观上来说是有先用后患的意图,到时候归还利息和本金,而恶意透支就是说,为了将钱据为己有,根本不想还或者没有能力还,做出了潜逃的方式用来躲避债务的行为。以上就是信用卡诈骗罪的几种主要形式了,所以大家在使用信用卡的时候一定要多加注意,小心不要触碰到了信用卡诈骗的罪名。花钱的时候蛮开心,一到还钱就很惆怅了,一定要根据自己的能力量力而行。
  
  
  


·危险驾驶罪量刑从重处罚的情节有哪些?
      危险驾驶罪量刑从重处罚的情节有哪些?1.有严重超员、超载或都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2.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3.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4....


·行为人犯罪中止定什么罪?
      行为人犯罪中止定什么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的行为。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中止行为本身不是犯罪,而是刑法所鼓励的行为;犯罪中止形态则是犯罪的...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有哪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六十四条和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的有关规定,现对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问题规定如下:第一条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对于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精神损失而提起附带...


·拒绝履行裁判文书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对于欠款不还的人,债权人百般催收无效的,应当及时采取法律手段维权,比如诉讼等。法院作出判决,要求债务人偿还欠款的,如果其还是拒绝执行判决文书。当事人可以向公安局报案,要求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那么,拒绝履行裁判文书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下面我们一起通过本文了解下。一、拒绝履行裁判文书...


·从批捕到判刑需要多久时间的规定是什么?
      一、从批捕到判刑需要多久时间的规定是什么?从批捕到判刑需要多久时间的规定是:一般情况下,根据《刑诉法》的相关规定,从检察院批准逮捕到案子移送法院。这中间需要经过公安机关的侦查,侦查期为两个月(案情复杂的可以由检察院批准延长侦查一个月)然后案子移交到检察院审查起诉,审查起诉一般期限...


·构成组织卖淫罪怎样处罚
      构成组织卖淫罪怎样处罚根据《刑法》第358条的规定:组织他人卖淫或者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组织他人卖淫,情节严重的;(二)强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小女卖淫的;(三)强迫多人卖淫...


·侵犯通信自由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公民的通信自由也是受到法律保护的,现实中不允许任何人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当然要是处于侦查需要侵犯的话,那此时不会认定构成违法行为,更加不能以犯罪来追究刑事责任。在侵犯通信自由的情况下会构成侵犯通信自由罪。那我国对侵犯通信自由罪量刑标准是怎样规定的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


·刑事申诉的条件有哪些,申请刑事申诉要满足什么条件
      刑事申诉必须由本人提出,在接到行政处分决定书那天起的30日之内已书面形式提出,而申诉的基本条件是要有明确的申诉请求和理由。这其实就是我国规定的刑事申诉的条件了,除此之外还需要哪些条件呢?我们为您解答。 一、刑事申诉的条件有哪些 (1)申诉必须由受行政处分的国家公务员或者国家行...


·根据我法律的规定经济犯罪多少立案?
      根据我法律的规定经济犯罪多少立案?在现代这个社会,犯罪行为是肯定需要受到严厉打击的,并且在我国的现实生活中,经济犯罪居多,这些犯罪的共同特点就是会涉及到财产利益,一般我国将其入刑是需要考虑数额大小的,也就是立案的标准,那么,根据我法律的规定经济犯罪多少立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


·刑事传唤最长时间是多久?
      刑事传唤最长时间是多久有,传唤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第一百一十九条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


·抢劫罪的主体我国法规是怎样规定的
      像抢劫这样的违法犯罪活动,危害了我国的安定团结,并且如果当事人触犯了抢劫罪,构成一定后果的话,我国法规对当事人是有着严重的惩罚的。但是,在法院判决抢劫罪的时候,需要对犯罪的主体进行一定的调查,如果达不到该罪的犯罪主体的话,还需要重新处理。下面我们就详细为您介绍抢劫罪的主体我国法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