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信用卡诈骗判刑案件实例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现如今,信用卡的使用已经十分普及。个人的信用越好,信用卡中可以透支的额度也会越多。不过与信用卡诈骗有关的案件也并不少见。我们个人在使用信用卡的时候应注意按时还款,否则将有可能会构成信用卡诈骗罪。下面,我们为您提供了信用卡诈骗判刑案件实例,您可以通过这个案件对信用卡诈骗作进一步了解。
  
  
  
  
  信用卡诈骗判刑案件
  
  被告人付XX,男,1972年9月9日出生。2010年8月27日因涉嫌犯信用卡诈骗罪被新郑市公安局取保候审。2010年12月22日由本院决定取保候审。
  
  河南省新郑市人民检察院以新郑检刑诉(2010)548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付XX犯信用卡诈骗罪,于2010年12月22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新郑市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王XX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付XX到庭参加了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河南省新郑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8年12月份,被告人付XX在中国光大银行申请办理了一张信用卡,卡号为4816XXXXXXXXXXXX,后付XX多次使用该卡进行透支。2009年10月18日后,付XX不再偿还银行借款,欠款的本金总计77930.23元,欠款发生逾期三个月后,经光大银行工作人员多次催缴,付XX仍拒绝归还。案发后,被告人付XX将其信用卡上的欠款本金和利息共计89158.93元退出。
  
  针对以上指控,公诉机关提供了被告人的供述、证人证言、信用卡缴款通知书、扣押发还物品清单及相关书证等证据,认为被告人付XX的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之规定,构成信用卡诈骗罪,请求依法惩处。
  
  被告人付XX对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经审理查明,2008年12月份,被告人付XX在中国光大银行申请办理了一张信用卡,卡号为4816990000063105,后付建勇多次使用该卡进行透支。2009年10月18日后,付建勇不再偿还银行借款,欠款的本金总计77930.23元,欠款发生逾期三个月后,经光大银行工作人员多次催缴,付建勇仍拒绝归还。案发后,被告人付建勇将其信用卡上的欠款本金和利息共计89158.93元归还。
  
  上述事实有以下经庭审示证、质证的证据证实,本院予以确认。
  
  1、被告人付XX供述,2007年11月份,他在中国光大银行办理了一张信用卡,信用额度为20000元。2008年11月,因信用度较高,他的信用卡升级为白金卡,信用额度为50000元,2008年12月至2009年7月,由于妻子赌博借了高利贷,他用信用卡透支出的现金,替他妻子还了赌债,欠款本金7万多元,他的月收入只有不到1100元,再没有能力归还信用卡上的欠款了。光大银行多次联系他还款,因为没有钱归还,干脆就不接银行的电话了,光大银行也给他邮寄过对帐单和缴款通知书。
  
  2、证人路×证实,2007年11月19日,付XX在中国光大银行办理了一张信用卡,因信用较好,2008年11月4日,为付XX的信用卡升级为白金卡,信用额度为50000元,卡号为4816XXXXXXXXXXXX。2009年10月18日还款金额4000元,至今,付XX透支金额达114245.38元,其中本金77930.23元,利息11228.70元,滞纳金25086.38元,经他们银行多次向付XX催缴信用卡上的欠款,付XX拒绝归还信用卡上的欠款。
  
  3、证人段××证实,他们银行一共给付建勇邮寄三次信用卡缴款通知书,两次挂号信,一次特快专递,挂号信寄到付XX单位XX市,特快专递邮寄到新郑市新建路XX巷XX号。
  
  4、书证,被告人付XX在中国光大银行办了的信用卡登记表。
  
  5、书证,被告人付XX使用信用卡帐户信息及消费明细欠款为本金77930.23元。
  
  6、书证,中国光大银行对被告人付XX催收记录报告及信用卡缴费通知书。
  
  本院认为,被告人付建勇持信用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期限透支,经发卡银行多次催缴超过三个月拒不归还,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本院予以支持。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持信用卡,恶意透支,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为数额较大,应当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二万元至二十万元。对被告人付XX应在上述法定刑幅度以内判处刑罚。
  
  被告人付XX勇在判决宣告前,已向持卡银行缴纳欠款及利息,可以从轻处罚。
  
  根据被告人犯罪行为、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一款第四项、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二款、第三款、第六十一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第三项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付XX犯信用卡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缓刑考验期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罚金应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五份。
  
