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组织传销罪和非法经营罪的区别是什么?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在外出工作的时候被卷入了传销之中不仅会对自己的安全造成危害,还可能因此而影响了家人的合法财产权利甚至在融入组织的时候还会诱骗家人也加入传销的队伍之中,所以国家在对某些疑似传销的组织中会严格审查。那么,组织传销罪和非法经营罪的区别是什么?
  
  一、组织传销罪和非法经营罪的区别是什么?
  
  组织、领导传销罪是指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行为。非法经营罪是指未经许可经营专营、专卖物品或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以及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非法经营罪的前提是扰乱市场秩序,而且必须有正常的经营活动、真实的商品、标的。在司法实践中,组织、领导传销罪与非法经营罪在客观表现方面可能会发生竞合,但事实上组织、领导传销罪与非法经营罪存在较大的区别。
  
  从犯罪主体上看,组织、领导传销罪必须是传销的组织者和领导者,而且只能由自然人构成,不能由单位主体构成。非法经营罪的主体可以由单位构成,也可以由自然人构成。
  
  从犯罪主观方面上看,组织、领导传销罪的主观方面必须是明知和故意,即明知本罪属于违法犯罪行为而积极的组织和领导。非法经营罪的主观方面由故意构成,并且具有谋取非法利润的目的。
  
  从犯罪客体上看,组织、领导传销罪的客体是财物和经济社会秩序,是否取得财物不再是定罪的唯一标准。非法经营罪的客体是国家依法管理市场的秩序。
  
  从犯罪客观方面上看,组织、领导传销罪的客观方面是形成了一定的层级,采用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或者交纳费用或者购买产品和服务骗取他人财物,并分层级进行提成。非法经营罪的客观方面是违反国家规定,非法经营,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非法经营罪是情节犯或者结果犯,根据2000年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经济犯罪追诉标准的规定》要求达到一定的经营数额或者违法所得数额才可构成非法经营罪。而组织、领导传销罪是行为犯,构成该罪不要求经营数额,只要实施了组织、领导传销的行为,就应当以组织、领导传销罪论处。“情节严重的”,则在较重法定刑幅度内量刑。就本案而言,江某和王某的行为实质上是一种“拉人头”和“骗取入门费”式的传销行为,他们以骗取入门费为主要谋利手段,不存在真实的交易标的,本质上也没有经营活动,所以应认定为组织、领导传销罪。
  总之,不管是什么样的形式总之的传销活动都会在国家的监管之中而显露其犯罪的本质,但是我们也要将某些非法经营的情形另外作为一种罪名而不是与传销作为同类进行追责处理。
  
  
  
  


·被告被判刑是否诉讼时效中断?
      一、被告被判刑是否诉讼时效中断 不会,诉讼时效中止的条件如下: 1、须存在中止的法定事由。包括:不可抗力; 2、其他障碍。 (1)起诉。即权利人依诉讼程序主张权利,请求人民法院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起诉行为是权利人通过人民法院向义务人行使权利的方式。故诉讼时效因此而中断,并...


·南京市贩卖毒品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我们知道的毒品种类有很多,包括鸦片、海洛因等等,而行为人要是有贩卖这些毒品的故意,根据法律的规定无论数量多少,都是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不过可能我国各地关于贩卖毒品罪的具体处罚不太一样。今天,我们主要为您介绍的就是南京市贩卖毒品罪量刑标准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1、贩...


·侵占埋藏物到底是不是犯罪
      埋藏物是是指埋在地下的东西,有时候被人发现这种东西之后就会被人占有,这就构成了侵占埋藏物,那么侵占埋藏物是否是犯罪呢?又会被怎样判刑处罚呢?其实这要看是否是私人所有被侵占,还要数额较大,并且有拒不退还或拒不交出的行为才是犯罪,而且所规定的刑罚也较轻。 《刑法》第270条规定,侵占...


·无证驾驶如何免除拘留
      无证驾驶免于拘留必须符合以下的情形之一:(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三)七十周岁以上的;(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如果个人有上述法定情形,可以申请免于行政拘留,除此之外,就算写申请也是不能免于处罚的。治安管...


·贩毒被逮要怎么量刑处罚
      贩毒属于我国《刑法》中规定的毒品犯罪中的一种,而在定罪的时候,不会考虑实际贩毒的种类、数量,不过要是行为人贩毒被逮需要进行处罚的话,那才会考虑毒品的种类和具体数量,究竟这种情况下要怎么量刑处罚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贩毒被逮要怎么量刑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


·涉嫌诈骗2023万判刑多少
      涉嫌诈骗2020万判刑多少《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


·法院开庭后能不能判缓刑?
      开庭后能不能判缓刑开庭后能缓刑。是要在判决书生效后,才能将人放出来。《刑诉法》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判决和裁定在发生法律效力后执行。下列判决和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一)已过法定期限没有上诉...


·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林木罪客观方面有哪些?
      林木是受法律保护的,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林木都会被判处相关罪名,之所以有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林木罪客观方面是因为林木的重要性,放任滥伐林木的后果是不可估量的,所以国家方面才对这一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一、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林木罪客观方面有哪些 主体要件 非...


·盗窃罪销赃罪是指什么?
      我国刑法规定了多种罪名,只要实施了刑法中规定的行为,就可以构成犯罪。在日常生活中,人们的财产被盗窃时有发生,这些盗窃者的行为如果达到一定的标准,就会构成盗窃罪,与盗窃罪相关的犯罪行为有销赃罪。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在法律盗窃罪销赃罪是指什么? 一、盗窃罪销赃罪是指什么? 1、...


·法院刑诉法审限是多久?
      刑事案件发生后,公安机关首先会介入调查,锁定犯罪嫌疑人,确定犯罪事实清楚的,会由检察院向法院提出公诉。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法院审理刑事案件是有一定期限的,没有特殊情况,不得延期。那么,法院刑诉法审限是多久?下面我们跟随我们了解下相关知识。一、刑诉法审限是多久?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


·刑事诉讼法案例2023年的裁判原则是什么?
      随着我国推动以审判为中心的制度改革,刑事诉讼法在不断推陈出新中发展。在过去举行的刑事诉讼法年会中,许多专家学者就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提出了自己的见解。这也标志着我国刑事诉讼法案例2018年的裁判标准将有重大的变化。下面就是我们整理的有关的刑事诉讼法的裁判标准。一、刑事诉...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