  审 判 长XX
  
  人民陪审员 沈XX
  
  人民陪审员 吴XX
  
  二Ο一一年一月十九日
  
  书 记 员 罗XX
  
  以往我们在使用信用卡的时候,会觉得信用卡诈骗与我们并不相关,但如果个人在使用信用卡时不按期还款,甚至将手机关机躲避催讨,将会涉及到信用卡恶意透支,构成信用卡诈骗罪。以上信用卡诈骗判刑案件实例中的被告就是用自己的信用卡进行透支却无法偿还,导致被银行告上法庭从而承担刑事责任的。所以,平时我们在用卡时应注意按时还款,消费时也应根据自己的消费能力刷卡透支。
  
  


·一、假释考验期满后犯新罪是否构成累犯?
      一、假释考验期满后犯新罪是否构成累犯?假释考验期满后犯新罪是否构成累犯这个问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对过失犯...


·监狱减刑标准是怎样的?
      关于监狱减刑标准其实也就是我国规定的减刑幅度,按照法律中的要求,只能对被判管制、拘役、有期徒刑以及无期徒刑的罪犯进行减刑,当然此时还需要满足其他的减刑条件才行。那到底这个监狱减刑标准是什么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监狱减刑标准是怎样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


·盗窃罪量刑数额巨大判多少年,怎么量刑
      盗窃罪的量刑受盗窃金额影响很大,那么盗窃罪量刑数额巨大的情况下要判多少年呢?问题在于如何定义“数额巨大”,在相关法律中对此作出了一些阐述,的我们将为您整理这些结论,进行简单的介绍,希望能帮助您解答疑惑。 盗窃罪量刑数额巨大判多少年怎么量刑 盗窃数额特别巨大,法定刑在十年以上有期徒...


·犯罪预备包括哪些行为2023
      犯罪预备包括哪些行为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犯罪预备行为,是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或者制造条件的行为。根据这一规定,犯罪预备行为可以分为两大类:1、为实施犯罪准备犯罪工具的行为。所谓犯罪工具,是指犯罪分子进行犯罪活动所用的一切器械物品。准备犯罪工具,包括制造犯罪工具、寻求犯罪工具及加工犯罪...


·强奸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触犯强奸罪该怎么判刑
      强奸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触犯强奸罪该怎么判刑 基于故意,并且具有奸淫的目的,只要年满十四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男子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使妇女处于不能反抗、不敢反抗、不知反抗状态或利用妇女处于不知、无法反抗的状态而乘机实行奸淫行为,就可能构成强奸罪。《刑法》中...


·销售假药罪金额量刑的依据是什么?
      销售假药罪金额量刑的依据是什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生产、销售假药罪,是指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规,生产、销售假药,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根据刑法修正案八的规定,只要具有主观故意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即构成本罪。生产、销售的假药具有下列情形...


·敲诈勒索13万元的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敲诈勒索13万元的罪量刑标准是什么?(一)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


·新修正的刑法暴力犯罪给减刑吗?
      新修正的刑法暴力犯罪包括八种,而减刑是一种刑事司法活动,适用减刑只需要满足条件即可,与是否暴力犯罪没有关系。新修正的刑法暴力犯罪给减刑吗?的我们将在下面为您介绍。 一、什么是暴力犯罪 暴力犯罪,是指使用暴力手段(包括以暴力相威胁),以特定的或者不特定的人或物为侵害象,蓄意危害...


·故意伤害加重被告人量刑的情节
      故意伤害加重被告人量刑的情节有两种加重情节:1、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2、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二、关于故意伤害罪的区分1、与一般殴打的界限一般殴打行为只是给他人造成暂时性的肉体疼痛,或使他人神经...


·利用网络赌博罪的处罚规定是怎样的?
      由于网络环境存在着虚拟性,故而在现实生活中,在网络平台上发生的网络犯罪现象是比较常见的,网络赌博罪就是其中的一种罪名,利用网络赌博罪的处罚规定是怎样的?在我国境内,是不得实施赌博行为的,不管是利用手机,还是直接聚众赌博。 一、利用网络赌博罪的处罚规定是怎样的? 1、中国刑法赌...


·刑事案件回避的理由有哪些
      刑事案件回避的理由有哪些 一、刑事案件回避的理由有哪些 一般理由: 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 2、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3、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勘验人或者诉讼代理人。 4、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 5...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